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型家長:
權威型家長在約束性和自主性之間掌握了一種合理的平衡,在給孩子發展自理自立能力機會的同時,也為孩子的成長提供了所需的標準、必要的限制和指導性原則。權威性的家長與孩子保持廣泛的言語交流,孩子能從中受益並能得到啟發,心智和社會能力都得到最有力地發展支援。父母在家庭交流中對所做的決定、制定的規則、達到的目標進行解釋,幫助孩子理解社會規範、社會關係,提高了孩子對自己的社會角色、社會任務、社會期待的理解,提高了他們的道德水平和自我約束能力。權威型的教養方式是以溫情的親子關係為基礎的,是孩子喜歡接納的,在這基礎上孩子與父母建立起強烈的依戀關係,使他們更容易接受父母的影響,與父母有相似的生活態度和價值觀,在家庭生活中孩子與父母更加和諧。當然權威型家長不能是為了權威而樹立“權威”,這種權威應該是來自他們與孩子的不斷交流之中,應該是來自父母對孩子的尊重和理解之中。因此在嚴格要求孩子的同時,善於瞭解孩子的需要,及時發現孩子的困惑,允許孩子發表自己的見解,幫助孩子達成目標。
家長的特點:關心孩子,傾聽孩子,對孩子的需要能作出敏感的反應,給孩子貼心的幫助,讓孩子感受到溫暖和關愛。對孩子提出明確的要求,這些要求是一個人適應社會所必需的,而不是從父母自身的喜好或者情緒出發的,因此也是理性的、一貫的。向孩子解釋為什麼要對他提出這些要求,同時鼓勵孩子與自己交流。
家庭的氣氛:父母和孩子很親密,情感和思想的交流都很充分。孩子覺得父母可親可敬,信賴父母,對父母的教育持開放和接受的態度,父母在孩子心目中有很高的威信。
孩子的發展:孩子易於形成友善、真誠、合作、自立的品質,有較強的自我控制能力,社會適應良好,能愉快而自信地學習。
專制型家長:
專制型家長要求孩子絕對聽從自己的意見、服從自己的決定,為孩子設計將來的發展方向,他們與孩子的關係是不平等的,不能進行有效的溝通。專制型家長往往是以一種專制的方式,不考慮孩子的個性,他們強調控制,卻不透過培養和支援來獲取,把聽話視為優點,認為限制孩子的自主權有好處,認為孩子必須把家長的話當作正確的來接受。有些家長還尤其愛給孩子立規矩,不許看電視、不許出去玩等等,強制孩子執行家長的主觀意志,不給孩子講清或根本沒有能力講清為什麼不能這樣做。不給孩子自律的機會,想方設法“看管”著孩子,甚至不擇手段“監視”著孩子,可想而知在這樣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沾染撒謊、欺詐等惡習也就不足為奇了。
家長的特點:對孩子控制得很嚴,並且要孩子無條件服從自己的各種要求,一旦孩子違反,會嚴厲地懲罰孩子。與權威型父母相比,他們對孩子提出的要求更多從自己的喜好出發,很少跟孩子解釋為什麼要這樣做,使孩子幾乎無法獨立選擇自己該幹什麼、不該幹什麼,孩子感受不到他們的溫暖和支援。
家庭的氣氛:父母和孩子不親密,關係不融洽,甚至成為“貓鼠”關係,很少有語言交流,孩子說話、做事往往小心翼翼,孩子的需求經常得不到滿足,孩子的困惑不能得到及時解決,孩子的情感也不能有效地宣洩。
孩子的發展:在這類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往往容易形成言語上和行為上的兩面性,而且焦慮、退縮、不滿、對人缺乏信任,同時也缺乏自信,心情不開朗,容易產生報復心理和攻擊行為。
民主型家長:
民主型家長很少給孩子設限制或者說根本不設限制,他們寬容孩子的衝動行為,他們放任孩子的不良習慣,只要在保持身體安全的條件下儘可能給予自由。放任型家長有時容許孩子的一些令他們生氣的行為,但他們不知道如何表達自己的憤怒,往往以“我很忙、我不懂”來放棄教育孩子的責任。結果,當怒氣積累到不可控制的程度,他們就痛斥孩子,更有可能出其所願地更深地傷害孩子。他們的孩子是最不獨立的,最不自控的,最適合被歸類為不成熟的。
家長的特點:很少向孩子提出要求,給孩子最大的行動自由,把尊重孩子的意願放在首位,很少與孩子溝通。無條件地愛和接受孩子,對孩子沒有要求——溺愛,不加控制——放縱,或者即便提了要求,也不堅持讓孩子做到,大有儘量讓孩子自我管理的味道。
家庭的氣氛:父母整天圍著孩子轉,和孩子的關係看似融洽,實則看著孩子的臉色唯唯諾諾,孩子是“小皇帝”,是家庭裡的“中心”,孩子高興了全家一派祥和,孩子生氣了父母的頭都願意砍下來。
孩子的發展:由於缺乏指引,孩子常常不知道一件事情自己該不該做、做得對不對。這些孩子看上去是家裡的“小皇帝”,但是內心常常焦慮不安,而且心理發展不成熟,自控能力很差,缺乏進取心和探索精神。
從以上三種類型的家長的分析可以很容易地看出,與無論是專制型家長還是民主型家長相比,權威型家長和孩子交流更通暢,孩子的心智發展更利好,孩子的社會適應能力更高,孩子的應變能力和創新能力更強。我們要做一個權威型家長,為我們的孩子營造一個自由的、健康的、快樂的成長氛圍,讓我們的孩子成為有責任心的、有能力的、有才華的人。
