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分手方式有兩種。
第一種,“對不起,我不愛你了,我們分手吧。”
斬釘截鐵,給對方一個痛快。
現在的人,分手都很少好好能夠真心誠意的給對方一個痛快的。雙方都生怕當那個說分手的‘壞人’。就算已經想好結束關係的,你就不能給人來個痛快的。
說什麼其他理由和藉口的,你很難說服對方。尤其是那些非常愛你的人,如果你不說出來這句話,人家依然覺得‘你是迫不得已的,你依然對她有感情的’,為了你自己不當壞人,就折騰愛你的那個人要死要活的,也是真的夠讓人糟心的了。
反正,現在很多人分手,是真的十有八九很少有人說這句話的。
很多被分手的男生和女生,因為得不到‘他確定已經不愛自己’的從對方親口說出來的這個實錘的態度。
於是他們不少人在分手以後,為了‘求得’一個‘真實’的分手理由。而陷入了一個不斷的問‘為什麼’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懷疑的過程中。甚至很多人都已經魔障了。
他們會開始回憶著你們在一起相處的‘蛛絲馬跡’,一遍遍的來回翻閱你你們過去的聊天記錄,照片和過去的點點滴滴。在無數個哭著醒來的深夜反反覆覆的自責,
對,這些都是那個分手都不想當壞人的人留下來的‘歷史問題’。
然而,那些分手能說痛快話,可是就是不說痛快話的人,往往抱有各種各樣的心思。
有的人是怕當壞人,有的人是希望給彼此留個好印象,日後好見面;
有的人是給自己感情留個備胎和後路,就是‘不告訴你實話,讓你依然喜歡著我’,用我的愛情折磨你。反正前任是泡麵,一衝就開;
有的人是吃定了你愛他,於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打死也不告訴你他的感受;
有的人是壓根覺得,反正不能說出那個殘忍的話,這樣對你太殘忍;
有的人覺得,真心話我反正也不會告訴你,你問也問不到,那麼,你要個理由,我隨便給就好了。
大都是或多或少有些自私的考慮,很少真的考慮對方的。
因此,如果真的分手,請仁慈一些。不愛就是不愛了。
反而是最好的分手方式。
給彼此的關係留那麼個斬釘截鐵的儀式感吧。如果你真的曾經愛過對方,或者對方這個傻孩子對你不薄的話,給TA一個痛快。他可能醒來的更快,那麼找到自己的幸福也就更快一些了。
第二種,雙方同步。
在一起的時候,棋逢對手,你願意,我也願意;分開的時候,雙方都同步察覺到了不對,你願意,我也願意。
對,這就是‘理想化’的分手方式。雖然很難做到。
在這種情況下,你一個眼神,我就能會意:雙方感情淡了,無所謂關係以後的發展了。也許就在一個Sunny燦爛的午後,雙方一個動作,一個默契,喝了咖啡,就相互分手了。
也有可能,連話都不說。直接淡出彼此的生活。
這時,有的人可能覺得,‘這種情況難道不是最殘忍的分手方式嗎?冷暴力,搞消失,然後分手。’
但想想,如果是單方的‘冷暴力’和‘玩消失’,那麼肯定對於另一方還在憧憬著關係未來的那個人是‘不公平’的。畢竟是單方用殘忍的方式接受關係,投入的那方當然會患得患失,被這樣的方式折磨的半死不活。
可是,如果雙方都有這個意願想分,可是誰都不忍心開口呢?
既然想要分,一個默契就夠了。儀式感雖然重要,但是結局達成,雙方默許,需不需要也就沒所謂了。
我和我曾經一個前任女朋友就是這種理性的分手方式分的手。現在雙方已經互刪。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們很相愛,可是過了甜蜜期以後,三觀明顯的出現了不和。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所有問題哪怕是吃飯刷碗都要爭論不休。後來,我們從一開始的天天干架,到後來冷戰頻頻,再到後來關係反而出現了緩和,開始變成類似於朋友之間的淡然了。
然後,我們的聯絡就逐漸的開始減少。從每天聯絡,到兩三天互相就發一個問安資訊,到我曾經接送她去學校,在一個早上,我最後一個電話問她要不要送她去上學的時候,她說不用了。
於是,從此以後,互相非常有默契的完全不聯絡。
後來聽他朋友說,她也早就想分開了。當時那天,他整個人解放了,狀態很好。
可是,這樣的情況不多。
因為人與人之間投入的感情會隨著時間流逝而越來越不平等的,大多數情侶都有一方投入的多,另一方相對投入的少的情況,無論是感情,精力,時間還是物質等等。’
因此,更多的分手,都是一方死活不想分手,其中有愛,有不甘心,有憑什麼,有不捨得,有投入更多的沉沒成本和感情。而另一方,覺得沒啥所謂,分了也就是分了。
在一起需要兩個人同意,可是分手,一個人真心想要分手了的話,也就是分了。
最好的分手,不是彼此痛快的知曉,就是彼此默契的分開。
所以,當大多數關係不對等的時候,給對方一個痛快,就是對彼此關係最大的尊重和仁慈。
回覆 挽回:可以得到一次專業有效,且首次不收費的失戀分手挽回&婚姻修復類情感諮詢;
最好的分手方式有兩種。
