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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民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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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在南方
法律上有規定有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納存款罪,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不具備銀行牌照的吸納存款屬於違法,集資者籌款沒有按照承諾進行投資等屬於集資詐騙,本次兩會重要主題是眾籌和共享經濟,其實國家不應該只允許上市公司集資,他們有好多公司專案也不賺錢,有的公司從來不分紅,分紅也就幾分,可憐的股民只有透過投機功能賺錢,實際上散戶很難賺錢,只有大機構才能組織起一起買炒起股票,而有的股票才兩元錢,有的炒到幾百還在炒,而另一方面,民間人事有的想做慈善或搞投資籌集資金又困難重重,本人就有這方面的需求,但苦於找不到資金,所以國家應該鼓勵眾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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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說事
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著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透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二是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三是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四是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五是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六是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七是利用果園或莊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以上這些投資行為大家一定不要參與,要知道天上不會掉餡餅。如果參與了非法集資不僅犯法,而且還會使你的資金血本無歸。如要投資要到銀行、信託、保險、股市、P2P、基金公司等這些正規的企業,儘管股市也有可能會讓你血本無歸,但不會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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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孫建波
與其解釋什麼型別的投資算非法集資,不如對非法集資進行精確定義,一旦知悉非法集資的邊界,便能準確判斷該投資是否非法。
首先,根據刑法條文定義,非法集資有以下四個特徵:
(一) 未經批准
指沒有經過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 公開宣傳
指透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其中包括主動向公眾傳播吸收資金的資訊,還包括明知是吸收資金的資訊仍放任其宣傳擴散。
(三) 承諾還本付息
指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透過貨幣、實物等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 社會公眾
指不特定物件。
有非法集資行為並經刑法明文規定的罪名有二,其一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嘴,其二為集資詐騙罪,兩者均有非法集資行為,前者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後者有非法佔有目的。
因此,在判斷什麼型別的投資屬於非法集資時,需要從以上特徵出發進行摘選,比如,公募機構、信託單位、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均為持牌機構,其在面向社會公眾或者特定群眾按照特定程式進行合理募集時,便不屬於非法集資,而屬於合法投資,一個相反的案例是站街的皮包私募,這樣的私募公司往往未被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發行私募基金也不進行備案,有的還會公開宣傳業績,這樣的種種跡象往往表明其不可信,投資者在做投資選擇時需要做好甄別,避免上當受騙。
回覆列表
非法集資已經有法律界定。
具備以下五個特點的投資就算非法集資。
一、投資者為不特定的物件。
投資者互相沒有關係,你我都不熟悉,都是以為這投資業務才認識的,在此之前沒有互相交流過這個專案。而且這不特定物件比較多,是社會公眾。
二、沒有經過批准
現在國家對投資行為管理非常嚴格,施行相關投資專案的備案或准入制度,如果沒有相關牌照,就有非法集資的風險。
三、承諾還本付息。
這樣的承諾你信嗎,只要小孩和老人會信吧。任何投資都有風險,既然有風險,就不能保證收益,所以,所有保證有穩定收益並能收回本金的投資專案都是騙人的,包括銀行和保險公司,一定要注意。
四、造成惡劣影響。這就不多說了,很多人都知道。
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
一、非法有價證券或私募形式
二、偽造投資專案
三、民間借貸
四、發行會員卡
五、拉人頭交費返現金
六、託管造林
記住,不要貪小便宜,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就能避開非法集資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