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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獨角家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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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班牙大米良ETLiang
正式場合只呼其名,不加姓氏,等於罵人家沒爹沒孃。我們熟悉的愛因斯坦、達芬奇、戈雅、梅西,都是他們的姓,不是他們的名字。
在歐洲,稱呼對方姓,還是名,還是名+姓,是有講究的。
當初讀MBA時,一次專案展示,我做的PPT。由於班裡沒有重名的,我在封頁上只寫了同組小夥伴的名字,沒有帶上姓。PPT打出來之後,下面就有人調笑說:Jose,你是沒爹沒媽的孩子吧。
同學透過調笑的方式,告訴了我,在正式場合,或者為了表示對人尊重,是需要寫上全名的。即使這個人的名字很長,也要全部寫上。某些常見的姓氏可以用一個字母加一點表示。
在大部分場合,如果是表示尊重,一般不使用對方的名字,而是使用對方的第一個姓氏。比外國球員的球衣上,如果要印上姓名,一般是父姓全寫,而名字則用第一個字母代替。
在正式或者不正式場合,為了表示你尊重對方,也是使用“Mr. + 姓氏”是最安全的。
找人也是如此。在前臺,或者打電話找人,如果你說人家的名字,可能重名的比較多。因為歐洲人,尤其是天主教國家,都使用教名。比如何塞、瑪利亞等等。一板磚可以砸出10個瑪利亞。找人的時候,說全名,前臺才會知道你到底是找哪個瑪利亞。電話打過去,找“名+姓”先生/女士,也是禮貌的做法。
直呼其名,只有在非常非常熟悉的人之間才如此。換句話說,直呼其名不加姓,是非常隨便的做法。那麼隨便,真的要看人分場合。
外華人,這個範圍說的就太大了。外華人也是有分類的啊
像南韓人,日本人,都是很重視禮節的,對長輩說話都是用敬語,像這種國家的話就很少或沒有這種情況啦。但是會存在一些比較開放的國家,可能會是這種情況。因為禮貌問題,大多數的外華人還是不會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