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是大詩人李白在名作《夢遊天姥吟留別》一詩中的結束語,言辭憤慨,擲地有聲,很有性格。
“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則是李白另一名作《南陵別兒童入京》的結束語,得意忘形,鏗鏘有力,充滿自信。
把這兩句詩結合在一起,充斥著無限才情和豪氣。
不錯,那個落筆搖五嶽、嘯傲凌王侯,獨領風騷的天才詩人李白就是這麼傲嬌、這麼任性、這麼不受拘束和熱切追求自由。
世間也因此流傳有楊國忠為李白磨墨、高力士為李白捧靴的故事。
而將這故事完整地編寫成小說的人的明朝人馮夢龍,其在《警世通言》第九卷的《李謫仙醉草嚇蠻書》中淋漓酣暢地敘述了李白捉弄權勢小人的全過程。
這個故事的由來是有根據的。
晚唐文人李浚在筆記《松窗雜錄》中有記:開元年間,宮中的牡丹花開了,唐玄宗詔特選梨園弟子奏樂賞花,並讓翰林供奉李白寫清平調三章助興,李白醉酒狂妄,讓高力士為自己脫靴,從此“高力士終以脫烏皮六縫(靴)為深恥”。
另一同時代人段成式在志怪小說《酉陽雜俎》中記:“李白名播海內。玄宗於便殿召見。神氣高朗,軒軒然若霞舉。上不覺忘萬乘之尊。因命納履。白遂展足與高力士曰:去靴。力士失勢,遽為脫之。及出,上指白謂力士曰:此人固窮相。”
這兩則故事寫得生動傳神,高力士為李白脫靴、捧靴之說隨後就被寫入正史、搬上舞臺,膾炙人口。
《唐才子傳》在高力士為李白脫靴、捧靴故事的基礎上,又講述了另一個更生動的故事:李白在華陰縣醉酒騎驢,誤衝撞了華陰縣長官。受害者縣令大為生氣,問:什麼人啊?這樣橫衝直撞。肇事者李白趾高氣揚地回答說:“曾令龍巾拭吐,御手調羹,貴妃捧硯,力士脫靴。天子門前,尚容走馬,華陰縣裡,不得騎驢?”縣令一聽對方來頭這麼大,趕緊行禮道歉。李白哈哈大笑,揚長而去。
在這裡,讀者會不由自主受作者誤導,不去責怪涉嫌醉駕的交通肇事者李白狗仗人勢,而去責怪受害者縣官愛擺官威。
李白,就是這麼這麼傲嬌、這麼任性、這麼不受拘束和不負責任地活在人們的心目中。
因為高力士為李白脫靴、捧靴,高力士從此被歸類於趙高、魏忠賢、李連英等人渣的圈子裡;而李白,成了蔑視權貴的高傲代表。
數百年後,著名詩人余光中還寫了一首《尋李白》,盡情謳歌李白要高力士為自己脫靴、捧靴事。
詩句一開頭,就出手不凡:“那一雙傲慢的靴子至今還落在高力士羞憤的手裡,人卻不見了……”
然而,李白要高力士為自己脫靴、捧靴事,真的就是史實嗎?
明人鍾泰華在《文苑四史》表示,脫靴故事“恐出自稗官小說”,不可信。
清人王琦在《李太白文集跋》中也說:“後人深快其事(指高力士脫靴),而多為溢美之言以稱之。然核其事,太白亦安能如論者之期許哉。”
的確,李白當時不過是翰林待詔,是個弄臣,僅供皇帝消遣,哪能讓高力士為自己脫靴呢?
