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張元素:用此(葛根)以斷太陽入陽明之路,即非太陽藥也,故仲景治太陽陽明合病,桂枝東加麻黃、葛根也。
又有葛根黃芩黃連解肌湯,是知葛根非太陽藥,即陽明藥。
太陽初病,未入陽明,頭痛者,不可便服葛根發之,若服之是引賊破家也,若頭顱痛者可服之。
②李杲:幹葛,其氣輕浮,鼓舞胃氣上行,生津液,又解肌熱,治脾胃虛弱洩瀉聖藥也。
蓋麻黃乃太陽經藥,兼入肺經,肺主皮毛;葛根乃陽明經藥,兼入脾經,脾主肌肉。
所以二味藥皆輕揚發散,而所入迥然不同也。
④《本草經疏》:葛根,解散陽明溫病熱邪主要藥也,故主消渴,身大熱,熱壅胸膈作嘔吐。
發散而升,風藥之性也,故主諸痺。
傷寒頭痛兼項強腰脊痛,及遍身骨疼者,足太陽也,邪猶未入陽明,故無渴證,不宜服。
⑤《本草匯言》:葛根,清風寒,淨表邪,解肌熱,止煩渴。
瀉胃火之藥也。
嘗觀發表散邪之藥,其品亦多,如麻黃拔太陽營分之寒,桂枝解太陽衛分之風,防風、紫蘇散太陽在表之風寒,藁本、羌活散太陽在表之寒溼,均稱發散藥也,而葛根之發散,亦入太陽,亦散風寒,又不同矣,非若麻、桂、蘇、防,辛香溫燥,發散而又有損中氣之誤也;非若藁本、羌活,發散而又有耗營血之虞也。
《神農經》謂起陰氣,除消渴,身太熱,明屬三陽表熱無寒之邪,能散之清之之意也如傷風傷寒,溫病熱病,寒邪已去,標陽已熾,邪熱伏於肌腠之間,非表非裡,又非半表半里,口燥煩渴,仍頭痛發熱者,必用葛根之甘寒,清肌退熱可也,否則舍葛根而用辛溫(如麻、桂、蘇、防之類),不惟疏表過甚,而元氣虛,必致多汗亡陽矣。
然而葛根之性專在解肌.解肌而熱自退,渴自止,汗自收。
而本草諸書又言能發汗者,非發三陽寒邪在表之汗也,又非發風溫在經之汗也,實乃發三陽寒鬱不解,鬱極成熱之汗也。
又如太陽汗出不徹、陽氣怫鬱,其人面色緣緣正赤,躁煩不知痛之所在,短氣.更發汗以愈,宜葛根湯治之,鬱解熱除,汗出而邪自退,此所以本草諸書言發汗者此也。
⑥《本草正》:葛根,用此者,用其涼散,雖善達諸陽經,而陽明為最,以其氣輕,故善解表發汗。
凡解散之藥多辛熱,此獨涼而甘,故解溫熱時行疫疾,凡熱而兼渴者,此為最良.當以為君,而佐以柴、防、甘、桔。
⑦《藥品化義》:葛根,根主上升,甘主散表,若多用二、三錢,能理肌肉之邪,開發腠理而出汗,屬足陽明胃經藥,治傷寒發熱,鼻幹口燥,目痛不眠,瘧疾熱重。
蓋麻黃、紫蘇專能攻表,而葛根獨能解肌耳。
因其性味甘涼,能鼓舞胃氣,若少用五、六分,治胃虛熱渴,酒毒嘔吐,胃中鬱火,牙疼口臭。
或佐健脾藥,有醒脾之力。
且脾主肌肉,又主四肢,如陽氣鬱遏於脾胃之中,狀非表症,飲食如常,但肌表及四肢發熱如火,以此同升麻、柴胡、防風、羌活,昇陽散火,清肌退熱,薛立齋常用劑也。
若金瘡、若中風、若痙病以致口噤者,搗生葛根汁,同竹瀝灌下即醒,幹者為末,酒調服亦可。
痘瘡難出,以此發之甚捷。
又清暑益氣湯兼黃柏用者,以暑傷陽明,額顱必脹,非此不能開發也。
⑨《本經疏證》:葛根之用,妙在非徒如栝蔞但浥陰津,亦非徒如升麻但昇陽氣,而能兼擅二者之長,故太陽陽明合病,自下利者(葛根湯證),太陽被下,利遂不止,脈促喘汗者(葛根芩連湯證)鹹用之。
