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殘疾分為四級。 聽力殘疾一級: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方面極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91dBHL,在無助聽裝置幫助下,不能依靠聽覺進行言語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極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極嚴重障礙。 聽力殘疾二級: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81-90dBHL之間,在無助聽裝置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重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嚴重障礙。 聽力殘疾三級: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中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61-80dBHL之間,在無助聽裝置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中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礙。聽力殘疾四級: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中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41-60dBHL之間,在無助聽裝置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輕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輕度障礙。擴充套件資料:聽力語言殘疾包括:1、聽力和語言功能完全喪失(即聾又啞)。2、聽力喪失而能說話或構音不清(聾而不啞)。3、單純語言障礙,包括失語、尖音、構音不清或嚴重口吃。聽力殘疾分為聾和重聽兩類:1、聾一級聾: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或等於91分貝。二級聾: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71分貝,等於或小於90分貝。2、重聽一級重聽: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56分貝,等於或小平70分貝。二級重聽: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41分貝,等於或小於55分貝。發生因素:先天因素:父母近親結婚、母親妊期患病、母親妊娠期間藥物中毒或濫用、產程使用產鉗引起外傷、產程因難產重度窒息、新生兒黃疸黃疸。環境因素:營養素缺乏、噪聲性聾、高燒、耳毒性耳聾、中耳炎、頭部外傷、及其他疾病和不明病因。
聽力殘疾分為四級。 聽力殘疾一級: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方面極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91dBHL,在無助聽裝置幫助下,不能依靠聽覺進行言語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極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極嚴重障礙。 聽力殘疾二級: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81-90dBHL之間,在無助聽裝置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重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嚴重障礙。 聽力殘疾三級: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中重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61-80dBHL之間,在無助聽裝置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中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礙。聽力殘疾四級:聽覺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中度損傷,較好耳平均聽力損失在41-60dBHL之間,在無助聽裝置幫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動上輕度受限,在參與社會生活方面存在輕度障礙。擴充套件資料:聽力語言殘疾包括:1、聽力和語言功能完全喪失(即聾又啞)。2、聽力喪失而能說話或構音不清(聾而不啞)。3、單純語言障礙,包括失語、尖音、構音不清或嚴重口吃。聽力殘疾分為聾和重聽兩類:1、聾一級聾: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或等於91分貝。二級聾: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71分貝,等於或小於90分貝。2、重聽一級重聽: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56分貝,等於或小平70分貝。二級重聽: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41分貝,等於或小於55分貝。發生因素:先天因素:父母近親結婚、母親妊期患病、母親妊娠期間藥物中毒或濫用、產程使用產鉗引起外傷、產程因難產重度窒息、新生兒黃疸黃疸。環境因素:營養素缺乏、噪聲性聾、高燒、耳毒性耳聾、中耳炎、頭部外傷、及其他疾病和不明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