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標資產的主要業務形式
非標資產全稱為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2009年“四萬億”刺激後,信貸採取總量控制方式管理,地方融資平臺、房地產行業等成為銀監會限制銀行貸款投向領域,透過非標融資方式變相取得銀行貸款就成為其主要的融資方式。
對於銀行而言,出於規避信貸規模管制、降低資本消耗和撥備監管壓力等考慮,銀行也積極藉助信託、券商、保險公司、基金子公司等通道投資非標,常見的非標業務形式包括買入返售票據、信託受益權轉讓、同業代付、保險協議存款等。
2.銀行投資非標的主要渠道與監管
(1)以理財資金投資非標:2013年出臺的“8號文”,限制了銀行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規模的上限,為理財產品餘額的35%與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銀行理財產品的非標業務規模逐漸壓縮,佔比由12年末的約42%降至15年末的15.73%。
(2)以同業資金投資非標:2014年出臺的127號文對同業非標業務進行了嚴格規範,規定買入返售下的金融資產必須為銀行承兌匯票,債券、央票等在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價值和較高流動性的標準化資產,賣出回購方不得將業務項下的金融資產從資產負債表轉出。
(3)以自有資金投資非標:“127號文”後,應收款項類投資成為非標的新寵。即銀行利用自營資金透過互買、騰挪等方式將非標資產轉移至自營投資下。根據“127號文”規定,金融機構同業投資,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根據所投資基礎資產的性質,準確計量風險並計提相應資本與撥備。
3.非標資產的出路
近幾年,同業業務及理財業務監管政策頻繁出臺,加強了對銀行非標業務的約束,非標資產的規避功能逐漸下降,伴隨監管而來的是持續的創新。在當前的政策背景下,預計非標資產將透過以下方式進行表內外轉移非標資產將透過以下方式進行表內外轉移:1.應收款項類投資;2.基金子公司/信託/資管通道業務;3.銀行不良資產基金模式;4.轉為資產證券化產品。其中資產證券化是非標準化債權向標準化債權轉變的主要合規手段,可以改善資產負債結構,提高資產週轉效率,也是銀行透過“非標轉標”實現非標出表的主要渠道。
1.非標資產的主要業務形式
非標資產全稱為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2009年“四萬億”刺激後,信貸採取總量控制方式管理,地方融資平臺、房地產行業等成為銀監會限制銀行貸款投向領域,透過非標融資方式變相取得銀行貸款就成為其主要的融資方式。
對於銀行而言,出於規避信貸規模管制、降低資本消耗和撥備監管壓力等考慮,銀行也積極藉助信託、券商、保險公司、基金子公司等通道投資非標,常見的非標業務形式包括買入返售票據、信託受益權轉讓、同業代付、保險協議存款等。
2.銀行投資非標的主要渠道與監管
(1)以理財資金投資非標:2013年出臺的“8號文”,限制了銀行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規模的上限,為理財產品餘額的35%與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銀行理財產品的非標業務規模逐漸壓縮,佔比由12年末的約42%降至15年末的15.73%。
(2)以同業資金投資非標:2014年出臺的127號文對同業非標業務進行了嚴格規範,規定買入返售下的金融資產必須為銀行承兌匯票,債券、央票等在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價值和較高流動性的標準化資產,賣出回購方不得將業務項下的金融資產從資產負債表轉出。
(3)以自有資金投資非標:“127號文”後,應收款項類投資成為非標的新寵。即銀行利用自營資金透過互買、騰挪等方式將非標資產轉移至自營投資下。根據“127號文”規定,金融機構同業投資,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根據所投資基礎資產的性質,準確計量風險並計提相應資本與撥備。
3.非標資產的出路
近幾年,同業業務及理財業務監管政策頻繁出臺,加強了對銀行非標業務的約束,非標資產的規避功能逐漸下降,伴隨監管而來的是持續的創新。在當前的政策背景下,預計非標資產將透過以下方式進行表內外轉移非標資產將透過以下方式進行表內外轉移:1.應收款項類投資;2.基金子公司/信託/資管通道業務;3.銀行不良資產基金模式;4.轉為資產證券化產品。其中資產證券化是非標準化債權向標準化債權轉變的主要合規手段,可以改善資產負債結構,提高資產週轉效率,也是銀行透過“非標轉標”實現非標出表的主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