蓋兩者之利,為陽盛於外,不與陰交,陰遂不固而下溜,起其陰氣,使與陽泱,得曳以上行,則非但使利止,並能使陽之遏於外者,隨胃陽鼓盪面散矣。
⑩《藥盦醫學叢書》:葛根,斑疹為必用之藥,亦並非巳見點不可用,痧麻均以透達為主,所懼者是陷,豈有見點不可用之理?惟無論痧麻,舌絳且幹者,為熱入營分,非犀角、地黃不辦,誤用葛根,即變證百出,是不可不知也。
又凡傷寒陽明症已見,太陽未罷,得葛根良。
太陽已罷,純粹陽明經症,得葛根亦良。
惟溫病之屬溼溫及伏暑、秋邪者不適用,此當於辨症加之注意。
若一例橫施,伏暑、秋邪得此,反見白瘖,則用之不當之為害也。
⑾《本草正義》:葛根,氣味皆薄,最能升發脾胃清陽之氣,《傷寒論》以為陽明主藥,正惟表寒過鬱於外,胃家陽氣不能散佈,故以此輕揚升舉之藥,捷動清陽,捍禦外寒,斯表邪解而胃陽舒展,所以葛根湯中仍有麻黃,明為陽明表寒之主藥,非陽明裡熱之專司,若已內傳而為陽明熱症,則仲景自有白虎諸法,非葛根湯之所宜用。
其葛根黃芩黃連湯方,則主陽明協熱下利,貌視之.頗似專為裡有實熱而設,故任用芩、連之苦寒,則葛根似亦為清裡之品;抑知本條為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之變,邪熱因誤下而入裡,裡雖宜清,而利遂不止.即以脾胃清陽下陷之侯,葛根只以升奉陷下之氣,並非為清裡而設,此皆仲師選用葛根之真旨。
由此推之,而知《本經》之主消渴者,亦以燥令太過,降氣迅速,故雖飲多而渴不解,此藥治之,非特潤燥,亦以升清。
又主嘔吐者,亦以胃氣不能敷布,致令食不得入,非可概治胃火上逆之嘔吐。
而僅知為清胃生津、甘潤退熱之普通藥劑,則似是實非,寧獨毫釐之差,真是千里之謬矣。
①張元素:用此(葛根)以斷太陽入陽明之路,即非太陽藥也,故仲景治太陽陽明合病,桂枝東加麻黃、葛根也。
又有葛根黃芩黃連解肌湯,是知葛根非太陽藥,即陽明藥。
太陽初病,未入陽明,頭痛者,不可便服葛根發之,若服之是引賊破家也,若頭顱痛者可服之。
②李杲:幹葛,其氣輕浮,鼓舞胃氣上行,生津液,又解肌熱,治脾胃虛弱洩瀉聖藥也。
蓋麻黃乃太陽經藥,兼入肺經,肺主皮毛;葛根乃陽明經藥,兼入脾經,脾主肌肉。
所以二味藥皆輕揚發散,而所入迥然不同也。
④《本草經疏》:葛根,解散陽明溫病熱邪主要藥也,故主消渴,身大熱,熱壅胸膈作嘔吐。
發散而升,風藥之性也,故主諸痺。
傷寒頭痛兼項強腰脊痛,及遍身骨疼者,足太陽也,邪猶未入陽明,故無渴證,不宜服。
⑤《本草匯言》:葛根,清風寒,淨表邪,解肌熱,止煩渴。
瀉胃火之藥也。
嘗觀發表散邪之藥,其品亦多,如麻黃拔太陽營分之寒,桂枝解太陽衛分之風,防風、紫蘇散太陽在表之風寒,藁本、羌活散太陽在表之寒溼,均稱發散藥也,而葛根之發散,亦入太陽,亦散風寒,又不同矣,非若麻、桂、蘇、防,辛香溫燥,發散而又有損中氣之誤也;非若藁本、羌活,發散而又有耗營血之虞也。
《神農經》謂起陰氣,除消渴,身太熱,明屬三陽表熱無寒之邪,能散之清之之意也如傷風傷寒,溫病熱病,寒邪已去,標陽已熾,邪熱伏於肌腠之間,非表非裡,又非半表半里,口燥煩渴,仍頭痛發熱者,必用葛根之甘寒,清肌退熱可也,否則舍葛根而用辛溫(如麻、桂、蘇、防之類),不惟疏表過甚,而元氣虛,必致多汗亡陽矣。
然而葛根之性專在解肌.解肌而熱自退,渴自止,汗自收。