權威型家長:
權威型家長在約束性和自主性之間掌握了一種合理的平衡,在給孩子發展自理自立能力機會的同時,也為孩子的成長提供了所需的標準、必要的限制和指導性原則。權威性的家長與孩子保持廣泛的言語交流,孩子能從中受益並能得到啟發,心智和社會能力都得到最有力地發展支援。父母在家庭交流中對所做的決定、制定的規則、達到的目標進行解釋,幫助孩子理解社會規範、社會關係,提高了孩子對自己的社會角色、社會任務、社會期待的理解,提高了他們的道德水平和自我約束能力。權威型的教養方式是以溫情的親子關係為基礎的,是孩子喜歡接納的,在這基礎上孩子與父母建立起強烈的依戀關係,使他們更容易接受父母的影響,與父母有相似的生活態度和價值觀,在家庭生活中孩子與父母更加和諧。當然權威型家長不能是為了權威而樹立“權威”,這種權威應該是來自他們與孩子的不斷交流之中,應該是來自父母對孩子的尊重和理解之中。因此在嚴格要求孩子的同時,善於瞭解孩子的需要,及時發現孩子的困惑,允許孩子發表自己的見解,幫助孩子達成目標。
家長的特點:關心孩子,傾聽孩子,對孩子的需要能作出敏感的反應,給孩子貼心的幫助,讓孩子感受到溫暖和關愛。對孩子提出明確的要求,這些要求是一個人適應社會所必需的,而不是從父母自身的喜好或者情緒出發的,因此也是理性的、一貫的。向孩子解釋為什麼要對他提出這些要求,同時鼓勵孩子與自己交流。
家庭的氣氛:父母和孩子很親密,情感和思想的交流都很充分。孩子覺得父母可親可敬,信賴父母,對父母的教育持開放和接受的態度,父母在孩子心目中有很高的威信。
孩子的發展:孩子易於形成友善、真誠、合作、自立的品質,有較強的自我控制能力,社會適應良好,能愉快而自信地學習。
專制型家長:
專制型家長要求孩子絕對聽從自己的意見、服從自己的決定,為孩子設計將來的發展方向,他們與孩子的關係是不平等的,不能進行有效的溝通。專制型家長往往是以一種專制的方式,不考慮孩子的個性,他們強調控制,卻不透過培養和支援來獲取,把聽話視為優點,認為限制孩子的自主權有好處,認為孩子必須把家長的話當作正確的來接受。有些家長還尤其愛給孩子立規矩,不許看電視、不許出去玩等等,強制孩子執行家長的主觀意志,不給孩子講清或根本沒有能力講清為什麼不能這樣做。不給孩子自律的機會,想方設法“看管”著孩子,甚至不擇手段“監視”著孩子,可想而知在這樣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沾染撒謊、欺詐等惡習也就不足為奇了。
家長的特點:對孩子控制得很嚴,並且要孩子無條件服從自己的各種要求,一旦孩子違反,會嚴厲地懲罰孩子。與權威型父母相比,他們對孩子提出的要求更多從自己的喜好出發,很少跟孩子解釋為什麼要這樣做,使孩子幾乎無法獨立選擇自己該幹什麼、不該幹什麼,孩子感受不到他們的溫暖和支援。
家庭的氣氛:父母和孩子不親密,關係不融洽,甚至成為“貓鼠”關係,很少有語言交流,孩子說話、做事往往小心翼翼,孩子的需求經常得不到滿足,孩子的困惑不能得到及時解決,孩子的情感也不能有效地宣洩。
孩子的發展:在這類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往往容易形成言語上和行為上的兩面性,而且焦慮、退縮、不滿、對人缺乏信任,同時也缺乏自信,心情不開朗,容易產生報復心理和攻擊行為。
民主型家長:
民主型家長很少給孩子設限制或者說根本不設限制,他們寬容孩子的衝動行為,他們放任孩子的不良習慣,只要在保持身體安全的條件下儘可能給予自由。放任型家長有時容許孩子的一些令他們生氣的行為,但他們不知道如何表達自己的憤怒,往往以“我很忙、我不懂”來放棄教育孩子的責任。結果,當怒氣積累到不可控制的程度,他們就痛斥孩子,更有可能出其所願地更深地傷害孩子。他們的孩子是最不獨立的,最不自控的,最適合被歸類為不成熟的。
家長的特點:很少向孩子提出要求,給孩子最大的行動自由,把尊重孩子的意願放在首位,很少與孩子溝通。無條件地愛和接受孩子,對孩子沒有要求——溺愛,不加控制——放縱,或者即便提了要求,也不堅持讓孩子做到,大有儘量讓孩子自我管理的味道。
家庭的氣氛:父母整天圍著孩子轉,和孩子的關係看似融洽,實則看著孩子的臉色唯唯諾諾,孩子是“小皇帝”,是家庭裡的“中心”,孩子高興了全家一派祥和,孩子生氣了父母的頭都願意砍下來。
孩子的發展:由於缺乏指引,孩子常常不知道一件事情自己該不該做、做得對不對。這些孩子看上去是家裡的“小皇帝”,但是內心常常焦慮不安,而且心理發展不成熟,自控能力很差,缺乏進取心和探索精神。
從以上三種類型的家長的分析可以很容易地看出,與無論是專制型家長還是民主型家長相比,權威型家長和孩子交流更通暢,孩子的心智發展更利好,孩子的社會適應能力更高,孩子的應變能力和創新能力更強。我們要做一個權威型家長,為我們的孩子營造一個自由的、健康的、快樂的成長氛圍,讓我們的孩子成為有責任心的、有能力的、有才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