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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秋水楓嵐

    假如婚姻有合約期,婚姻開始之時,訂立一下時間。

    第一段,三年的,試婚一下,這期間不要生孩子,尤其女方,不要義氣用事,那些為錢為房假離婚的多年夫妻有多少都真的離了。三年期到不合適的趕緊閃,好聚好散。合適的恭喜你通關四星難度,可以考慮下一步訂多少年了。

    這第二段,就需要慎重多了,都是成年人了,都試婚合適了,坐下來成熟的談一談未來、談一談孩子問題,總是要面對的。這第二步就當大家選擇七年吧,七年之癢嘛,過關了就恭喜你通關婚姻五星難度,是時候考慮下一關盟約了。過不了的也是傷筋動骨,同林鳥飛了,鳥寶寶呢,可憐不?

    這第三段,就訂個五年吧。能攜手走到十年的,說明感情基本穩定了,孩子也不小了,該承擔的責任也不少了,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紀。但是世事無常,人心不似水,等閒平地也能起波瀾。有的人就是要犯賤呢,日子穩了覺得沒有激情,就想要點風浪,給你找個小三小四晦氣晦氣你那也是常有的。所以這第三段五年不能再多了。

    第四段開始了,這段我們定十年。如果你們是二十五歲結婚,通關前三段那這時你們也四十了,四十不惑,鼓掌,穩住,我們能贏!這第四段就定十年,咱賭就賭個大的。賭輸了,孩子十幾歲也該讓他試著去理解成人的世界,散的優雅、周全一點,妥善安撫老小。

    第五段開始,都半百的年紀了,也該逗弄逗弄孫子孫女了,定個白首之約吧!你不離我不棄!這一生能陪你到最後的還有誰呢?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願天下眷屬終能白髮攜手!

  • 2 # 九五人生

    愛情和婚姻也許是世界上最難說清的事情了。就像錢鍾書《圍城》中對婚姻的經典描述:婚姻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進去,城裡的人想出來。

    大多人都渴望收穫持久穩定幸福的婚姻,攜一人白首,擇一城終老。 但結了婚後,往往會發現,與自己結婚的這個人,大多數時候婚後就會變成另外一幅模樣,而且,是一種更差的模樣。 所以,焦慮,抱怨,甚至想放棄這段婚姻的人大有人在。

    說到底,現在的人,無論男女,越來越不迷信婚姻,有時寧願單身,也不願意再受婚姻之苦。這說明,現代的人越來越獨立,越來越有自己的認知,越來越追求自己心靈的快樂,不再懦弱,逆來順受,或是委曲求全。

    所以,一些精神獨立和經濟特別獨立的人,如果不愛了,或是婚姻讓自己覺得不幸福了,會果斷的提前終止這份婚姻合約,或是期限屆滿後勇敢選擇不予續約。 但是也有一部分人,願意犧牲部分自己,可能為了孩子,可能為了感情,可能因為親情,選擇繼續這段婚姻合約。

  • 3 # 情感土嚎

    婚姻有合約期,這讓我聽得莫名其妙,合約期指的是多長時間?這讓人感覺不可思議。

    婚姻是有合約,那應該是“結婚證”,這是唯一受《婚姻法》保護的夫妻合約。還有什麼法律條例之外的約定俗成嗎?

    婚姻是嚴謹的,婚姻是要透過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的,婚姻最好不要假如。

    婚姻雖然是私定終身的大事,怎麼多了個“合約期”?是的,我們都在履約,結婚就意味著兩個人步入了婚姻法律程式,要知道,這個程式是國家為了保障男女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制訂的。“結婚證”其實就具有官方意義和行政指導作用。如果從民間風俗習慣和人情道理上說,結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進一步明確,這種關係的明確,就有了一個高水準的合約。我不知道,有人為啥還要再訂個“合約期”。有什麼約定還能高於法律條文嗎!

    這裡所提及的婚姻合約期,無非就是兩人或兩個家庭由於某種情況,又私下多出什麼合計或叫合同規定,來個約法三章、五章。這些,我認為全是不應該有的,這樣做,只能將感情分化開,將愛情抹殺掉。

    愛情不是你想要就能要,你想分就能分,你想殺就能殺的東西。愛情是從感情上慢慢培養出來的產物,這種產物根在心裡,長在心裡,其實質是用誠意澆灌,用時光照耀,用溫馨耕耘的結果,什麼“合約期”,它除了《婚姻法》之外,一切全是多餘的。假如真的要來個什麼法外合約,也只能是自欺欺人,甚至於還會扼殺倆人純真的夫妻友誼和愛情。

  • 4 # 評論刺客君

    婚姻本來就有合約期,只是期限不固定。

    如果非要加一個期限加多久合適?期限太短三年,五年?——婚姻就失去了它本來的意義與約束力,權利與義務執行起來都會打折。對於婚姻家庭來說比較重大事項的決策都會受到影響。具有代表性的糾結在於合約期內我們要不要孩子?要不要節育?要不要買房?期限太長三十年,五十年?制定了這個合約期意義也不大,人生已經走過大多半,都已進入老年人,想折騰也沒有那個精力了。

    結婚前夕雙方對將來生活的憧憬都是美好的,充滿了各種幸福的期許。

    結婚一段時間以後,雙方在對方的眼中往往就會發生變化,兩個人在一起的狀態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化,從琴棋書畫詩酒花變成柴米油鹽醬醋茶。

    不要去懷疑不要去痛苦,這就是自然規律。結婚前兩個人在一起,是以最好的狀態去迎合對方,你要知道這種狀態是不會持續一輩子的,人無完人。如果婚姻有了期限合約,你會不會因為這個合約去解除掉本來可以靠互相包容互相理解互相扶持而邁過一道道難坎的婚姻。如果會,那你永遠得不到真正的婚姻。只會在肉體的掙扎中去撕扯各自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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