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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王談養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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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姚耀1188
不可以。
宅基地是給集體組織成員建房居住用的,不得用於出租經營。農家樂,屬於經營型餐廳,嚴格來說,只能在建設用地上營運。
但是,鄉村振興政策事實過程中,鼓勵村集體發展第三產業,其中一項,就涉及利用多餘資源發展農家樂。問題在於,農口很鼓勵,實際開發中,規土(自然資源部)的限制和規定非常嚴格,隨意使用宅基地進行農家樂經營,肯定是違法行為,遇到全國性整治,被拆是必然。
最好經過省、縣市一級的統一規劃,土地統一規整變性後操作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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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平時所說的出租宅基地,其實質大多是出租農房行為。一般來講單一出租宅基地地塊很難實現(在宅基地改革試點地區可能存在),大多是連同地面上的房屋一併出租。即便是可以單純出租宅基地地塊,也需報經集體經濟組織審批同意;若對出租後的農房要按新的用途進行改擴建的,也需按程式報批。
這是在鄉鎮從事村建國土工作的筆者,結合現行政策和工作中的實際,給出的答覆。
一、從宅基地的特殊屬性來看,農房出租是是最大的可能性,也易操作。
(一)就目前的實際來看,無農房的宅基地地塊極少。其一可用作宅基地的集體建設用地本身極少,宅基地比較稀缺;其二,房屋滅失的和批准後兩年內未動工的宅基地,集體將收回;其三,已復墾成耕地的,難以再用作宅基地。總之,農村真正的空置宅基地很少。
(二)從各地發展農家樂、民宿的實際操作來看,以出租農房為主。業主租用的大多是群眾的農房和院落,又以租用農房的佔很大比例。單純出租宅基地地塊的,少有案例。在宅基地改革的一些試點地區,對單一的宅基地地塊先是收集體經濟組織回購,然後轉換成可用於市場交易的建設用地,再由業主購買,程式複雜,且只有極個別地區試點。
二、若是單一出租宅基地,應按程式報批。若連同農房出租,只要不涉及改擴建,不需報批。
(一)單一出租宅基地,應報經村裡同意。這種情況現在還比較少,其主要原因是要在出租的單純的宅基地地塊上建房用於農家樂、民宿,所受的限制還很多。宅基地的所有權為集體經濟組織,且單一的宅基地塊只能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交易。單一出租宅基地給別人搞建設(含建農家樂、民宿),其實就是新建,必須經村裡同意,且建設還應經當地規劃、建設部門審批。
(二)連同農房出租,不涉及改擴建的不需報批。翻新、風貌改造及裝修等,也不需審批,但不得破壞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必要時可採取加固措施。若涉及改擴建,就需經當地規劃、建設部門審批。
當然,各地為了鼓勵和發展民宿、農家樂,對盤活閒置宅基地及農房,也出臺了不少針對性很強的落地政策,具體的政策請諮詢當地規劃、建設部門。
回覆列表
現在農村有很多的農家樂,經常會有城裡人來農家樂玩,不少人也是賺到了錢。那麼如果想搞農家樂卻沒有土地,自家的宅基地能不能出租給別人建農家樂呢?
宅基地可以出租給別人建農家樂嗎?很多人都知道宅基地是不能夠買賣的,所以現在不少人就是退而求其次,在想能不能出租宅基地給別人建農家樂呢。如今還真的有不少的農民都是將自家宅基地出租的,這樣到底合法嗎?
說實施現在對於宅基地也就是規定了一戶一宅,宅基地不能夠自由買賣,但是對於能不能出租還是沒有明確規定的。也就是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私自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讓人還是感覺有點迷茫的,這到底讓不讓出租呢?
老農認為宅基地是免費給農民蓋住房使用的,原則上都是農民自家使用而已,不能夠將宅基地拿去出租給別人他用的,所以出租宅基地給別人搞農家樂還是不行的。
但是如果是自己先蓋了房子了,也得到了各種產權證了,再將自家的房子出租給別人,在老農看來還是合理的。畢竟自己蓋的房子就是農民的私有財產了,是有處置權的。而且也只是租給別人而已,不涉及到宅基地的出租跟買賣問題,這還能夠搞活農村的經濟,增加農民經濟收入,應該是鼓勵的一個方向才對。
畢竟現在都已經在研究宅基地入市了,如今將農民自家的房子租給別人也是一個試點的方向,那樣也能夠將農村的房子進行最佳化配置,提高使用率,是合情合理的。
如今很多的農民在蓋了新房後都會貼出租的資訊,所以說直接將沒有蓋房的宅基地出租給別人不行,但是自己蓋房了再出租老農覺得是可行的。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待呢,都說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