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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趙燕雲

    其實現在賓館和酒店對是否提供飲食也不盡相同,有些就是單純的提供住宿而不提供飲食服務,只有些比較大規模的高階酒店既提供住宿也提供飲食功能。

    據記載中國直到隋唐初期,住宿客人仍有自備飯食的習慣。隨著經濟的繁榮,客店兼營飲食或專賣飲食的餐館在隋唐五代宋元時期已經逐漸形成規模。

    據考證從唐代開始,食宿一體化的風尚已經開始形成,人們外出已不再需要自備糧食。唐詩中“萬里橋邊多酒家,遊人愛向誰家宿?”間接說明當時的一些酒館既經營飲食業,也提供住宿服務,食宿已經一體化。

    《水滸傳》成書於元末明初,但時代背景是北宋末年,當時客店應該是根據大小不同,是否提供餐飲服務也不盡相同。

    宋代的旅店業很發達,“州府縣鎮,驛舍亭鋪相望於道,以待賓客”。據考證宋代一般客店的住宿費一晚大約50文錢,按購買力折算成現在的人民幣大約二三十元。

    宋代還有一種邸店,即既能住宿又能寄存貨物的旅店,設有專門存放貨物的倉庫,有的還設有馬廄和存放車輛的地方。這類邸店多設在城郊和臨近河道碼頭的地方。《東京夢華錄》卷二載:舊宋門附近的“十三間樓”便是自後周以來一直開設著的規模最大的邸店。

    但估計彼時代客購買、或者提供灶具客人自己起夥佔客店主流。

    這在《水滸傳》中多有體現,如第八回:林沖也把包來解了,不等公人開口,去包裡取些碎銀兩,央店小二買些酒肉,糴些米來,安排盤饌,請兩個防送公人坐了吃。……睡到四更,同店人都未起,薛霸起來燒了麵湯,安排打火做飯吃。”

    第十二回:楊志到東京安歇到客店,“叫店小二將些碎銀子買些酒肉吃了”。

    而且不僅《水滸傳》好漢們住店要自己搭夥做飯,很多同時期書中都有住店自己生火做飯的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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