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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調皮萌寵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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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設計師MrJay阿杰先生
設計師的職責就是幫助客戶把需求轉化成事實,那麼設計作品與顧客的想法不同,也許一開始的溝通就出了問題。在設計前期與客戶的溝通中,設計師應當充分了解客戶的需求點,並給出解決需求點的設計理念方向,讓客戶有個大體的接納度,再幫助客戶把需求點轉換落地成事實。
當然,如果在設計作品中,由於是客戶不理解或者說不懂得的原因而感覺不接受的話,可以耐心給客戶講解設計作品的理念與解決客戶需求的方式,運用專業的知識正確的引導客戶,讓客戶理解你的設計理念並讓其充分理解你幫助客戶解決需求點的用意。以人為本,只有客戶感覺到你的作品能解決他的問題了,這個設計作品基本上客戶是能接受的。
否則,就是雙方溝通與理解的觀點不同;或者是雙方的審美觀點不同;不要做無謂的和沒有意義的主觀性爭議,蘿蔔青菜,各有所愛。設計作品能夠一針見血解決客戶的設計需求和興趣喜好是重點。如果已經出現溝通問題了,建議重點分析客戶得需求與喜好,多做幾個設計方案,耐心給客戶講解你的設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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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子博設計
首先,大多數的客戶從來不會覺得自己比設計師更懂設計,他只是比你更懂他的需求。
想象一下,客戶如果覺得自己更懂設計,他為什麼還要花錢找設計師來幫他解決設計問題?找到設計師,就代表客戶還是相信,專業的事要由專業的人來做。
問題的核心是什麼?所以更準確一點來說,不是客戶認為自己更懂設計,而是他對設計師做出的設計作品總是不滿意,所以才會抱怨設計師不懂設計,並且反覆提出修改意見。
題主提出這個問題,我想也是表達一種並不贊同的態度。
所以話說回來,這其實還是客戶和設計師之間的千古矛盾,即在雙方溝透過程中,設計師始終在抱怨甲方沒說清楚,客戶又始終認為設計師沒有理解到位,都覺得自己是在對牛彈琴。
該如何解決?對於設計師來說,在整個設計過程中,設計師實際上是在充當“翻譯”的角色,需要根據其設計領域的專業知識、經驗、和設計技巧,將甲方的需求以視覺語言的形式翻譯過來,最終呈現出與甲方企業品牌高度契合,並且能夠強化和凸顯品牌特色的作品。
由此可見,理解客戶的需求,是設計師在設計工作中一個很重要的前提。並且需要設計師真正的站在客戶的角度,針對具體的需求,去思考分析這個設計成果對於客戶品牌所產生的意義和作用。
對於客戶來說,他必須將自己的需求清晰的整理出來,並明確地傳達給設計師。但在這一步驟中,有許多客戶不能完全知道設計師所需要的清晰的需求包括哪些內容,也不知道如何將整理好的需求明確的對設計師進行傳達。
所以,這裡有必要提一下,到底什麼是清晰明確的需求?
一.何為「清晰」
在設計專案中,甲方通常會表述的需求是「我要做什麼?」因為這個需求對於甲方來說,是最迫切和最直接的。但站在設計公司的角度來說,除此之外,還有另外三點甲方容易忽視的內容需要了解,一是「我是誰?」二是「為什麼做?」三是「用在哪?」
「我是誰?」包括甲方公司的名稱,品牌理念,所屬行業,主營業務,主打產品和主要受眾等;
「我要做什麼?」包括甲方所需設計內容的具體細節,主要是設計類別,種類,數量,尺寸,以及預算和週期等;
「為什麼做?」是指甲方透過設計內容想達到什麼目的,是進行品牌的宣傳,還是獲得更多潛在使用者資訊;
「用在哪?」則是說最終完成的作品以什麼途徑進行展示,線上還是線下,網頁還是包裝等。
二.何為「明確」
「明確」意味著,甲方客戶向設計師所提供的需求內容,皆為真實的,準確無誤的,有理有據的,不會隨意修改的。
以上兩點,則為本文提及的「清晰明確的需求」的整體框架和詳細內容。在真實案例中,還需要依據具體的情況進行增減和調整,靈活運用。
不過萬變不離其宗,牢記「清晰」代表甲方的需求是系統和完整的,「明確」代表甲方客戶對自己提出的需求是清楚和確定的,就能夠在實際操作中很好的運用。
總結:甲方客戶和設計師合作一個專案,並不是為了誰比誰更厲害,而是為了透過雙方的努力去實現共同的目標。
所以,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目標,請甲方客戶按照前文對「清晰明確的需求」的解釋,儘量將自己的需求梳理完備。
也請乙方設計師珍惜甲方的勞動成果,結合自身的專業知識,好好理解和消化。
雙方共同努力,才能攻克這個千古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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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客戶是不是比設計師更會設計這件事我覺得並不是絕對的。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審美觀,都有自己的喜歡的風格,就算是喜歡的東西也是有所差別的。作為一名設計師,只有我們真正瞭解客戶內心的需求,設計出客戶想要的喜歡的東西,才算是一個好的設計師。
設計師本來就是跟客戶溝通溝通再溝通,設計師本來就是為客戶服務的,這是職責,客戶就是上帝。不要覺得客戶提出一點小小的建議就覺得不耐煩,客戶找你就是因為你比他有技術他才會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