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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微笑人生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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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哥哥3378
鄭爽事件,在公共層面已經基本落幕。畢竟作為公眾人物,有強大的社會影響和示範效應,打擦邊球國外代孕無法否認,官媒也口徑一致,演藝道路翻盤的可能性基本沒有。
但是吃瓜群眾對這件事情熱度不減,目前已經聚焦到撫養權官司的爭吵中。現在來分析一下目前的戰況:
一、明確幾個問題。
1、女方說,男方搶走了孩子,她們從孩子出生以後還沒見過。
這說明孩子出生到現在,男方確實把孩子帶回家了,一直在實際撫養孩子。網傳孩子還在代孕機構,欠著代孕費,這應該是個假訊息。不然女方說沒見過孩子,就完全沒有道理。
2、雙方都在爭奪撫養權,女方公佈了律師函件和一些電子郵件。
首先,我們暫時不質疑這些資料的真實性,但是這些資料只能說明雙方都需要法律意義上的撫養權,而不能表示雙方都會自己親自撫養,這是兩回事。
所以,不要一看到打撫養權官司,就說雙方都沒有棄養的打算。
3、女方表示男方搶走了孩子,她們沒有聯絡方式,無法找到孩子。
此處有嚴重的漏洞。女方沒有直接表達男方阻擾探視,也沒有出示與男方的溝通記錄。
正常情況下,想要撫養孩子,最好先得到孩子的控制權,有實際撫養行為再談撫養權,更有把握。我很奇怪,女方難道完全沒有與男方溝通,表達想照顧孩子,或者看看孩子的意願嗎?這個時候,即使女方不懂,律師也會教他們收集和男方的溝通記錄作為證據的。
況且,在美國,如果男方執意不允許母親探視孩子,是可以報警的,透過簡易審判程式很快的,男方拒不執行就是違法。
所以,女方說一直沒有見到孩子,不一定是男方藏起來了。但是我們現在也不說女方不想要,這些東西還需要更多資訊佐證。
4、孩子出生以後,女方對孩子沒有有物質上的支援,也沒有提供男方不接受的證據。
有人說,女方見不到孩子,又不想和男方聯絡,不想給男方錢,沒法進行物質支援。這話一定是不對的。
因為女方釋出的資訊中,很明確地提到,男方一直威脅他。是不是真的威脅不好說,但是這至少說明雙方一直保持著必要的溝通渠道。在這種情況下,女方完全可以主動提到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最起碼要求男方提供孩子的照片影片。
男方要不要或者給不給不重要,總會有回覆的,沒有這些證據無法證明男方阻擾探視。
簡單地說,孩子需不需要是一回事,你有沒有想有沒有做是另一回事。
二、雙方的優劣勢。
1、女方有兩方面的優勢。一是媽媽對哺乳期兒童撫養權有天然的優勢,只要母親沒有重大錯誤一般判給女方居多。二是女方經濟實力雄厚,打官司打的是金錢,錢多就可以請到好的律師團隊,還可以儘量拖延時間,一直拖到另一方受不了為止。
但是,第一個優勢,由於本案是代孕,女方又沒有實際撫養行為,也沒有證據顯示出對孩子明顯的母愛,可能法官會斟酌。第二個優勢,主要取決於是不是真的找到了好律師團隊,不要花了大錢找了幾個混混,這是很有可能的。
2、男方的優勢。第一個優勢,實際撫養了孩子一年,這個很重要。第二個優勢,男方在美國生活多年,溝通無障礙,法庭答辯時更有說服力,容易影響法官判斷。第三個優勢,有女方沒有撫養意願的錄音。這個錄音無法作為直接證據使用,但是一定會對法官產生影響。
男方的三個優勢,第一個有著決定性的意義。法官判撫養權官司,主要考慮哪個選擇對孩子更好。顯然,如果有證據證明男方一年來付出很大努力,孩子照顧得很好,已經建立起深厚的感情,那就很難說服法官改變目前的現狀,如果再有女方消極的言論、不積極的態度,幾乎就不可能有判給女方的想法。
所以,綜上所述,這次撫養權爭奪戰中,女方想要拿到撫養權是很難的。網上熱議男方出軌騙錢,但是這些東西與撫養權沒有關係,法官不會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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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北成伯
鄭爽在一年前在美國與張恆爭奪撫養權?爭奪的是棄養權吧?她的事已經全是塵埃落定,即使她的官司能翻盤,演戲事業想翻盤估計頭十年是沒戲的了。
中國法律有明文規定,不許代孕,你跑到境外找人代孕,又打算棄養意欲何為?這是藝人的德失,既然沒德行了,那幹嘛留著你再演戲?你可知道你是公眾人物,能引導你粉絲的價值觀念的。
上圖就是我們廣電時評說過的話,用過的詞,所以這才有了全面封殺。我們不管張恆那邊到底怎麼個情況,咱也不瞭解她和張恆的關係,但是在錄音中,我們反覆、清楚的能聽到她們家說棄了,棄了的。而且她的父母一再強調棄了就永遠別去找人家了,別到時候等十年二十年的再去找孩子(英明之舉啊)
所以爭奪撫養是虛的,棄養是事實,一個不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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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左木右岸
畢竟錄音被曝光,雖然說因為兩個人的感情問題,在私下溝通中難免會有不想要孩子的想法,但是既然搬到檯面上,那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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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經營報的訊息稱,鄭爽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早在一年前與張恆在美國發起了撫養權訴訟。鄭爽一方表明要單獨撫養孩子。而現在張恆卻在說鄭爽不管孩子,以至於孩子無法回國。媒體居然傳出鄭爽棄養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