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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069971747367

    題款雖然不是書法作品的主要部分,但能反映出作者在書法上的實際水平與章法修養;鈐印則是書法章法形式美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現代意義上的書法作品,多是以欣賞、展示為主。一、題 款

    題款,又稱署款、落款。在古代書論中,有“題款題跋”的說法,根據顏師古所注《漢書·郊祀志》中說:“款,刻也;識,記也。”又清人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中說:“題者,標其前;跋者,系其後也。”可見,款識要求,古已有之。題款要根據作品的空間需要,空間大,該長則長,空間小,該短則應該短,有的作品因受布白的空間所囿,甚至只鈐印不落款。好的落款,不僅是對作品的最好註釋,而且可以起到畫龍點睛之用,所以說題款歲不是主要的作品內容,但其錦上添花的妙用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重視。

    題款內容可以是對所書文意的出處作註釋,也可以是對創作心境的描述,或者記錄創作該作的時間等。從文字的長短功用上看,題款有長款、短款、窮款、雙款和無款。

    長款即從文字內容上講相對較長,主要記錄書家創作該作的緣由、時間、年號、地點,或者創作的心情、感受,或對正文釋意、或借題發揮、或抒發感情、或妙悟書理、或品評賞鑑,其文字要求簡潔明快而有趣味,若能妙語時出,與正文相呼應,仿若一篇優美的散記文章,讀後令人心儀,則為佳作添輝。

    短款一般只落作者創作該作的時間,齋號和姓名字號,文字較少,亦可有新意出,如時間的書寫上,可以不寫具體的時間,而用時間性事物來代替,如“書於桂子花開之時”、“呵凍作此”等。

    單款亦稱窮款,一般只寫作者名字,字數及其大小依據作品空白而定。雙款又分上款和下款,往往是饋送時用的,所以上款的文字內容可以是“××先生雅教”、“××方家賜教”、“××先生鑑正”“為××先生補壁”或“××先生笑納”“××先生囑書”等。下款寫明書寫者的名號、創作時間並蓋章,在對聯的書寫中,上款一般落在上款正文右側,下款可落在下聯左側,下款頭略低於上款頭。如果題款處未能有足夠的空間,則可直接鈐印,有人稱它為“無款”,亦有人稱之為窮款。

    從落款的位置上講,與正文要有一些輕重。一般不齊正文上,也不能齊正文下。因為這樣一不能使作品有透氣處,二不能讓章法有變化。款字題好了可使作品增色,反之則會破壞作品,當慎之而行。

    另外,從字型上講,落款之字型與正文之字型要相互參照,並有些要求。具體說來可以分以下幾種情況。正文是甲骨文書法,題款可用正楷、行書、章草,筆畫粗細、用墨之輕重與正文相仿,可加釋文;正文是金文大篆與正文是甲骨文書法題款相同;正文是小篆者可用楷書、行書、隸書;正文是隸書者宜用楷書、行書;正文是簡牘書者,可用行書、章草和草書;正文是楷書者可用楷書、行書;正文是行書者,題款與正文字型相同;正文是草書者,題款與正文字型相同。從字型的大小來看,題款字型大小要小於正文字型,但亦不能太小,其風格型別宜與正文相彷彿。

    二、鈐 印

    鈐印與題款一樣,一方面是標明作者、齋號;另一方面它也是書法形式美構成中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因素,所謂萬墨筆中一點紅,印章的鈐蓋所使作品更加生動,使作品更有藝術整體感。

    印章分為“起首章”、“壓角章”、“名號章”、“閒章”、“齋號章”等。“起首章”一般鈐蓋在幅首第一第二字之右邊疏處;“壓角章”一般鈐蓋在作品左下方,如果是對聯形式的書法作品,則鈐蓋在上聯最末字與倒數第二字中間靠線,縱向上與“起首章”齊;“名號章”和“齋號章”亦合稱“名印”,一般白文者多,名印大小要略小於落款字型,如果分量不夠,可在其下加蓋一方“齋號印”,兩方“名印”最好能一朱一白,白文在下,朱文在上;至於“閒章”則根據具體的空間而定。

    鈐印因為是作者完成作品的最後環節(裝裱一般不是作者完成),故而要慎重。印章的大小往往要略小於題款字型大小,太大則顯笨重,太小分量不夠。就其數量來講,要根據其候印的空間來安排,不可少印,亦不能濫印,其前提是要使作品的整體效果能和諧。誠如前面所講,大小、位置處理得好,能起到錦上添花、畫龍點睛之妙,如若處理得過於紊亂,則自有氾濫添足之弊,破壞作品的完整性。最後,在印泥的顏色的選擇上亦當作適當的留意,一般印泥的顏色有硃紅、大紅、深紅、古銅色等,選擇時一定要考慮到作品的整體風格,另一方面要考慮到紙張與裝裱錦綾之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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