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俗,農曆七月初一到十五是陰間放鬼的日子,亡人在此期間被閻王放出來,到陽間接受後人的祭祀。
這個有人看做是封建迷信,但是也有人將此當作一種習俗。自己把握。
引述一些民俗材料:
農曆進入七月初一至七月十五日期間,每天正午前又家中男丁列印紙錢,一張八開紙裁成三張,每張紙在列印時,只能列印七、九排,成單數。列印好後,用白紙包好,三、七、九張錢紙成單數包一包。
寫包袱:
正面共分四行由右至左豎排,寫給祖人的格式,依次寫"中元化袱 包"、"上奉"、"故祖考 公 老大人收"、"孫 曾孫 玄孫 祀";如果死者的兒子活著,寫包袱時稱呼、落款以兒子為主。即:依次寫"中元化袱 包"、"上奉"、"故考 公 老大人收"、"男 率孫 曾孫 玄孫 祀"。包袱的背面寫上"封"字。如若不能到墳前供祭,那就在外地焚化包袱,包袱就要送幾個給"力夫",包袱正面寫"力夫"二字即可。
有說法就是包袱背面除了寫“封”字,還要寫上亡故的地點,詳細程度類似郵遞,但無須具體門牌。
這裡列出一下寫包袱的格式,一般只需要寫頭包,後面的包袱則寫以某字為號第XX。
其他網上材料:
包袱的反面都只寫一個字:封。草體,壓著摺紙的縫寫,代表封口,在郵寄的路上不要讓別人拿了去。
正面的寫法就較複雜了。譬如在陰曆七月十五中元節,某人給故去的父親寫包袱,正面就這樣寫。
中元寄錢
故顯考某府諱某某老大人
魂下受用
即日化
子 某某某 某某某
孫
媳 某氏 某某某
如果是給故去的母親寫包袱,中間一行則改為“故顯妣某府某老孺人”。
其右上角的“中元寄錢”,講的是燒包袱寄錢的原由、時間。人剛死,燒包袱過去,謂伴棺寄錢;正月初一、五月初五、七月十五、八月十五,燒包袱過去,分別為“元旦寄錢”、“端陽寄錢”、“中元寄錢”、“中秋寄錢”。
中間的那一行,是包袱的主體部分,註明收錢人的稱謂、姓名。“故”,死也。“顯考”、“顯妣”是父親、母親的敬稱,至於父母是否“顯”過,並不重要。如果是孫輩給祖輩燒包袱寄錢,則要寫“顯祖考”、“顯祖妣”。“某府”,表明是某家的事。“諱”要朝右挪半個字,上輩人的名字,是不能隨便說隨便寫的。男的接著寫名諱。女的寫姓氏即可,不寫名字。我的祖母那一輩女人也沒有學名,只有小名。而母親的小名,子女並不一定知道的。“老大人”、“老孺人”,是再一次的敬稱。無論死者生前是何身份,一律“大人”、“孺人”稱呼,這是公平的。陰間與陽間價值取向不一,乞丐死後可能昇天,王公大臣死後可能就要下地獄。
“魂下受用”,讓人看到晚輩跪在逝者魂靈前,雙手捧錢高舉過頭頂,孝順地呈上。
落款看似後人名字的羅列,其實並不簡單。男人的配偶只能寫姓氏,即使有姓有名也只能寫姓氏。未出嫁的女兒、孫女可以寫名字,但出嫁後成了別人家的人,就不能再寫了。
伴隨郵給收件人大批包袱的同時,人們還會寫上一兩個特殊的包袱,正面中間寫“地盤業主 孤魂野鬼”,右側寫“魂下受用”。
舊俗,農曆七月初一到十五是陰間放鬼的日子,亡人在此期間被閻王放出來,到陽間接受後人的祭祀。
這個有人看做是封建迷信,但是也有人將此當作一種習俗。自己把握。
引述一些民俗材料:
農曆進入七月初一至七月十五日期間,每天正午前又家中男丁列印紙錢,一張八開紙裁成三張,每張紙在列印時,只能列印七、九排,成單數。列印好後,用白紙包好,三、七、九張錢紙成單數包一包。
寫包袱:
正面共分四行由右至左豎排,寫給祖人的格式,依次寫"中元化袱 包"、"上奉"、"故祖考 公 老大人收"、"孫 曾孫 玄孫 祀";如果死者的兒子活著,寫包袱時稱呼、落款以兒子為主。即:依次寫"中元化袱 包"、"上奉"、"故考 公 老大人收"、"男 率孫 曾孫 玄孫 祀"。包袱的背面寫上"封"字。如若不能到墳前供祭,那就在外地焚化包袱,包袱就要送幾個給"力夫",包袱正面寫"力夫"二字即可。
有說法就是包袱背面除了寫“封”字,還要寫上亡故的地點,詳細程度類似郵遞,但無須具體門牌。
這裡列出一下寫包袱的格式,一般只需要寫頭包,後面的包袱則寫以某字為號第XX。
其他網上材料:
包袱的反面都只寫一個字:封。草體,壓著摺紙的縫寫,代表封口,在郵寄的路上不要讓別人拿了去。
正面的寫法就較複雜了。譬如在陰曆七月十五中元節,某人給故去的父親寫包袱,正面就這樣寫。
中元寄錢
故顯考某府諱某某老大人
魂下受用
即日化
子 某某某 某某某
孫
媳 某氏 某某某
如果是給故去的母親寫包袱,中間一行則改為“故顯妣某府某老孺人”。
其右上角的“中元寄錢”,講的是燒包袱寄錢的原由、時間。人剛死,燒包袱過去,謂伴棺寄錢;正月初一、五月初五、七月十五、八月十五,燒包袱過去,分別為“元旦寄錢”、“端陽寄錢”、“中元寄錢”、“中秋寄錢”。
中間的那一行,是包袱的主體部分,註明收錢人的稱謂、姓名。“故”,死也。“顯考”、“顯妣”是父親、母親的敬稱,至於父母是否“顯”過,並不重要。如果是孫輩給祖輩燒包袱寄錢,則要寫“顯祖考”、“顯祖妣”。“某府”,表明是某家的事。“諱”要朝右挪半個字,上輩人的名字,是不能隨便說隨便寫的。男的接著寫名諱。女的寫姓氏即可,不寫名字。我的祖母那一輩女人也沒有學名,只有小名。而母親的小名,子女並不一定知道的。“老大人”、“老孺人”,是再一次的敬稱。無論死者生前是何身份,一律“大人”、“孺人”稱呼,這是公平的。陰間與陽間價值取向不一,乞丐死後可能昇天,王公大臣死後可能就要下地獄。
“魂下受用”,讓人看到晚輩跪在逝者魂靈前,雙手捧錢高舉過頭頂,孝順地呈上。
落款看似後人名字的羅列,其實並不簡單。男人的配偶只能寫姓氏,即使有姓有名也只能寫姓氏。未出嫁的女兒、孫女可以寫名字,但出嫁後成了別人家的人,就不能再寫了。
伴隨郵給收件人大批包袱的同時,人們還會寫上一兩個特殊的包袱,正面中間寫“地盤業主 孤魂野鬼”,右側寫“魂下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