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檢票進站前丟失實名制車票的處理辦法:
1、旅客需要在發站售票大廳找到辦理“掛失補”業務的指定視窗,並提供購票時使用的身份 證件以及購(取)票地車站名稱、乘車日期、車次、發站和到站等資訊,經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後,旅客按原車票車次、席位、票價重新購買一張新車票。新車票票面資訊與原車票一致,但票面上會加 注“掛失補”字樣。
2、旅客持“掛失補”車票上車後,須主動向列車工作人員宣告,並提出開具“客運記錄”的要 求。到站前,列車上的工作人員確認旅客丟失的車票未被他人冒用後,會向旅客開具“客運記 錄”。“客運記錄”與“掛失補”車票是旅客退款必須同時提供的憑證,旅客一定要妥善保管。
3、旅客持“掛失補”車票到站後,須主動向出站口車站工作人員宣告,並配合車站工作人員 進行查驗。旅客須在到站後24小時內,到車站售票廳辦理“掛失補”車票退票業務。 車站工作人員核 實“客運記錄”、“掛失補”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後,退回“掛失補”車票票款,不收退票 費,僅核收2元手續費,並收回“掛失補”車票和“客運記錄”。 鐵路部門提醒,辦理“掛失補”業務,僅限於乘坐原乘車日期、車次和席位的列車,只能辦理一 次,且不能改簽、變更到站。 原車票已退票的不能掛失;原車票已經改簽的,只能對改簽後的車票辦 理掛失;出具“掛失補”車票後,原車票失效,不能作為實名制驗證、改簽、變更到站、退票及乘車的 憑證。“掛失補”車票的退票手續應在票面列車的發站、到站或經停站辦理。
在檢票進站前丟失實名制車票的處理辦法:
1、旅客需要在發站售票大廳找到辦理“掛失補”業務的指定視窗,並提供購票時使用的身份 證件以及購(取)票地車站名稱、乘車日期、車次、發站和到站等資訊,經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後,旅客按原車票車次、席位、票價重新購買一張新車票。新車票票面資訊與原車票一致,但票面上會加 注“掛失補”字樣。
2、旅客持“掛失補”車票上車後,須主動向列車工作人員宣告,並提出開具“客運記錄”的要 求。到站前,列車上的工作人員確認旅客丟失的車票未被他人冒用後,會向旅客開具“客運記 錄”。“客運記錄”與“掛失補”車票是旅客退款必須同時提供的憑證,旅客一定要妥善保管。
3、旅客持“掛失補”車票到站後,須主動向出站口車站工作人員宣告,並配合車站工作人員 進行查驗。旅客須在到站後24小時內,到車站售票廳辦理“掛失補”車票退票業務。 車站工作人員核 實“客運記錄”、“掛失補”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後,退回“掛失補”車票票款,不收退票 費,僅核收2元手續費,並收回“掛失補”車票和“客運記錄”。 鐵路部門提醒,辦理“掛失補”業務,僅限於乘坐原乘車日期、車次和席位的列車,只能辦理一 次,且不能改簽、變更到站。 原車票已退票的不能掛失;原車票已經改簽的,只能對改簽後的車票辦 理掛失;出具“掛失補”車票後,原車票失效,不能作為實名制驗證、改簽、變更到站、退票及乘車的 憑證。“掛失補”車票的退票手續應在票面列車的發站、到站或經停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