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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zspl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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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937226028394
2011年9月25日訊息,從當日零點起,全國鐵路部門火車票退票費標準下調。新的退票費規定,開車前退票費由原來按每張車票面額的20%計收下調為按5%計收。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
退票費收費標準也有了變化,以前退票採用四捨五入精確到1元,而現在退票改以5角為單位。具體為: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上述計算的尾數以5角為單位,尾數小於2.5角的捨去、2.5角以上且小於7.5角的計為5角、7.5角以上的進為1元。
擴充套件資料:
2013年9月1日起,鐵路部門調整火車票退票和改簽辦法,同時實行火車票梯次退票方案。鐵路總公司官網釋出《關於車票改簽、退票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明確退票費計算不再四捨五入到元,而是以5角為單位,分三個檔計算。
2014年春運期間,鐵路部門對因旅客原因辦理車票改簽,且改簽後車票的乘車日期在2014年1月16日至2月24日期間的,退票時按票面票價的20%核收退票費。
要扣手續費。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上述計算的尾數以5角為單位,尾數小於2.5角的捨去、2.5角以上且小於7.5角的計為5角、7.5角以上的進為1元。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改簽或變更到站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擴充套件資料1、開車前48小時(不含)以上,可改簽、變更到站預售期內的其他列車;開車前48小時以內至開車前30分鐘(不含),可改簽開車前的其他列車,也可改簽開車後至票面日期當日24:00之間的其他列車,不辦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後的改簽。開車之後,旅客仍可改簽當日其他列車,但只能在票面發站辦理改簽。改簽、變更到站均只能辦理一次。2、已經辦理“變更到站”的車票,不再辦理改簽。對已改簽車票、團體票及通票暫不提供“變更到站”服務。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改簽或變更到站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