李白曾寫過一篇《為趙宣城與楊右相書》,文中盛拍楊貴妃堂兄楊國忠的馬屁,把楊國忠比喻為舜帝的賢臣夔與龍、東晉王朝的擎天柱謝安,稱楊國忠是“入夔龍之室,持造化之權。安石高枕,蒼生是仰。”
也就是說,李白寫“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其實那都是氣話,是屢屢鑽營投機失敗後的氣話、昏話、胡話,其實,他一輩子都在摧眉折腰事權貴,希冀獲得權貴們的青睞和提攜。
你看,寫於天寶元年(742年)的《南陵別兒童入京》,彼年,李白已經四十二歲,得到唐玄宗召他入京的詔書,高興得不得了,立馬回到南陵家中,收拾行裝,與兒女告別,向世界傲嬌地宣佈:“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
而這首《南陵別兒童入京》也真實反映出李白入京時間是在天寶初年,而不是李浚《松窗雜錄》所說的“開元年間”,即《松窗雜錄》所記根本不可靠。
李白在《代宋中丞作自薦表》也交待得清清楚楚:“天寶初,五府交闢(推薦),名動京師。上皇聞而悅之,召入掖庭。”入京時間為“天寶初”,明明白白,不容置辯。
志怪小說《酉陽雜俎》載,唐玄宗竟然為李白的風采和氣度所震懾,“不覺忘萬乘之尊”,分明是小說家語,根本不足為憑。
回頭再說說高力士,高力士本人行事端謹,在《全唐文》諸卷中歷歷可考,不但素得時人敬仰,即令是張說、張九齡、李邕等賢相名臣也對之尊重有加。高力士最出彩的表現,就是助唐玄宗平定韋皇后和太平公主之亂,累官至驃騎大將軍。和趙高、魏忠賢、李連英等奸臣小人有本質上的區別。李白有什麼捉弄他的必要?高力士晚年反對權幸宦官李輔國逼迫太上皇西遷,被貶往夜郎。李贄在《史綱評要》贊:“高力士真忠臣也,誰謂閹宦無人。”
這樣的忠臣,不說李白沒有捉弄他的必要,就算李白要捉弄他,也必然遭到唐玄宗的反對。
所以,唐人李肇在《國史補》記:“李白在翰林,多沈飲。玄宗令撰樂辭,醉不可待,以水沃之,白稍能動,索筆一揮十數章,文不加點。後對御,引足令高力士脫靴,上命小閹排出之。”看,李白伸腳到高力士的面前,要高力士脫靴子。唐玄宗生氣了,命令小閹官“排出之”,將他趕出宮去。
《舊唐書•文苑下》則記載為“由是斥去”,將李白斥罵走。
也就是說,高力士為李白脫靴之事,根本是子虛烏有。
“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是大詩人李白在名作《夢遊天姥吟留別》一詩中的結束語,言辭憤慨,擲地有聲,很有性格。
“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則是李白另一名作《南陵別兒童入京》的結束語,得意忘形,鏗鏘有力,充滿自信。
把這兩句詩結合在一起,充斥著無限才情和豪氣。
不錯,那個落筆搖五嶽、嘯傲凌王侯,獨領風騷的天才詩人李白就是這麼傲嬌、這麼任性、這麼不受拘束和熱切追求自由。
世間也因此流傳有楊國忠為李白磨墨、高力士為李白捧靴的故事。
而將這故事完整地編寫成小說的人的明朝人馮夢龍,其在《警世通言》第九卷的《李謫仙醉草嚇蠻書》中淋漓酣暢地敘述了李白捉弄權勢小人的全過程。
這個故事的由來是有根據的。
晚唐文人李浚在筆記《松窗雜錄》中有記:開元年間,宮中的牡丹花開了,唐玄宗詔特選梨園弟子奏樂賞花,並讓翰林供奉李白寫清平調三章助興,李白醉酒狂妄,讓高力士為自己脫靴,從此“高力士終以脫烏皮六縫(靴)為深恥”。
另一同時代人段成式在志怪小說《酉陽雜俎》中記:“李白名播海內。玄宗於便殿召見。神氣高朗,軒軒然若霞舉。上不覺忘萬乘之尊。因命納履。白遂展足與高力士曰:去靴。力士失勢,遽為脫之。及出,上指白謂力士曰:此人固窮相。”
這兩則故事寫得生動傳神,高力士為李白脫靴、捧靴之說隨後就被寫入正史、搬上舞臺,膾炙人口。
《唐才子傳》在高力士為李白脫靴、捧靴故事的基礎上,又講述了另一個更生動的故事:李白在華陰縣醉酒騎驢,誤衝撞了華陰縣長官。受害者縣令大為生氣,問:什麼人啊?這樣橫衝直撞。肇事者李白趾高氣揚地回答說:“曾令龍巾拭吐,御手調羹,貴妃捧硯,力士脫靴。天子門前,尚容走馬,華陰縣裡,不得騎驢?”縣令一聽對方來頭這麼大,趕緊行禮道歉。李白哈哈大笑,揚長而去。
在這裡,讀者會不由自主受作者誤導,不去責怪涉嫌醉駕的交通肇事者李白狗仗人勢,而去責怪受害者縣官愛擺官威。
李白,就是這麼這麼傲嬌、這麼任性、這麼不受拘束和不負責任地活在人們的心目中。
因為高力士為李白脫靴、捧靴,高力士從此被歸類於趙高、魏忠賢、李連英等人渣的圈子裡;而李白,成了蔑視權貴的高傲代表。
數百年後,著名詩人余光中還寫了一首《尋李白》,盡情謳歌李白要高力士為自己脫靴、捧靴事。
詩句一開頭,就出手不凡:“那一雙傲慢的靴子至今還落在高力士羞憤的手裡,人卻不見了……”
然而,李白要高力士為自己脫靴、捧靴事,真的就是史實嗎?
