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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美國生活速遞

    這真是個“大神級”的問題哈。在美國,從聯邦到州,都是三權分立的政體。州長是行政長官,議員是立法委員、民意代表,各司其職,工作性質很不一樣。到底是當州長好還是當議員好呢?我真不明白這個提問者的“好”是指的什麼意思? 如果從工作重要性來看,當然還是州長更為重要,是一個州的最高行政長官,就如美國總統之於聯邦一樣。當然,議員也並不是說低人一等,只是議員的工作性質是立法,專門負責聽取民意,代表選民立法、監督行政與執法機構工作的。兩個工作崗位職責不同,無法分出個“好”與“壞”來。但從重要性來說,州長的選民是全州,人數最多,而議員是分選區的,選民人數不如一州之長多。雖然是三權分立,當然行政還是有主導權。如果單從個人感受來說,當然是州長更威風,也有個保鏢,享受的禮遇要高於議員。而從收上來講,州長的薪水也高於議員。 議員沒有行政權,只有立法權。州長雖然沒有立法權,但是所有的提案到最後都要由州長簽字之後,才能夠成為法律。 所以,如果從大公無私的角度來講,州長與議員都是為選民服務,都挺好的,如果從個人感受來說,做州長肯定是更拉風了,是一個州的一號人物,當然就更有成就感。州長下轄的各個行政部門繁多,工作也是相當勞累。好與不好,真難評說。

    加州州長布朗

    議員

  • 2 # 大阪超哥

    作者米叔,資深媒體人,旅美學者,在美日歐生活多年,自媒體“這才是美國”“這才是日本”“這才是歐美”的創辦者

    我在美國的論壇上查了這類問題。簡單來說,取決於州的大小,下面來分享下做的“功課”。

    美國有五十個州,每個州州長一名,參議員兩名。而眾議員的數量,取決於該州的人口。目前來說,差不多70萬選民選出一個眾議員。下圖是目前各州的眾議員數量。

    可以看到,人口第一的加州有53名眾議員,而蒙大拿、阿拉斯加等州,因為人口稀少,只有一名眾議員。

    在實際操作中,雖然參議員和眾議員都屬於國會議員,但是,參議員的分量要重於眾議員。這是因為(1)參議員代表整個州,而眾議員只代表一個州的特定選區;(2)在大部分的州,參議員的數量更少,物以稀為貴;(3)參議員具有fillibuster的權利。簡單來說,一個參議員,就有駁回整個法案的可能;(4)參議員任期六年,而眾議員任期兩年。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總能看到眾議員去競選同一個州的參議員(如目前德克薩斯的民主黨眾議員Beto O"Rourke競選參議員)。

    那麼,州長和參議員呢?取決於州的大小。比如,加州現任的司法部長(Attorney General,差不多是加州的二號人物,考慮到副州長未必有多少實權),Xavier Becerra,曾為聯邦的參議員。之前有外媒“意淫”,加州如果獨立,可以成為全球第七的經濟體,這也是為什麼加州州長,相當於一個“強國”的總統。

    但是反過來,如果州的影響力有限,則一些政客為了追求更大的影響力,會從州長的位置上競選參議員。當初居住在弗吉尼亞州時,瞭解到現任西弗吉尼亞的民主黨參議員Joe Manchin,曾任西弗吉尼亞州長。熟悉美國的人知道,西弗吉尼亞屬於美國最不發達的州之一(另一個是密西西比,簡直兩個難兄難弟)。

    不過,無論州的大小,州長畢竟都是“一家之主”,可以否決任何議案。此外,如果有議員出缺,州長有權任命過度的議員。

    最後,如果有志於競選總統,那麼對於小州的政治家來說,參議員顯然提供了更為廣闊的舞臺,提供了更多的曝光率。

  • 3 # 光明路

    題目出得有權力觀潛意識。東方思維。

    州長與議員都是靠選舉的。是與自身價值自我判斷相稱的。也就是說你得依據你的水平能力和願意去競選。沒有那個州長好還是議員好的衡量,都是重要職責和實現抱負的選擇。

    州長不同議員的是肩負行政職責,議員是州立法、州重要事項上議會議決,互相協調、互相制衡的職責,沒有誰好誰歹之說、之意識。權力說沒有市場。

    且都有上升通道~即實現更大抱負。即都可競選國家級國會議員、總統。而且出現諸如此類例子。

    甚至有議員的政治影響力在議會中就很大,作用一點不小。像前不久去世的麥凱恩。就是重量重磅級的參議員。葬禮前總統現付總統(他不讓川普去)都參加了。川普都忌他三分。所以不是說權力,是說職責與影響。

    單純的權力意識看待民主架構沒有意義。他們往往是職責使命為重,影響力即是權利,不是權力。而權利不是自己的那點權力、權利問題,是廣泛的對國對民爭取和使獲得的權利。

    學會權利意識,去掉權力意識,正是現代世界民主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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