“對不起,我不愛你了,我們分手吧。”斬釘截鐵,給對方一個痛快。雙方同步。在一起的時候,棋逢對手,你願意,我也願意;分開的時候,雙方都同步察覺到了不對,你願意,我也願意。第一種,“對不起,我不愛你了,我們分手吧。”
斬釘截鐵,給對方一個痛快。
現在的人,分手都很少好好能夠真心誠意的給對方一個痛快的。雙方都生怕當那個說分手的‘壞人’。就算已經想好結束關係的,你就不能給人來個痛快的。
說什麼其他理由和藉口的,你很難說服對方。尤其是那些非常愛你的人,如果你不說出來這句話,人家依然覺得‘你是迫不得已的,你依然對她有感情的’,為了你自己不當壞人,就折騰愛你的那個人要死要活的,也是真的夠讓人糟心的了。
反正,現在很多人分手,是真的十有八九很少有人說這句話的。
很多被分手的男生和女生,因為得不到‘他確定已經不愛自己’的從對方親口說出來的這個實錘的態度。
於是他們不少人在分手以後,為了‘求得’一個‘真實’的分手理由。而陷入了一個不斷的問‘為什麼’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懷疑的過程中。甚至很多人都已經魔障了。
他們會開始回憶著你們在一起相處的‘蛛絲馬跡’,一遍遍的來回翻閱你你們過去的聊天記錄,照片和過去的點點滴滴。在無數個哭著醒來的深夜反反覆覆的自責,
“如果當初我那樣就好了。如果不是我XXXX樣她就不會這樣了。”對,這些都是那個分手都不想當壞人的人留下來的‘歷史問題’。
然而,那些分手能說痛快話,可是就是不說痛快話的人,往往抱有各種各樣的心思。
有的人是怕當壞人,有的人是希望給彼此留個好印象,日後好見面;
有的人是給自己感情留個備胎和後路,就是‘不告訴你實話,讓你依然喜歡著我’,用我的愛情折磨你。反正前任是泡麵,一衝就開;
有的人是吃定了你愛他,於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打死也不告訴你他的感受;
有的人是壓根覺得,反正不能說出那個殘忍的話,這樣對你太殘忍;
有的人覺得,真心話我反正也不會告訴你,你問也問不到,那麼,你要個理由,我隨便給就好了。
大都是或多或少有些自私的考慮,很少真的考慮對方的。
因此,如果真的分手,請仁慈一些。不愛就是不愛了。
反而是最好的分手方式。
給彼此的關係留那麼個斬釘截鐵的儀式感吧。如果你真的曾經愛過對方,或者對方這個傻孩子對你不薄的話,給TA一個痛快。他可能醒來的更快,那麼找到自己的幸福也就更快一些了。
第二種,雙方同步。
在一起的時候,棋逢對手,你願意,我也願意;分開的時候,雙方都同步察覺到了不對,你願意,我也願意。
對,這就是‘理想化’的分手方式。雖然很難做到。
在這種情況下,你一個眼神,我就能會意:雙方感情淡了,無所謂關係以後的發展了。也許就在一個Sunny燦爛的午後,雙方一個動作,一個默契,喝了咖啡,就相互分手了。
也有可能,連話都不說。直接淡出彼此的生活。
這時,有的人可能覺得,‘這種情況難道不是最殘忍的分手方式嗎?冷暴力,搞消失,然後分手。’
但想想,如果是單方的‘冷暴力’和‘玩消失’,那麼肯定對於另一方還在憧憬著關係未來的那個人是‘不公平’的。畢竟是單方用殘忍的方式接受關係,投入的那方當然會患得患失,被這樣的方式折磨的半死不活。
可是,如果雙方都有這個意願想分,可是誰都不忍心開口呢?
既然想要分,一個默契就夠了。儀式感雖然重要,但是結局達成,雙方默許,需不需要也就沒所謂了。
我和我曾經一個前任女朋友就是這種理性的分手方式分的手。現在雙方已經互刪。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們很相愛,可是過了甜蜜期以後,三觀明顯的出現了不和。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所有問題哪怕是吃飯刷碗都要爭論不休。後來,我們從一開始的天天干架,到後來冷戰頻頻,再到後來關係反而出現了緩和,開始變成類似於朋友之間的淡然了。
然後,我們的聯絡就逐漸的開始減少。從每天聯絡,到兩三天互相就發一個問安資訊,到我曾經接送她去學校,在一個早上,我最後一個電話問她要不要送她去上學的時候,她說不用了。
於是,從此以後,互相非常有默契的完全不聯絡。
後來聽他朋友說,她也早就想分開了。當時那天,他整個人解放了,狀態很好。
可是,這樣的情況不多。
因為人與人之間投入的感情會隨著時間流逝而越來越不平等的,大多數情侶都有一方投入的多,另一方相對投入的少的情況,無論是感情,精力,時間還是物質等等。’
因此,更多的分手,都是一方死活不想分手,其中有愛,有不甘心,有憑什麼,有不捨得,有投入更多的沉沒成本和感情。而另一方,覺得沒啥所謂,分了也就是分了。
在一起需要兩個人同意,可是分手,一個人真心想要分手了的話,也就是分了。
最好的分手,不是彼此痛快的知曉,就是彼此默契的分開。
所以,當大多數關係不對等的時候,給對方一個痛快,就是對彼此關係最大的尊重和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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