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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神叨叨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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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83267856
我就是當事者,我是孩子的外婆,我的外生女不滿二歲父母離異了,我的女兒為了孩子還沒有找,我想等找了合適的物件,孩子現在濛濛中 ,我們決定不要生父看了,和他一切來往 ,反正孩子的生父不關心孩子,也不看孩子,以後有好的繼父告訴孩子這就是親爸爸 ,不讓孩子上學的時候抬不起頭,和小夥伴玩就好象有完整的家一樣,孩子的生父瞧不起人,看不起鄉下人,早知現在,何必當初。
很不幸,剛剛2歲的孩子沒有親生爸爸陪伴成長,同時她又是幸運的,有一個對她很好的繼父。但是,繼父對她再好,作為母親,也不具有私自改孩子姓氏的權利。
中國法律規定,子女可以跟父姓,也可以跟隨母性(這裡的父親母親,是指孩子的親生父母。),在孩子出生辦戶口的那一刻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如果一方未經過另一方的同意,擅自把孩子姓氏更改為繼父母的姓氏,另一方可以請求法院責令其恢復姓氏。
中國法律也規定,未成年人在更改姓氏時必須獲得監護人同意,在法律上,你和孩子爸爸都是孩子監護人,雖然離婚了,但是孩子親生父親依然享有監護權。
所以,如果你想變更孩子姓氏必須獲得孩子親生父親的允許。否則,擅自更改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是不合法的。
綜上所述,我覺得你們完全可以再生一個屬於你們的孩子,孩子可以跟先生姓,這樣就不用糾結了。如果實在想改現在孩子的姓氏,那麼最好去找前夫商量一下,如果他同意,可以去戶籍部門諮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