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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帶著自己的孩子來到一家母嬰店游泳,孩子在游泳的時候,張女士交代了裡面的一位員工幫忙自己照看一下孩子,便自己走了出來幫孩子買奶粉。沒想到,不到一分鐘的時間,孩子就在裡面溺水了,孩子被抱起來的時候嘴唇已經紫了,臉上也到處是傷。好在溺水時間不長,孩子在拍打過程中將吸入的水吐了出來,沒有生命危險,對於這樣的結果,張女士表示雖然孩子沒有事,但很擔心大腦缺氧後會影響孩子以後的生活,會不會留下後遺症,會不會肺部有進水,都是需要重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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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佳佳媽媽聊育兒

    責任怎麼歸屬,我覺得還是交給專業的法律人士去解決,我想聊聊關於嬰幼兒游泳這件事。

    此次事件的短影片先讓大家簡單瞭解一下。

    張女士跟工作人員交代了以後,去大廳買奶粉,短短兩分鐘的時間,孩子瞬間發生生死考驗,整個溺水過程長達46秒。工作人員和旁邊的這位家長都未曾察覺,直到後來一名黑衣女子發現後,奔跑過來將男嬰迅速抱出水面……

    事實上有很多育兒機構、育兒媒體都在呼籲家長們,1歲以內儘可能不要帶寶寶游泳,如果特別想游泳,一定要去正規的、大型的、有資質的兒童游泳館,且家長也一定不要將目光離開孩子,畢竟哪個孩子都經不起萬一。

    美國兒科學會也建議: 小於4週歲的孩子不提倡學習游泳。因為小於4歲的孩子身體並沒有完全準備好,其動作能力和心肺承壓能力都達不到游泳需要具備的基礎條件。游泳不僅需要身體力量,還需要肢體協調性,而具備這些能力往往是孩子4~5歲時。

    關於游泳圈的選擇大家也可以酌情參考。

    0~12月齡寶寶適合脖圈。但要注意脖圈的鬆緊度,太緊容易卡到寶寶脖頸大動脈,造成呼吸困難或暈厥,太鬆容易脫落溺水,所以下水前一定要好好除錯,避免意外發生。

    脖圈也要考慮到寶寶的體重,如果體重過重,且寶寶的抬頭能力也很好了,可以在寶寶7月齡左右考慮用趴趴圈,趴趴圈的沾水面積比較大,也更安全。

    9~12月齡寶寶通常可以選擇趴趴圈。

    1~4歲寶寶適合腋下圈。一方面能讓寶寶充分接觸水面,學習更多的游泳技能,另一方面也可以鍛鍊寶寶的肢體協調能力和平衡能力。

    但是無論哪種游泳圈都不是萬無一失的,帶孩子游泳眼睛一定不要離開孩子,交給誰都不放心,還是自己最靠譜。

    在陪伴孩子成長這條路上,除了耐心就是細心,沒有什麼比孩子的生命更重要。希望家長和營業機構在孩子的問題上都能打起十二分精神,不要讓萬一發生在任何一個孩子身上。

  • 2 # 公司法江湖

    謝謝邀請。觀點:首先我注意到該母嬰店的牆上懸掛了“請家長們的視線不要離開自己的寶寶”的字樣,說明母嬰店已經盡到了注意提示的義務,但是過程中張女士已經叮囑店員幫忙照看下寶寶而且對方也允諾的情況下,仍然應當對本案當中孩子的住院費用承擔部分責任。

    一、事發介紹張女士說,當時是自己帶孩子去的,剛好寶寶沒有奶粉吃了,她就出來買4瓶奶粉。她買奶粉的地方就在母嬰店的大廳,與游泳池僅一門之隔,誰知,不到兩分鐘的時間,就聽到孩子出意外了。“我出來的時候有交代裡面的一個員工,我說你幫我看一下,我一分鐘把錢付了就回來了。我有交代她,我出去還沒兩分鐘,她就跟我說寶寶掉水裡面去了。我趕緊去把寶寶抱起來,發現寶寶的嘴唇已經是紫色的,整個人沒有反應了。”張女士說。看到寶寶可能是因為掙扎抓得臉上到處是傷,來不及心疼的張女士趕緊和母嬰店的服務員把寶寶倒立起來,拍打背部,讓寶寶將嗆入的水吐出來。幾分鐘後,孩子終於哭出聲來。見寶寶有了反應,等不及120救護車到來,張女士騎著電動車將孩子送到醫院檢查,所幸孩子沒有生命危險。二、母嬰店仍然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首先雖然該母嬰店在牆體上貼了提示母親不要離開自己寶寶的字樣提醒,但是這並不代表其作為經營方已經應當盡到保障嬰兒在該店內參加游泳活動的安全的義務,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母嬰店應當保證嬰兒在該店內游泳時的安全,而且事發過程中張女士也特意叮囑店員自己去隔壁買奶粉,店員也允諾幫忙照看的情況下,發生此種情況,母嬰店難辭其咎。

    所以目前來看,雖然寶寶脫離了生命危險,但是對於長時間缺氧情況下是否留有後遺症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情況,仍然有待進一步的觀察,對於母嬰店和張女士而言,當務之急應當是儘快查明寶寶的情況,然後再來進一步協商賠償事宜,對於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透過提起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

    最後,提示下各位母親都有喜歡帶孩子去母嬰店做嬰兒游泳的專案,但是還是需要再次提醒下各位家長以及母嬰店主,務必做到孩子不脫離自己的視野範圍,畢竟嬰幼兒的體質特殊,一旦發生意外,必然是一場大家都不想發生的悲劇。

  • 3 # 扎馬尾的松鼠

    謝謝邀請。我認為首先游泳館肯定是有責任的,媽媽把孩子帶到這裡游泳就是對你們的信任,雖然有牌子寫著看好小孩,可是誰都有有事的時候,上個廁所喝個水,像新聞裡的媽媽出去買奶粉兩分鐘的時間都有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媽媽已經和工作人員說過了,要求幫忙看下孩子,工作人員也答應了,可是工作人員卻沒有看,如果你沒有時間你可以直接說沒空,我相信這位媽媽也不會離開孩子去買東西,就這麼兩分鐘的時間,把孩子交給你們,是一種信任,卻換來這樣的後果。媽媽也是有責任的。畢竟孩子還小,新聞也有很多游泳發生的事故,自己的孩子還是自己寸步不離的比較好。畢竟誰也不想出事。出事了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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