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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哲學豬1975

    是的,無知是生命最根本的原因,佛家叫“無明”。基督教、佛教、道教都是排斥人類的“智慧”的。

    基督教認為人類的原罪是吃了智慧樹上的智慧果,從而覺知到了“光明”,產生自我意識,而這種光明,是對世界不正確的覺知。

    道家也反對人類建立在感官、思考之上的“智慧”,道德經:“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而真實的世界:“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博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其上不皦,在下不昧。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忽恍。迎不見其首,隨不見其後。道之為物,唯恍唯忽。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

    佛教認為,我們感知到的世界,是建立在無明上的錯覺。無明就是“一念不覺”,繼而有行,第一個“行”,就是“想”或者“念”,whatever ,反正就是一個“動”的名稱。此時,你把這個“想”,錯誤的當成了“有”。當我在內觀時(閉眼),當浸入到一定程度,會覺知到前額下方有一個光點,倏忽疏忽不可得,此時,“想”與“感知”融為一體,你不知道這個光點是“看到”還是“想到”的。佛教認為,真實的世界,“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主張“無智亦無得”。

    從三個宗教看,我們意識的第一因,都是覺知到了光,準確的說,是因為“不覺”,而產生的錯覺。這個光,是我們“想”、“念”出來的,不是實有。真實的世界,沒有精神和物質,是一種絕對混沌狀態,佛家稱為涅槃,既是能生萬法的混沌,又是不生不滅的清淨,兩者無有分別為一體。天地本為混沌,忽有一念產生,繼而有光明。

    量子理論顯示,在微觀層面,世界確實是不確定、不可測量的混沌態。不同的觀察者,引入不同的機率,產生不同的結果。

    我們的真身,叫做“自性”。不是透過觀察、思考來認識世界,而是同世界本自一體的,本來就知道,如同人有手,不是思考才知道,而是本來就知道的。這種“本自知道”區別與感官,佛家稱為“覺性”。我們正是由於覺性的缺失,而對世界不理解,越不理解,越用“想”、“思維”運作去理解,只能適得其反,因為想的第一因對應的是光,光就是想,想就是光,是第一邪見。這裡的光,泛指能形成感知的電訊號。

    光無非就是能量區間,不同的生命境界覺知到的第一光明也不同,所以感知到的世界各不相同。弦理論認為,光本質是高維空間的震動,在低維空間的顯現,所以光只是空間擾動,並不是實有的存在。人所有的感知,都是神經的電訊號,本質就是對光的解讀,人的大腦並不是你想象的只接受訊號,大腦其實是主動創造外在環境,比如眼睛的盲點,大腦對你的欺騙無時不在。大腦的思維運作,是一個創造世界的過程。佛家早就說過,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

    我們經歷生生世世,獲得無盡的經驗,豐富我們的“識”。識可以為我們創造低維時空。就如同我們學習繪畫,可以創作出許許多多的作品,這些作品,是透過描繪外在,本質是表達自我。我們的識,也是透過不同的世界,表達自我,一個世界只能表達自我的一小部分。每時每刻,我們都有無數的願望,幾個能滿足?不是錯過就是遺憾,這個世界只有一個!心有執著,不甘心呀!

    所以根據這些願望和執著的情感,識在謀劃著未來,但是,識是無明的產物,它只關心你的渴望,心裡的愛恨情仇,而不瞭解世界執行的原理和全景,導致設計的大部分世界,總是遺憾痛苦大於滿足。直到有一天,識開始關注世界執行的原理,觀察其自身,從此解脫之門開啟。

    智慧,是妄圖透過思維,來彌補覺性的缺失。這就是無知,但這並不是罪,是病。人類的第一個原罪,是執著。

  • 2 # 山花爛縵

    孔子曰;君子要三思而後行。不知者不罪,要看在一個什麼層面上來說,只要觸犯法律法規,不管你知不知,都將受到法律懲罰,例如,我掏了一個鳥窩不知是國家法律保護的二級動物,也要受到懲罰。一個文盲不知法,殺人放火。偷盜姦淫擄掠,也不會不知而逃過法律的嚴懲。未成年人學校暴力也不會不知就無罪,照樣受到法律的懲戒。

    所以說別拿無知做幌子,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底線,碰到就會自找難看,輕者警告,重者開除罰款。千萬不要有僥倖心理,不懂就去學。這就是不知者有罪!

    生活中無意之間,在不瞭解情況下犯了錯!是可以原諒,不知者不罪的!我有一次去爬山,門口明明寫著不準帶煙火,把煙留下就勿勿走了。走到半山遇到查票,一緊張掏票,把打火機也帶出來了,巡查人員就不願意了,又要罰款,又要趕下山,吵了半天,最後還是他們一個小頭頭來了!好一派解釋才解了這事,我說煙存在門口了,只是太急沒把打火機留下,這也是明知故犯了!罰了五元錢!所以說幹什麼都要注意,也別認為什麼不知道,得到別人原諒了,同情了!可憐了!那都沒用,多學點法律知識,社會常識,一免吃大虧,受大罪,無知不是開罪的理由!謝謝!

  • 3 # 鬧市犀利哥

    無知不是罪,出來秀就不對了!沒有人是全知的,但是現在網路發達,資訊氾濫讓人難辨真假,但是偏偏有些人輕信傳言,謠言,把它當做真知灼見與人分辨。不知道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懂裝懂,一知半解還裝專家!

  • 4 # 刀鋒下的光影

    在古時,古代,無知無罪,在現在這個社會,無知是一種需要彌補的不足,因為無知,你可能走上迷途不知歸路,你可能會迷失自我!你是否迷路了?

  • 5 # 文慧智心

    無知,沒罪。無知,指不懂或不明一些基礎的法律法規知識,有過錯或過失行為,犯了法,被判有罪,變成是無知的錯。事實上,無知,是舍事也沒有的。三歲小孩不識天,就叫無知。可以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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