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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985650663393

    要看如何定義“修好”。我理解的修好,是在居住年限內,不再漏水,否則只是應付一下。當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要,對修好的理解也會不同。以下是根據我的理解的修好定義回答。

    室內注漿只能應付一時,無法徹底修好,因此只能室外維修。

    屋頂有開發商做的保溫和防水層,一般還有找平找坡保護層。這麼多層的結構,直接在屋頂做防水,如果什麼都不動,就一定要整體做防水,那面積就大了,費用不會小。

    如果在對應位置開槽,直接做到縫隙上,縫隙這裡可以做好,但是把原來的那麼多層的結構全打穿了,如何確保將來在結合部不出問題是個大問題。另外,之所以縫隙漏水,表明樓板上面有水,說明原來的防水層已經失效了,只不過樓板的其他地方還沒有貫穿裂縫,所以只從現在這個裂縫漏水下來,如果只維修了這裡,假設結合部也不出問題,也要祈禱樓板的其他部位將來也不出裂縫,不然以後其他部位也會漏水。這樣的區域性維修方案是非常不建議的。因此,屋頂漏水要想修好,這個代價一定不會小。

    做防水不是目的,目的是做好。閉水試驗不漏水算做好了嗎?閉水試驗檢驗的是施工質量,不然假冒偽劣材料怎麼騙錢?只有能達到您心理期望不漏水的年限,才算真正做好防水了,不然只是為了做防水而做,那是受騙上當,花錢買罪受。

    防水沒有想象中那麼簡單,如果重視不夠,將來就會反覆發作,不但影響生活品質,而且維修代價極其巨大,很多家庭賣房,特別是頂層和底層,就是由於反覆漏水問題解決不好,不堪忍受折磨才賣的。防水作為隱蔽工程裡最短的一塊板,多年來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決,不是沒有原因的,不可掉以輕心。

    國家規定的防水質保期限只有五年,為什麼不是十年二十年呢?如果防水輕輕鬆鬆就可以做到十年二十年不漏,國家何必只規定五年呢?國家標準本應該是最低標準,但是在市場機制這隻看不見的手的指揮下,國家標準反而成為了最高標準。如果想要得到更久的防水年限,就不能隨大流,必須自己多上心多動腦。

    做什麼事情都要付出相應的代價,有便宜的,也有好的,但沒有又便宜又好的,如果有自然而然就產生壟斷了,對不對?奔著又便宜又好去的,最後難免受騙上當,老話兒說貪小便宜吃大虧,就是這麼來的。

    想要把防水防潮一次做好,以後不再煩惱的朋友,可以參考我的相關文章(董永明:做了防水還漏水,如何徹底解決屋頂反覆漏水頑疾?),內容較多,就不在此佔用版面了。

    防水是繳納智商稅的重災區,多掌握點知識,多動腦,不貪小便宜,不給假冒偽劣可乘之機,儘量避免受騙上當。

    如果對您有幫助,請不吝賜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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