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懷念我們的青春年華

    假如我寫紅樓夢後四十回,我會給黛玉一個好結局。

    黛玉是絳珠草下凡為了還淚而來。在不改變曹公本意的前提下,給黛玉一個好的結局,不至於使她淚盡夭亡,也不必嫁給寶玉,嫁給寶玉的話,王夫人不喜黛玉日子不好過不說,黛玉不會督促寶玉考功名,以後賈府一樣敗落。

    寶玉拗不過王夫人,無奈要娶了寶釵,黛玉淚盡心死,為寶玉流盡眼淚。應該再來一個新的男角色,讀書人最好,對家境過得去就行,起碼讓黛玉一生不再傷心流淚,離開榮國府。

    如此,寶玉也不必出家了,可以在寶姐姐的督促下,重新振興賈家門楣。

    如此,才算是一個好結局。

  • 2 # 桃花朵朵開216

    要是讓我來寫後幾十回的話,我會讓有情人終成眷屬,賈寶玉和林黛玉結婚,結婚以後林妹妹心願已成,癆病在愛情的滋潤下,也慢慢地就好了,因為最懂賈寶玉的就是林妹妹,所以林妹妹也不會逼著賈寶玉看那枯燥的書了,賈寶玉也就不會出家了,他倆卿卿我我。薛寶釵嫁一個喜歡她的門當戶對的公子,一輩子幸福恩愛。王熙鳳也不會死,還是那個鳳辣子。四大家族也不會滅亡,越來越興旺。

    要是我這樣寫的話,就成不了名著了。

  • 3 # 商海一舟3

    如果讓我續寫“紅樓夢”,後幾十回,我要改變賈寶玉和林黛玉的命運,讓這對有情人成為眷屬,讓他們們的愛情悲劇成為喜劇。賈寶玉是媧士女修煉的一塊玩石,只因其它的都以補天,只勝下他自己無用,便丟棄在大荒山無稽崖青梗峰下。是那一僧一道將其化做人型去那“花柳繁華地溫柔柔富貴鄉”,去享受人間富貴,但亨樂完畢還要回到青梗峰下。按曹公所述,賈寶玉真正喜歡的是自己姑家的林妹妹,而不是姨家的薜寶釵,而王夫人也就是賈寶玉的母親總願意讓自己的親外甥女嫁給自己兒子寶玉,這樣可使“肥水不流外人田”。在這種情況下,苦絳珠只好以淚還灌溉之情,淚盡後迴歸離恨天,如讓我改寫,寶玉要將這富貴家拋棄,自已獨立生活,在和寶釵成大禮的當天,雖鞭炮齊鳴,鼓樂宣天,不見了寶玉,原來,寶玉和黛玉私奔了。他們耒到青梗峰下,搭起了茅屋草舍,過起了逍遙自在的田園生活。

  • 4 # 十點書妝

    如果我有能力,我就號召清華北大的學生與教授,各系各科共一千名,然後分配給他們不同的任務,團隊合作,集體創作。

    別人都以為《紅樓夢》後邊應還有四十回,而我總覺得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只是布好了開篇,黛玉寶玉寶釵長大應該有更好看的故事,最主要的黛玉從小熟讀四書五經,一直居住在書房裡讀書寫字,難道曹翁僅僅只讓她寫幾首詩抒發一下自己的情緒嗎?“心較比干多一竅”肯定有更深更遠的意義和作用。大家都以為黛玉因不能和寶玉結婚就給氣死了,未免太小看她了。

    所以我覺得《紅樓夢》應該總共寫200回,我們應該再編80回的高潮與40回的結尾。

    扯不下去了,再見。

  • 5 # 興海亭

    我就寫寶玉在落魄流浪中巧遇一位女子,長相與黛玉無異,兩人結婚生子。原來這個女子是黛玉借一位年輕女子還魂。後來他們的後代藉以前親戚朋友特別是北平王的資助又成為南京的大戶人家,日本鬼子佔領南京,寶玉的十八代孫廣散家財抗日,並且逃到敵後,終於趕走了日本鬼子。

  • 6 # 棲鴻看紅樓

    自曹雪芹(假設他是原作者。這個問題爭論了好久了,還有沒定論,我在此不作分析。只用這個名字,代指原作者)以來數百年,人們喜歡《紅樓夢》、研究《紅樓夢》、爭論《紅樓夢》、續寫《紅樓夢》。研究文章已經幾百幾千倍於原著了,續書也有多少種。但是很奇怪,除了個別人認為百二十回就是原著,或者高鶚續書水平相當之外,大部分人是不認可百二十回本的。更不用說其他續書了。

    為什麼後人寫不出《紅樓夢》後幾十回?我想至少有這幾方面原因:

    首先是作者的寫作天才。當然,天才之說,是一個比較難以界定的概念。我不想爭論天才之有無,也不想從八十回中找什麼憑據,證明天才的存在。只能說,原作者在寫作方面,有常人無法企及的功力。而這樣的寫作才能,恐怕幾百年也難出一個。

    第二點是作者的生活經歷。從八十回中種種細節可以看出,作者經歷過富貴已極的童年、少年生活,然後急劇動盪,落入赤貧。這樣的生活經歷,可不是每個人都有的。魯迅不是“從小康而墜入困頓”嗎?還真不是謙虛,他的家境跟曹雪芹比,的確只能算“小康”。那鐘鳴鼎食,不光窮人沒見過,連賈雨村這樣的暴發戶也想象不到。而急劇動盪,又不是富貴之家的普遍經歷。至於墜入困頓之後,大部分人都忙著謀生去了,能坐下來潛心寫作的,更是少之又少。

    有這樣經歷的人本來不多,但也還不是絕無僅有。可是要做到第三點,就更難了。

    《紅樓夢》中說到“批閱十載,增刪五次”,其實並不準確。中國文學習慣誇張,有時是誇大了,有時是誇小了。“三人行,必有我師”中的“三人”,是幾個人而不是準確的三個人,這“幾個人”多半是超過三個的。“批閱十載”更是被大大縮短了。多方證據可以表明,《紅樓夢》的寫作時間,至少在二十年以上。曹雪芹是不到五十就去世的。也就是說,他一生的一半時間、成年後的幾乎全部人生,都是在寫作之中度過的。

    用一生的心血寫一部書,用生命去寫作,當代有幾個人能做到?歷史上又有幾個人能做到?可以相比的,也不過司馬遷等少數幾位吧?這樣的嘔心瀝血,怎麼能不出好作品?

    今人用三五個月的時間,至多幾年,還要拿出大部分來進行炒作,怎能可能寫出與《紅樓夢》相媲美的作品?更不用說在八十回的基礎上補充了。那是“研究”+“創作”,需要更深的功力,與更多的精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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