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puadr5445

    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應該在早晨或晚間一個相對固定時間和食物同時服用,每日一次,用水送服。應該整體服下避免掰開、壓碎、咀嚼或泡於水中。初始治療各種型別抑鬱症對於多數患者,推薦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的起始劑量為每天75毫克,單次服藥。對某些新發病患者,在調整劑量增至每日75毫克前,可能更適於每日37.5毫克起始治療4至7天。雖然劑量和抗抑鬱作用的關係未能充分探討,但一些患者對每天75毫克的劑量無效時可能在劑量提高到最大約每天225毫克有效,因為在大部分患者中文拉法辛和主要代謝產物到第4天達到穩態濃度,如果必要可以在4天以上的間隔,以增量可達75毫克/日的幅度加量。在評估療效的研究中,允許在2周以上的間隔進行藥物的加量,平均劑量約為每天140~180毫克。尚不知對較嚴重的抑鬱症患者是否應使用高於每天225毫克劑量的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目前尚缺乏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劑量高於每天225毫克的經驗(見[注意事項]-用於有伴發疾病的患者)。廣泛性焦慮症(GAD)對於多數患者,推薦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的起始劑量為每天75毫克,單次服藥。對某些新發病患者,在調整劑量增至每日75毫克前,可能更適於每日37.5毫克起始治療4至7天。雖然在固定劑量的研究中未能明確證實治療GAD的量效關係,但一些患者對每天75毫克的劑量無效時,可能在劑量提高到最大劑量約每天225毫克有效,如果必要可以在4天以上的間隔,以增量可達75毫克/日的幅度加量。(見[注意事項]-用於有伴發疾病的患者)。從鹽酸文拉法辛普通製劑換用緩釋製劑當前應用鹽酸文拉法辛普通製劑治療的抑鬱症患者可以換用每日治療量幾乎等同的緩釋片,如服用25毫克文拉法辛每日三次,可換用為75毫克緩釋片,每日一次。必要時需要根據患者的個體情況進行調整。特殊人群對孕期後3個月的孕婦的治療在第7孕月以後暴露於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其它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SNRIs)和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的新生兒,其需要呼吸支援、胃管餵養和延長住院等併發症的發生率增加(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在孕期的後3個月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時醫生應仔細權衡利弊,需要考慮減量。肝功能不全患者肝硬化和輕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與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和O-去甲基文拉法辛(ODV)的清除半衰期延長、清除率下降(見[藥代動力學]),對於輕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每日總劑量必須減少50%。對於有些患者,甚至有必要將劑量減少50%以上。因為肝硬化患者的藥物清除率有較大個體差異,個體化用藥較合適。腎功能不全患者腎功能不全患者(GFR=10-70 mL/min)與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的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和ODV的清除半衰期延長(見[藥代動力學]),每日總劑量必須減少25%~50%。接受透析治療的患者,每日總劑量必須減少50%。因為腎功能不全患者的藥物清除率有較大個體差異,對於某些患者應當個體化用藥。兒童尚無18歲以下患者適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資料。老年患者老年患者無需因為年齡調整劑量。然而如同用於抑鬱症和GAD的其它藥物,老年患者用藥應謹慎,劑量應個體化,如果需要增加劑量,應仔細監測患者情況。維持治療尚無來自於對照研究肯定的依據表明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治療抑鬱症和GAD時需要多長時間。一般認為在治療抑鬱症的急性症狀有效後,需要藥物鞏固治療數月或更長時間。在1項研究中,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治療8周有效的患者,隨機分為安慰劑治療組、與先前治療劑量相同的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每天上午75、150或225毫克)治療組,維持治療26周證實了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的長期療效。根據這些有限的資料,還不知道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維持治療的劑量是否應等於初始治療的有效劑量。治療中應定期重新評估維持治療的必要性和合適的劑量。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在為期6個月的臨床研究中顯示對於GAD患者的治療有效。對於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治療有效的GAD患者繼續用藥的必要性應該定期重新評估。停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和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其它SNRIs和SSRIs停藥相關的症狀已有報道(見[注意事項])。當患者停藥時應注意監測這些症狀,儘可能推薦逐漸減量而不是突然停藥。如果使用文拉法辛超過6周,建議逐漸減量的時間最少要多於兩週。如果在減藥或停藥過程中出現不能耐受的反應,可以考慮恢復至先前的處方劑量,以後醫生可以再以更慢的速度減藥。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的臨床研究中常以每1周減少日劑量75毫克逐漸減藥,臨床上可依據劑量、療程和患者個體差異決定逐漸減量的時間。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換用至少停用MAOI 14天以後才能開始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另外,至少停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7天以後才能開始MAOI的治療(見[禁忌]和[注意事項]-警告)。

