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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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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腫麼破
企業應該關注女性的身體健康,但不應該立法形成這樣的規定。
這個提案很早之前就有人提過,看起來是為了幫助女性,但事實上,存在的問題非常多,對於女性權益來說,很可能是幫倒忙。
立法之後,如何執行是第一難點中國關於員工休假的現狀大家有目共睹,能夠實現雙休的有多少?法定節假日能夠休足的有多少?帶薪年假能夠落實的又有多少?
以上這些問題都還沒有解決,單獨針對女性設立新的假期制度,最終落實下來的可能性幾乎為0。當然,對於公家單位也許更容易實施一些,但這個社會上的絕大多數女性無疑是很難享受到的政策帶來的福利的。
而立法卻不執行,一來浪費整個社會的資源,二來會使法律的嚴肅性遭到破壞,《勞動法》到今天為止,地位已經跌入泥潭了,連各個大佬都敢在公開場合談論支援996了,再增加這種無法落實的假期實在沒有意義。
即使被強制實施,也會導致女性遭受職場歧視假設我們這個提案能夠被實施,對女性真的有好處嗎?
男女平等喊了這麼多年,女性在職場上依舊遭受了各種顯性或隱性的歧視,尤其原因很簡單,對於老闆來說僱傭一個女性,特別是已婚未孕的女性,要隨時承擔著她脫崗的風險,不管再怎麼強調女性的偉大與犧牲,近1、2年的時間無法全情投入工作也是客觀事實。
如果再讓每個女性每月出勤時間都減少一天,那麼老闆們勢必會想方設法的比較招聘女性員工。
不考慮企業效益,不給企業補償,直接強制規定給女性放假,說白了,這是慷企業之慨,這種行為只會破壞職場環境,讓女性在職場上更加舉步維艱。
其實包括產假在內的設計都存在這個問題,女性生產需要產假是客觀事實,而且人們也普遍認為現在的產假根本不夠。但是輕易延長產假實在是不智之舉。
我看過國外的案例,為了避免因產假出現的職場歧視,也為了提高生育率,有些國家採用“夫妻同假”的方案,給男性同樣時常的“陪產假”,這倒是一種有趣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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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兮兮傳媒
關於女人生理期是否需要放假一天。
1:女人在月經期,身體會有多種不適,比如:痛經,心煩,焦躁不安,心情不好,不想動等症狀。而且根據每個人的體質,月經期持續時長不同。從工作角度,可能工作效率會有大幅度下降,同時,也有很多不方便和安全隱患。所以,最好能休息一天。
2:從一個企業的以人為本的理念出發,我們更應該多呵護和關懷我們的女員工。因為女性月經期不是隻有一天,在企業裡,除了給女性員工放假一天,另外經期期間,有很多不適,比如腰困腰痠,怕冷。所以根據不同的崗位特徵,在經期內公司應提供和保證熱水供應和工作崗位的舒適!(我還建議,每個女員工每月補助半斤紅糖),允許女員工,經期期間工作中,可以做適當短暫休息和活動!緩解不適!
3:當然,女性員工工作的環境,工種,工作特點和年齡有很大不同,在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符合實際的臨時崗位調整!
4:至於是否需要立法,我建議:應根據工作人群不同,制定有針對性的立法。比如:戶外體力工種,長時間站立或者生產線女工等。可能在經期期間,因工作特點要求,會對身體加重不適感,甚至長期下去,會有職業病的風險。這是必須用法規保障的,這也是《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精神所在!同樣,當地婦聯做為權益維護的官方機構應積極參與!
總結:經期工作,效率低。不如休息。
關心女員工,溫暖一片心。增加凝聚力
如果要工作,臨時調崗!
立法有明確人群界定。
經期俗稱:例假!那就讓女同胞真正享受“例假”吧!
對企業家和管理者,也做為以人為本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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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女性“經期假”的問題,其實早在2011年就有政協委員提出過提案,建議國家將女性月經期間享受假日進行立法。
而山東省政府近期公佈的將於2019年3月開始實行的《山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讓經期假又被大家所廣泛熱議,其中對於經期女性職工的規定是“經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痛經或者月經過多,申請休息的,按照國家有關病假的規定執行”。
對於經期假這件事情,小雷還是比較贊同的。小雷雖然不是女性,但是每次看到老婆月經時候腰痠背痛的難受,能夠理解女性在生理期的痛苦的。但是,經期假這件事情目前來看在實際操作還是還是存在不少問題的。
第一、對個人來說,大多數省份關於經期假都需要診斷證明。大家都知道,中國的醫院絕對是最擁擠的地方之一,為了請一天假要去醫院排個大長隊開證明,說不定醫院還要你做各種檢查,在醫院就不知道得花多少時間、金錢和精力了,實在是不划算呀。
第二、對於企業來說,實行起來會有不小的難度。特別是一些女性職工比例較高的單位,比如醫院、學校、工廠等,每天都得有不少人請假,那留下的工作誰來做。而對於私人企業的老闆,經期假會導致人工成本明顯增加,而羊毛出在羊身上,要麼就降低女性職工的收入,要麼就少招女性職工,因此女性未來在職場上將遭遇更多的不公平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