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z910338

    24秒是不算球在飛行過程中的時間,只要你在24秒到的時候,你投籃籃球完全離開了手,球進了,那麼這個球就是有效的。要不然NBA就不會有“小魚”0.4秒的決殺!就象發球一樣,記時是從球碰到球場裡的某個隊員的身體開始算的!

    1954年,易拉丘國民隊的老闆丹尼(Danny Biasone)“發明”了延用至今的24秒進攻時限。他憑著這一項跨時代的發明,徹底改變了NBA比賽的面貌,也因而進入了籃球名人堂。

    話說NBA成立的前9年都沒有進攻的時限的規定。由於競爭越來越激烈,勝負越來越重要,各隊的節奏也就越來越慢,1951年,NBA終於出現了史無前列的19比18的比分。老闆們都知道再這樣下去只是等死而已。有誰想看一場48分鐘兩隊只得37分,卻大了兩個多小時的比賽?

    丹尼跟Quattroporte表示,棒球沒局有三人出局,橄欖球有四碼進攻,只有籃球完全沒有進攻上的限制,愛拖多久就拖多久,必須找出解決的辦法。他建議,1954年夏天開會研究解決方案。

    丹尼本人並不打籃球,但是他非常熱愛籃球。研究過許多場比賽的技術統計後,他發現,每一隊平均每場出手投籃次數約為60次。也是說,兩個隊一場比賽要出手120次左右,每場球48分鐘乘以60秒等於2880秒。2880秒除以120,剛好是24秒。

    但這也只是丹尼的個人意見,他認為進攻時限設20秒或30秒也可以。但眾家老闆覺得丹尼的建議十分合理,紛紛表示:“丹尼,既然這是你的注意,那就24秒吧。”

    丹尼集合各隊的老闆,找來球員示範,讓大家看看,設有24秒進攻的球賽到底怎麼回事。當時還沒有24計時器,丹尼用自己的手錶計時,只要24秒一到,就喊“stop!”,進攻隊必須交出控球權。令人驚訝的是,球賽進行十分順暢,球員不但不需要慌張出手,甚至還可以利用24秒完成很不錯的戰術。

    理論和實踐都沒問題,一個月後,聯盟要求進行電話投票,結果全票透過。不過各隊老闆還有疑慮,要求季前賽還是用手錶計時,直到常規賽開打前,各隊才訂製24秒計時器,以免花冤枉錢。

    就這樣,24秒誕生了,而且一直延用至今,沒有熱有過疑問,也沒有人主張修改。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投資債券型基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