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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稅小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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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月194652949
現在有的小區物業擺道的很,眼裡根沒有業主,廣告費,停車位亂收費,也從來不真求業主的意思,只有個別幾個業主會員私通就好,從來是它們說了算。它們做事權力很大,吃塊的還是廣大業主,還跟業主談什麼廣告費,到時電話常吹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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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將與你同行
小區是所有業主的小區,小區裡的廣告收益當然歸屬業主。只是這筆錢沒有人監管可能消失了。
在現在的小區營運中,業主是由很多個體組成,沒有代表性,也沒有發言權,所以小區一般都是物業公司管理,物業公司說了算的。物業公司在管理小區時,不僅是要管理好小區正常執行,同時還要服務好小區業主的各項服務。其中就包含了小區廣告業務的招租和代收費用服務,公共車位的收費,商業用房的租賃等服務。
小區裡廣告包含這幾個部分。小區裡的廣告欄,小區電梯內外,走廊,大堂以及小區樓宇,外牆的廣告。這些費用不一,一般來說,電梯內的廣告100至500元之間每幅每月,廣告欄800至3000元之間毎幅毎月,外牆和樓宇一般的是3萬至20萬之間每年,具體的要看城市的地域和位置,廣告的大小等,有的小區廣告收益很大,有的小區只有一點點。在小區裡的廣告中,一般來說物業公司會有一個代收公帳,有的也沒有入帳,但是如果沒有業委會的小區,這些錢可以就以各種專案支出了,業主也不知道的。作為個體的業主只是小區業主中的一員,沒有代表性,過問不問一個樣,對物業公司沒有絲毫約束性的。
有業委會的小區,一般會收回這筆費用來維護小區公共設施,包含以後的電梯維護更新,也有的小區將這些費用直接劃入小區公共維修基金了。所以,沒有業委會,這些公共收益費用可能就消失了,一筆糊塗爛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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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半農111943906
其實中國現行的法律沒有任何一條規定強制居民區必須有“物業公司”存在!“物業公司”本來就是一個以賺錢為目的的企業,是寄生在中國社會肌體上的惡疾,是一個亟待政府解決的社會問題,所以完全沒有必要去討論所謂的“物業費”!全華人大應該傾聽民聲,擔起自己的責任,儘早從法律層面制定出取消“物業公司”的法律法規,還老百姓一個和諧安定的居住環境。儘快大力推廣政府指導,社群牽頭,業主自治的物業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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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山175658885
物業可以啥事都做但是業主不能管,強烈要求去消物業,物業就是成市,強盜他們可以收費,有的物業是黑物業,經理是老改犯出來的付經理也是判刑十年的老改犯,手下的保安也是,又前科的人做他們的打手,這樣的物業和黑設會有十麼去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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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包有時不線上
廣告收入:如有業委會則是業委會收,暫時沒有則由物業代收。這筆收入是利用公共資源換取,屬公共收益。無論是國內什麼法律條例都沒有疑議。!
這部分收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是按比例分成,沒有約定的是三七開,物業用於物業管理費用不足、補充物管支出,餘下七成應作小區公用財產由物業代為保管不得挪用。!
在現實具體操作中,正規物業公司有單獨明細帳,業委會如堅持查帳並索取的話,往往能成功!單個小業主到物業查索這筆收入多碰釘子,建議以業委會出面為好!
但是一些雜牌物業或欠繳物業費很厲害的小區,物業基本全部挪用這部分收入的大部或全部,索要極費周折。如物業撒場多時再談此事,幾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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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銳眼說小區
這個提問真的太可笑,但我也回答一下。
其實廣告費誰收無所謂,關鍵要看最後是誰用。要在我小區,要麼是業委會收,要麼是物業收。但標準,價格等肯定是業委會制定的。既使是物業收,也要移交給業委會的,最多留點代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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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qP秋平
業主停車小區,每月還需交管理費。物業管了吧?小區又沒有物業的任何產權,憑什麼理由收取?
小區業委會其實是花架子,在業主和物業產生矛盾時,頂多當個和事佬。要想介入物業收取廣告費,物業會把吃到嘴裡的肥肉吐出來,想想也是做夢。
物業在服務小區,財務做到透明、公開,在我接觸的小區裡,還沒看到過。我們平時只聽到貓叫,貓吃魚時是看不到的。
因為每個小區都有物業,物業已經滲透到每個家庭,有必要重新理順物業與業主的關係,對公共設施重新確權,產生的效益公示,適當降低物業管理費,儘量增加彼此的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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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費一定是物業收取,因為物業作為一個主體收費相對容易,總比業主們聯合起來收費要好!
其次,物業是業務聘來替業主管理業主共同的財產的!物業作為一個公司首先要保證的是盈利,如果物業公司不能保持盈利,比如,物業費收不上來,沒有其他的增值服務收費,那麼是物業公司是不可能給你一個完美的服務體驗的!
因為電梯裡面的廣告費收益,應該是物業收入,但是收益應該用於業主的財產保值增值上!
個人的想法是,在保證物業合理的利潤基礎上,應該按照物業服務的水平與業主委員會協商出個基本的成本價格,然後加上合理的利潤,計算出物業公司一年穩定的收入,比如50萬元一年的物業成本,20萬的利潤,那麼一年給物業公司70萬的保本收入,假設一年能收取的物業費是60萬元,物業一年的其他收入,比如停車費,廣告費、租賃費等合計40萬元,合計物業公司一年進賬100萬元,盈餘100-70=30萬。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