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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找不著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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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趙海峰52
現行法律規定,精神病人傷害人和財物不負刑事責任但監護人應負民事賠償責任。應儘量避免與精神病人接觸,不能阻止就躲開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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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說精神
你好,我是精神科醫生,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首先告訴你當然要承擔責任。
在十多年的工作中,不可避免的會遇到你提到的這個問題,如果問題不嚴重,很多人都選擇了不追究,當然,追究民事或刑事責任是你的權利,無可厚非。
精神病人如果發生肇事肇禍,損害他人財物,理應由患者的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該怎麼賠就怎麼賠。這裡很多人因為精神病家庭的經濟情況放棄或者減免了部分賠償,因為我見過的精神病家庭絕大部分都是很窮,很窮的。這跟疾病對患者的社會功能的損害有一定關係,而且患者家屬往往還需要繼續監護出院在家的患者,也很難進行正常的生產勞動。
至於刑事責任,一般要由辦理案件的公安機構像司法局申請司法精神病學鑑定,由司法局制定有司法鑑定資質的機構(一般為當地市精神衛生中心),被指定機構組織有司法鑑定資質的鑑定人員(精神科副主任醫師以上,具備鑑定資質的)對患者進行司法精神病學鑑定,判定患者案發時行為是否與其精神病性症狀存在因果關係。最後由司法鑑定小組做出鑑定結論來證明患者是否存在刑事責任能力,一般的結論包括“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部分刑事責任能力”“無刑事責任能力”。
最後,即使鑑定人結論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也不會存在“無罪釋放”的情況,會由司法部門所屬的精神病院進行強制治療,直到司法部門認為患者完全恢復,無肇事肇禍可能才可能通知家屬接其出院。
精神病人,由其精神分裂症患者是重症精神疾病,是國家統一建檔管理的人群,但他們同時也是需要理解和包容的群體,也是我們無法割捨的群體,希望大家能對這個群體加深瞭解,多一些包容,多一些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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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話要說886
論述:(用農村方式作答)精神病人,發病時間和患病時間很長,有時幾年幾月,都在家內、或者是村子上到處遊蕩。表現的行為→自說自話,唱歌,罵人,追打人,或者打砸別人的東西等等表現。
當然,這一過程,就是危害他人生活秩序及財物安全。但,他是無意的,他也是在找“事情做”,是他精神病中的“工作”或者是一種做“農活”的方式,能讓他負什麼責任呢?
在農村,或一些小城市街上,這種精神病人的遊蕩,已經是司空見慣,破壞了別人的東西物品,也是常見的事。但,他是病人,受害的人都只是用寬容大度的心對待這種精神病人,別無它法。
故,要說負責任的話,真該精神病人,還是家人的監護人?不對,精神病人本人無結負責,而家人的監護人也負責不了那麼多。這樣,該是社會和國家進行負責。因為,精神病醫院很多縣一級都沒有,無法把精神病人進行收管。且精神病人,要長期住院收管,任何人家都很難負擔沉重的醫藥費用,任何人家也很難管理精神病人,責任承擔更是沒有能力,時時承擔的。見於這種情況,希望民政、殘聯加大扶持,加大責任。
簡答:1、交通事故,工傷賠償是兩個領域,各有各的法律規定。
2、兩者傷殘後評殘,也不同。工傷評殘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個人一起申請評殘。而交通事故評殘,只能口上傷殘者自己申請評殘。
3、賠償標準,也是各有法律規定,是不相同的,不能相混。也就是一個用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一個用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
簡答:先看圖
從圖上,可以知道人小腿上有兩根骨頭,粗的是脛骨,細的是腓骨。
那,脛骨骨折了,可導致走不了路。但,骨折後,復位後用夾板或者石膏進行固定,三到六個月後就能痊癒,加上適當的功能鍛鍊,就可以完全恢復。
而此案是上班工作時,導致脛骨骨折,也沒有住院,要賠償麼?就只能要求單位給醫藥費、吳工、等賠償。要的依據有:骨折的x光照片,用藥處方費用,事故傷情病假條等,提供給單位。
簡答:只要有物業的小區,只要你住在有物業的小區,你就得交物業費。交了物業費,你未享受物業服務,說明你的家一切設施,在接房時質量都很過關,好。恭喜你買到了質量好的家。
但,你要知道,雖然你沒有去找過物業進服務,不過你還是享受著物業服務。如,乾淨的環境衛生,沒有故障的電梯,是你天天享受著的物業服務,你交的物業費,沒有虧。
簡答:試用期員工,也是單位的員工,單位已認可的。雖然,在試用期,公司可能還沒有為你買工傷保險及五險一金,但等同於正式員工,工傷了,公司有責任按正式員工一樣為你支付工資、醫療費用的支付。
(以上,是淺見作答,望答友們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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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國家應以縣為單位建立一個真正意義上康復中心。配備醫生,護士,管理人員。農場,或工廠式的。除了按時服藥外,更應該參加各種勞動,比如務工,務農。把一般較為輕型的放入此康復中心集體生活,一則可以使他們在真正意義上的康復,二則可以減輕監護人的責任。實際上,監護人也是苦不堪言,若患者傷害了自己,那倒沒什麼,患者本人受點痛苦而已,若患者傷害了別人或毀壞別人財物,賠又賠不起,不賠法理均說不過去。從現實看,家有此類患者的家庭,有幾個家庭是殷實家庭?他把所有家產賠還之後還能怎樣?但受害人家庭也不滿意,兩難境地。所以,國家集中將他們管理起來,才可避免他們對社會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