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向居民小組買了12宗宅基地,放在中介公司轉讓,每宗差價50萬以上,已過戶了5宗。我認為他倒賣5宗,獲利兩三百萬,遠超刑法50萬起點,便向公安局舉報。公安初查說過戶的兩宗是買主某人,另三宗是同某人合股買12宗地的股東,他們是按股份分配過戶,不賺錢,不存在某人倒賣,所以不構成犯罪立案。
事後某人以此結論去派出所告我誣告陷害他,已立案。請問構成誣告陷害罪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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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立彬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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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尚小仙的賊船
你這個問題不是硬性判斷問題,每個地方會有不同的解釋。如果你舉報的時候是否有利益關係,同時是否有蓄意攻擊或報復等綜合因素決定是否是誣告陷害。這件事上法官有比較大操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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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鑫正法律
被舉報人沒有因你的舉報受到刑事處罰,你也沒有編造事實,公安也沒有對你的舉報進行立案,所以你是構不成誣告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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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萬東法律諮詢服務
我舉報某人事實成立,情節不構成犯罪,被誣告陷害罪,成立嗎?
從你說的題示就可以看出,你的誣告不成立。刑法誣告陷害罪有明確的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是他人受到刑事追究”你不存在這種情形。舉報事實雖然和現實事實有差別,但不屬於誣告陷害犯罪。雖然你舉報的當事人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你可以向其提出不屬於誣告陷害的理由。(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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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脫產的新生代農民
只要你舉報內容是實事求是的,不帶惡意人身攻擊的,並且,無立案,也未給對方帶來不良影和重大經濟損失的,你應該不構成誣告誣陷罪。
頂多就是舉報經查不實,不與立案,屬於普通的民事糾紛。
一般未立案的案子,透過調解就可以了事,是不存在追求前者法律責的,所以,你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不構成誣陷罪,因為你是對事務不瞭解,沒有明知他們不構成犯罪而故意證明舉報陷害!只能說你舉報不實!沒有陷害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