而本草諸書又言能發汗者,非發三陽寒邪在表之汗也,又非發風溫在經之汗也,實乃發三陽寒鬱不解,鬱極成熱之汗也。
又如太陽汗出不徹、陽氣怫鬱,其人面色緣緣正赤,躁煩不知痛之所在,短氣.更發汗以愈,宜葛根湯治之,鬱解熱除,汗出而邪自退,此所以本草諸書言發汗者此也。
⑥《本草正》:葛根,用此者,用其涼散,雖善達諸陽經,而陽明為最,以其氣輕,故善解表發汗。
凡解散之藥多辛熱,此獨涼而甘,故解溫熱時行疫疾,凡熱而兼渴者,此為最良.當以為君,而佐以柴、防、甘、桔。
⑦《藥品化義》:葛根,根主上升,甘主散表,若多用二、三錢,能理肌肉之邪,開發腠理而出汗,屬足陽明胃經藥,治傷寒發熱,鼻幹口燥,目痛不眠,瘧疾熱重。
蓋麻黃、紫蘇專能攻表,而葛根獨能解肌耳。
因其性味甘涼,能鼓舞胃氣,若少用五、六分,治胃虛熱渴,酒毒嘔吐,胃中鬱火,牙疼口臭。
或佐健脾藥,有醒脾之力。
且脾主肌肉,又主四肢,如陽氣鬱遏於脾胃之中,狀非表症,飲食如常,但肌表及四肢發熱如火,以此同升麻、柴胡、防風、羌活,昇陽散火,清肌退熱,薛立齋常用劑也。
若金瘡、若中風、若痙病以致口噤者,搗生葛根汁,同竹瀝灌下即醒,幹者為末,酒調服亦可。
痘瘡難出,以此發之甚捷。
又清暑益氣湯兼黃柏用者,以暑傷陽明,額顱必脹,非此不能開發也。
⑨《本經疏證》:葛根之用,妙在非徒如栝蔞但浥陰津,亦非徒如升麻但昇陽氣,而能兼擅二者之長,故太陽陽明合病,自下利者(葛根湯證),太陽被下,利遂不止,脈促喘汗者(葛根芩連湯證)鹹用之。
蓋兩者之利,為陽盛於外,不與陰交,陰遂不固而下溜,起其陰氣,使與陽泱,得曳以上行,則非但使利止,並能使陽之遏於外者,隨胃陽鼓盪面散矣。
⑩《藥盦醫學叢書》:葛根,斑疹為必用之藥,亦並非巳見點不可用,痧麻均以透達為主,所懼者是陷,豈有見點不可用之理?惟無論痧麻,舌絳且幹者,為熱入營分,非犀角、地黃不辦,誤用葛根,即變證百出,是不可不知也。
又凡傷寒陽明症已見,太陽未罷,得葛根良。
太陽已罷,純粹陽明經症,得葛根亦良。
惟溫病之屬溼溫及伏暑、秋邪者不適用,此當於辨症加之注意。
若一例橫施,伏暑、秋邪得此,反見白瘖,則用之不當之為害也。
⑾《本草正義》:葛根,氣味皆薄,最能升發脾胃清陽之氣,《傷寒論》以為陽明主藥,正惟表寒過鬱於外,胃家陽氣不能散佈,故以此輕揚升舉之藥,捷動清陽,捍禦外寒,斯表邪解而胃陽舒展,所以葛根湯中仍有麻黃,明為陽明表寒之主藥,非陽明裡熱之專司,若已內傳而為陽明熱症,則仲景自有白虎諸法,非葛根湯之所宜用。
其葛根黃芩黃連湯方,則主陽明協熱下利,貌視之.頗似專為裡有實熱而設,故任用芩、連之苦寒,則葛根似亦為清裡之品;抑知本條為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之變,邪熱因誤下而入裡,裡雖宜清,而利遂不止.即以脾胃清陽下陷之侯,葛根只以升奉陷下之氣,並非為清裡而設,此皆仲師選用葛根之真旨。
由此推之,而知《本經》之主消渴者,亦以燥令太過,降氣迅速,故雖飲多而渴不解,此藥治之,非特潤燥,亦以升清。
又主嘔吐者,亦以胃氣不能敷布,致令食不得入,非可概治胃火上逆之嘔吐。
而僅知為清胃生津、甘潤退熱之普通藥劑,則似是實非,寧獨毫釐之差,真是千里之謬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