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遊學天地走世界

    幼兒園老師人手也有限,幾個老師看幾十個娃,不可能對每個娃都照顧到位,咱們家長自己帶孩子出去玩,一眼看不到,都難免會出現孩子打鬧的情況,更何況是幼兒園呢。首先看看打鬧嚴重不,如果不嚴重,個人覺得沒必要追究老師的責任,幼兒園是孩子離開家長保護的第一個小社會,他要學會和別的小朋友相處,小學,初中,高中,大學,上班。以後的路孩子會越來越獨立,越來越融入社會,從小鍛鍊他處理人際關係也是非常必要的。家長應該做好孩子的安慰和引導,告訴他應該怎麼處理和小朋友的關係,遇到這種事情下次應該怎麼做,這樣孩子才會成長。如果打鬧嚴重,造成了孩子的傷害,那個人建議是要找幼兒園老師,追究她的失職。主要要搞清楚原因和程度。

  • 2 # 我愛書法6

    一雙眼晴看不住幾十個好動的孩子,難勉出現一些孩子的事兒,很正常,不要大驚小怪。一個媽媽領著一個孩子,孩子丟了還不知道怪誰,當家長的應時時教育孩子。學會包榮。

  • 3 # Q寶媽

    這個問題應該從兩方面回答。

    一方面,從法律上講,幼兒園孩子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一般推定幼兒園有責任。因為《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一般有辦學資質的幼兒園,老師都有資質,打鬧時老師都按規定在現場管理、教育的話,可以認為幼兒園盡到了一般注意義務。

    如果你的情況比較嚴重,建議你上中國裁判文書網、openlaw等網站搜尋一下相關的案例。

    另一方面,從情理上講,一般的公立幼兒園都是兩位教師加一位保育阿姨的配置,但小朋友有二三十個,老師是不可能全天候盯到每個小朋友的,偶有疏忽也正常,應予以理解。而且小朋友之間打鬧、小摩擦也正常,這是孩子成長的寶貴機會,如果不是特別嚴重,家長之間一般也能和平溝通,沒必要走到非得爭論誰的責任的地步。我家Q寶之前被一個小朋友咬了,後來兩家家長溝通得很好,兩個小朋友還成了好朋友。

    再者,如果某個小朋友和其他小朋友打鬧較多,家長自身也值得反思是否自己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存在問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為什麼要吃鯊魚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