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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做有機生態農產品,前段時間在商會認識一個老鄉,他也是做這行的,之前虧了一千多萬,現在想東山再起,他有一片茶山,一個養殖場是掛了其他公司名字,但是他說是他的,然後讓我跟他一起做另外一個公司,他說把茶山那邊也加入進來,算350萬,我出25萬加上我運營給我20%,請問下大家這樣的情況我要怎麼做才能預防以後的隱患?比如公司做起來了他說茶山不是這個公司的了,或者說茶山以及現在有的公司有欠款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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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B子彈電影

    必須慎重了,你至少要了解一下幾個事情:

    1、他為何虧了一千多萬?

    虧損的主因是什麼,這個不能只問他,最好多方面打聽,同時也可以瞭解這個你不熟的老鄉為人怎樣

    2、養殖場和茶山的所有權究竟是誰的

    同樣不能只聽你老鄉所說,要自己去調查,所有權,負債等等,並務必確認好

    3、不管是何種方式的合作,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

    比如雙方出資多少,股份多少,列好資產負債表,如何合作,收益如何分等等等等,越明確越好。事前說好,事後不亂,所謂的先小人,後君子

    最後提醒一點,如果你連你的合作伙伴都不瞭解,那麼合作的事項建議慎重考慮,避免上當背鍋

    ——公號:梳茗敘茶

  • 2 # 樂冰5

    合作佔股,看你的掌控程度。除了樓上2位意見,個人覺得,再好的合同與專案,你不能實際把控的話,都容易掉坑裡去。具體要把控一下關鍵環節,一是生產投入環節,防止別人虛報做高成本。二是生產加工環節,防止產品太差沒有市場。三是市場銷售環節,防止資金流失或挪用。四是財務管理方面,防止賬務混亂虛開。如果這幾方面你不能有效掌控,風險就太大了。

  • 3 # 創業行動家

    這個問題看起來你是佔了不少便宜,“350萬的估值,你只要投資25萬就讓你佔20%的股份”。當你企圖佔這個便宜時,背後的風險也一步步想你靠近。

    股東之間合作,人品、能力是信任的基礎,公司發展前景是大家共事的願景,缺少以上因素的合作都不長遠;對方虧損千萬之巨,無論怎樣會給今後的新公司業務,帶來極大的隱患;有可能出現債權人要求法院查封其所有資產,包括原有的茶山和未來成立的新公司。

    合夥創業的目的何在?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合夥人要是沒有找對,人品不靠譜,能力不勝任,往往最終也無法成功,更談不上利益共享。僅僅憑藉一面之緣,又該從何去了解一個人的人品、能力呢?

    一、如何識人

    法律糾紛:透過網上搜索(百度、企查查、天眼查、啟信寶等),可以查詢到原公司是否存在經濟糾紛,法律訴訟等問題。

    商譽:透過與之合夥過的客戶、代理、商業夥伴,瞭解曾經的商譽,以及為人處世給別留下的印象。

    人品:為人處世是否誠信,做事是否成熟穩重,朋友們對他如何評價。是否為了躲避債權而轉移資產(比如把資產放在別人公司名下,企圖逃避法院的查封,未來他也有可能會這樣對待你)。

    能力:合夥人能力上需要互補,這樣才能夠實現術業有專攻。飛哥建議找合夥人的時候,多問問自己,你短板在哪裡,這個合夥人是否能與你在性格、能力上形成互補。

    二、資產的作價

    對於該專案的資產主要分成兩個部分,茶山是有形資產,而你參與運營是無形資產。因此,建議所有權(股份)與經營權(管理)分開計算,避免今後無論生意好壞都會扯皮。

    有形資產:茶山的面積、承包年限、每年的產值,這些可以作為參考估值的一個依據,那它到底值不值350萬呢?你需要明白的是,這個資產對於新專案而言是否存在現金變現價值,如果真有且對新公司帶來絕對貨源優勢,那麼顯然你是佔了一定便宜的,否則就是一個坑(後面會談到)。

    飛哥的建議是如果你把他當做一個事業上的合作伙伴,這個便宜最好不要佔,而是該多少就多少,否則便失去了合作的前提條件。真正的合作是相互幫襯,並不是相互佔便宜!

    無形資產:對於參與管理的人(含股東),可以另行拿一部分的乾股,給予獎勵。乾股一般是5-10個點之間,雙方協定一個適中的業績考核指標,超出業績之後另行獎勵利潤比的多少,避免今後扯皮。

    因此,飛哥建議如果茶山基地對新公司本身有價值,那麼就接納這個資產;假如,沒有價值還需要另花精力去變現價值,並不值得你拿來作價,這會分散你在新公司中的主要精力。而你更需要需要明白的是,因為新公司有前景,去加入這個事業,還是因為擁有茶山這個資源,而去做新專案,不要做本末倒置的事情,否則後患無窮!

    三、專案潛藏的風險

    大多數人的投資之所以失敗,就是經不起誘惑,當你動心與誘惑之時,也是你即將被騙之時。這個專案中有幾個疑點?

    虧損1000萬,是否存在外債,若是沒有外債為何把自己的資產(茶山),放在別的公司名下呢?看似在邏輯上有點說不通;倘若存在外債,說明其有逃避財務償還的嫌疑,這對創業的人而言,是一種涉嫌逃避責任的行為,說明人品問題不太靠譜,他能這樣對待債權人,未來也會這樣對待你。

    法律風險,倘若對方欠下外債,未來新公司資產(含茶山),有可能會被債權人要求法院給查封,而你將得不償失。

    合作風險,任何時候別人找你合作的時候,你需要問對方一個問題,“看重我的什麼?”,“為什麼會選擇跟我合作”,只有明確自己的價值,是對方真正需要的長處或者資源,你才不會輕易被騙。

    正對以上答覆,我的觀點是這個專案很有可能是一個坑,請細心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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