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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9546356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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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阿嘛
事業單位提取、上繳工會經費,不透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一般是要求按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支出的2%提取工會經費。
如果事業單位內部有資金結算中心,工會在此開戶,則分錄為:
借:事業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轉入單位內部資金結算戶數字)
銀行存款 (轉出數字)
實際支出時,從內部資金結算中心開內部現金支票或轉賬支票支出,與財務賬無關,財務上已經全額列支。
如果事業單位內部沒有資金結算中心,工會賬由財務管,則分錄為:
借:事業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工會經費
貸:其他應付款-暫存工會經費
銀行存款 (轉出數字)
實際支出時,
借:其他應付款-暫存工會經費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擴充套件資料:
一、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物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並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定處理。
三、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係計劃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係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係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係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係計劃或裁減建議。
回覆列表
一、工會經費透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來核算。 二、具體會計分錄是: 1、計提工會經費時: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2、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三、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係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專案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