明人鍾泰華在《文苑四史》表示,脫靴故事“恐出自稗官小說”,不可信。
清人王琦在《李太白文集跋》中也說:“後人深快其事(指高力士脫靴),而多為溢美之言以稱之。然核其事,太白亦安能如論者之期許哉。”
的確,李白當時不過是翰林待詔,是個弄臣,僅供皇帝消遣,哪能讓高力士為自己脫靴呢?
李白曾寫過一篇《為趙宣城與楊右相書》,文中盛拍楊貴妃堂兄楊國忠的馬屁,把楊國忠比喻為舜帝的賢臣夔與龍、東晉王朝的擎天柱謝安,稱楊國忠是“入夔龍之室,持造化之權。安石高枕,蒼生是仰。”
也就是說,李白寫“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其實那都是氣話,是屢屢鑽營投機失敗後的氣話、昏話、胡話,其實,他一輩子都在摧眉折腰事權貴,希冀獲得權貴們的青睞和提攜。
你看,寫於天寶元年(742年)的《南陵別兒童入京》,彼年,李白已經四十二歲,得到唐玄宗召他入京的詔書,高興得不得了,立馬回到南陵家中,收拾行裝,與兒女告別,向世界傲嬌地宣佈:“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
而這首《南陵別兒童入京》也真實反映出李白入京時間是在天寶初年,而不是李浚《松窗雜錄》所說的“開元年間”,即《松窗雜錄》所記根本不可靠。
李白在《代宋中丞作自薦表》也交待得清清楚楚:“天寶初,五府交闢(推薦),名動京師。上皇聞而悅之,召入掖庭。”入京時間為“天寶初”,明明白白,不容置辯。
志怪小說《酉陽雜俎》載,唐玄宗竟然為李白的風采和氣度所震懾,“不覺忘萬乘之尊”,分明是小說家語,根本不足為憑。
回頭再說說高力士,高力士本人行事端謹,在《全唐文》諸卷中歷歷可考,不但素得時人敬仰,即令是張說、張九齡、李邕等賢相名臣也對之尊重有加。高力士最出彩的表現,就是助唐玄宗平定韋皇后和太平公主之亂,累官至驃騎大將軍。和趙高、魏忠賢、李連英等奸臣小人有本質上的區別。李白有什麼捉弄他的必要?高力士晚年反對權幸宦官李輔國逼迫太上皇西遷,被貶往夜郎。李贄在《史綱評要》贊:“高力士真忠臣也,誰謂閹宦無人。”
這樣的忠臣,不說李白沒有捉弄他的必要,就算李白要捉弄他,也必然遭到唐玄宗的反對。
所以,唐人李肇在《國史補》記:“李白在翰林,多沈飲。玄宗令撰樂辭,醉不可待,以水沃之,白稍能動,索筆一揮十數章,文不加點。後對御,引足令高力士脫靴,上命小閹排出之。”看,李白伸腳到高力士的面前,要高力士脫靴子。唐玄宗生氣了,命令小閹官“排出之”,將他趕出宮去。
《舊唐書•文苑下》則記載為“由是斥去”,將李白斥罵走。
也就是說,高力士為李白脫靴之事,根本是子虛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