  • 2 # puadr5445

    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應該在早晨或晚間一個相對固定時間和食物同時服用,每日一次,用水送服。應該整體服下避免掰開、壓碎、咀嚼或泡於水中。初始治療各種型別抑鬱症對於多數患者,推薦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的起始劑量為每天75毫克,單次服藥。對某些新發病患者,在調整劑量增至每日75毫克前,可能更適於每日37.5毫克起始治療4至7天。雖然劑量和抗抑鬱作用的關係未能充分探討,但一些患者對每天75毫克的劑量無效時可能在劑量提高到最大約每天225毫克有效,因為在大部分患者中文拉法辛和主要代謝產物到第4天達到穩態濃度,如果必要可以在4天以上的間隔,以增量可達75毫克/日的幅度加量。在評估療效的研究中,允許在2周以上的間隔進行藥物的加量,平均劑量約為每天140~180毫克。尚不知對較嚴重的抑鬱症患者是否應使用高於每天225毫克劑量的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目前尚缺乏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劑量高於每天225毫克的經驗(見[注意事項]-用於有伴發疾病的患者)。廣泛性焦慮症(GAD)對於多數患者,推薦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的起始劑量為每天75毫克,單次服藥。對某些新發病患者,在調整劑量增至每日75毫克前,可能更適於每日37.5毫克起始治療4至7天。雖然在固定劑量的研究中未能明確證實治療GAD的量效關係,但一些患者對每天75毫克的劑量無效時,可能在劑量提高到最大劑量約每天225毫克有效,如果必要可以在4天以上的間隔,以增量可達75毫克/日的幅度加量。(見[注意事項]-用於有伴發疾病的患者)。從鹽酸文拉法辛普通製劑換用緩釋製劑當前應用鹽酸文拉法辛普通製劑治療的抑鬱症患者可以換用每日治療量幾乎等同的緩釋片,如服用25毫克文拉法辛每日三次,可換用為75毫克緩釋片,每日一次。必要時需要根據患者的個體情況進行調整。特殊人群對孕期後3個月的孕婦的治療在第7孕月以後暴露於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其它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SNRIs)和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SSRIs)的新生兒,其需要呼吸支援、胃管餵養和延長住院等併發症的發生率增加(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在孕期的後3個月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時醫生應仔細權衡利弊,需要考慮減量。肝功能不全患者肝硬化和輕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與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和O-去甲基文拉法辛(ODV)的清除半衰期延長、清除率下降(見[藥代動力學]),對於輕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每日總劑量必須減少50%。對於有些患者,甚至有必要將劑量減少50%以上。因為肝硬化患者的藥物清除率有較大個體差異,個體化用藥較合適。腎功能不全患者腎功能不全患者(GFR=10-70 mL/min)與健康者相比,文拉法辛的清除率下降、文拉法辛和ODV的清除半衰期延長(見[藥代動力學]),每日總劑量必須減少25%~50%。接受透析治療的患者,每日總劑量必須減少50%。因為腎功能不全患者的藥物清除率有較大個體差異,對於某些患者應當個體化用藥。兒童尚無18歲以下患者適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資料。老年患者老年患者無需因為年齡調整劑量。然而如同用於抑鬱症和GAD的其它藥物,老年患者用藥應謹慎,劑量應個體化,如果需要增加劑量,應仔細監測患者情況。維持治療尚無來自於對照研究肯定的依據表明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治療抑鬱症和GAD時需要多長時間。一般認為在治療抑鬱症的急性症狀有效後,需要藥物鞏固治療數月或更長時間。在1項研究中,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治療8周有效的患者,隨機分為安慰劑治療組、與先前治療劑量相同的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每天上午75、150或225毫克)治療組,維持治療26周證實了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的長期療效。根據這些有限的資料,還不知道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維持治療的劑量是否應等於初始治療的有效劑量。治療中應定期重新評估維持治療的必要性和合適的劑量。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在為期6個月的臨床研究中顯示對於GAD患者的治療有效。對於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治療有效的GAD患者繼續用藥的必要性應該定期重新評估。停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和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其它SNRIs和SSRIs停藥相關的症狀已有報道(見[注意事項])。當患者停藥時應注意監測這些症狀,儘可能推薦逐漸減量而不是突然停藥。如果使用文拉法辛超過6周,建議逐漸減量的時間最少要多於兩週。如果在減藥或停藥過程中出現不能耐受的反應,可以考慮恢復至先前的處方劑量,以後醫生可以再以更慢的速度減藥。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製劑的臨床研究中常以每1周減少日劑量75毫克逐漸減藥,臨床上可依據劑量、療程和患者個體差異決定逐漸減量的時間。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換用至少停用MAOI 14天以後才能開始使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另外,至少停用鹽酸文拉法辛緩釋片7天以後才能開始MAOI的治療(見[禁忌]和[注意事項]-警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服用蒲公英酒需要注意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