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我最愛的就是紅棗的書,很有深意,就好像不單單只是一本小說,而富有一點現實意義和哲學性。作者詼諧的語言為小說增添了笑料和幽默感,讓人覺得輕鬆,沈眠有韓潛默默支援慢慢變得強大,很羨慕這樣默默的愛情,可畢竟,是現實,現實永遠是殘酷的,他把你不為人知的秘密曝光在大眾之下,無處遁形,無影可逃。真是很棒的一本書。很喜歡!特別喜歡!大概最後十章吧,真的很好笑!作者風格挺獨特的!
書評:主人公是方煜和鄢慈。另類娛樂圈文,非常好看,以感情線為主,毒舌嘴炮max傲嬌打臉狂金牌編劇男主方煜 VS 人美聲甜精分神經病成長型演員女主鄢慈。我路遇荊棘,就看到光芒;我陷入泥沼,又步入天堂。一路苦澀心酸,有你陪我嘗;我所有加身榮光,都與你共享。真的非常好看。
書評:一直甜,從頭到尾沒有小三沒有白蓮花,文章輕鬆愉快,男女主角是初戀,雖然男主也是那種身份顯赫的,但也沒有一次懷孕一次流產一次失憶等等等狗血劇情,男主地位都是自己打拼來的,沒有豪門世傢什麼哦,而且男主也很可愛,也不霸道,文中會有的摻入。全文下來,我沒哭,一點兒也不虐,很搞笑很甜很有趣。
部分內容:1.以身相許
元賜嫻又做怪夢了。
這是第三次。
夢中照舊一片漆黑,什麼也瞧不見。她被困在一塊四壁潮溼的橋石裡,壓抑非常。
百姓在橋上議論紛紛,說元氏父子舉兵造反,活該慘死,倒可惜了元家小娘子無辜受累,這樣的絕色美人,竟落了個遭人拋屍沉河的下場。
有人說:“聽說是逃到了這橋上,然後被亂箭射死的。”
“嘖,年紀輕輕的,才十八呢。”
又有人接話調侃:“可美人終歸是美人,死了也吃香,就昨兒夜裡,我還瞧見一夥人在這兒偷摸打撈。”
昨年孟春,元賜嫻頭一回做這夢時,只覺哭笑不得。
她好好的一枝花,卻成了塊千人踩萬人踏的石頭,遭烈陽炙烤,雨雪覆凍,日日與髒臭的鞋底板子和車軲轆為伴,這叫個什麼事?
且不說父兄怎麼就造反了,她倒是好奇,誰人竟稀罕她的屍首啊。
可別瞎撈了吧。她在石頭裡,能幫幫忙將她鑿出來不?
但頭回碰上如此荒誕的夢,她到底一笑置之了,直至今年孟春,再度被這夢桎梏折磨,方才察覺不對。
這第二回,夢裡似乎過了很多年。
她聽見有人在橋上感慨世事難料,說是當年,元氏父子慘遭皇六子手刃,不想如今,這樁謀逆案竟峰迴路轉,得了平反。
有人悄悄附和,說可不是嗎,瞧瞧這大半年來瞬息萬變的,先是徽寧帝被逼禪位,做了空殼子太上皇,再是排行十三的幼皇子上位,由太上皇曾經最寵信的臣子輔佐登基……這樣諷刺的事,誰能料想得到?
說到這裡,似有車馬駛近,兩人當下噤了聲。
元賜嫻也醒了,睜眼回想一番,不由悚然一驚。
這夢怎麼好像不單是夢。
她生於國都長安,九歲那年隨受封“滇南王”的父親遷居姚州,直至昨年及笄才因聖人欽點,回了趟京,得封“瀾滄縣主”,而後很快復返西南。
她既常年遠離朝堂,對那些個膩歪的政事所知甚少,何來道理憑空夢見這些?更令人險些驚掉下巴的是,她旁敲側擊地向父親打聽了一番,發現當今聖人還真有個四歲的幼子,排行恰好十三。
細思之下,元賜嫻一陣寒顫。
部分內容:第1節 第1章 三俗啊!媳婦!
沈楓說,在反三俗的年代,我還能活得這麼滋潤簡直是一個奇蹟。當沈楓姍姍來遲的時候,我這個奇蹟正腳踏奈克,身穿PUMIAO,手拿山寨機,來電提示,一邊振動一邊放著天涯神曲《愛情買賣》,高分貝不甚清晰地唱著“襠處是你咬分開,分開就分開,現在你又用針挨,把我縫回來……”
沈楓手快地掐斷了電話,在看到我之後立刻轉身當做不認識。
我將手機塞回包裡,慢走向她,一隻手搭在她肩膀上。沈楓右手撫額,一臉慘痛:“周小琪,我只有逼自己相信你是故意的,才能剋制自己不將你人道毀滅!”
“親愛的楓,凡是中國產的,我們都要支援,凡是洋貨,我們都要支援山寨。我知道你這種一身名牌、英語過八級的人永遠體會不了我這種實業愛華人士的高尚情操。”
沈楓無力地垮下肩膀,放棄跟我鬥嘴,拖著我的手直奔婦產科。
“你們家秦徵呢?”在婦產科外排隊的時候,沈楓雙手叉腰,橫眉怒目地問。
我做小媳婦狀,哀怨道:“他今天有會要開,不能陪我,親愛的楓,幸好還有你啊……”
沈楓別過臉,罵了句三字經,然後才回過頭來看我:“周小琪,你是故意懷上的吧?”
我就知道他們都不相信我……我真真以為“杜雷斯”只是“杜蕾斯”的另外一個翻譯版本,哪有山寨的還賣那麼貴的?平生唯一一次真心想崇洋媚外買正版,結果還是習慣性中招了。
我和秦徵本來說好30歲再結婚生子,結果因為這個小小的意外,把原計劃提早了五年。
“秦徵沒讓你打掉孩子,還算有良心了。”沈楓對秦徵不太感冒,雖然她也承認,一表人才、天之驕子的秦徵會選擇和我在一起,不是眼睛瞎了就是心腸太好,扶貧救災了。她這麼說是無視我當年辛辛苦苦追求他所付出的努力了,我效仿愚公移山,鍥而不捨,終於融化了那座冰山,我容易嗎我!
以上這5本,你更喜歡是哪一本呢?
書評:我最愛的就是紅棗的書,很有深意,就好像不單單只是一本小說,而富有一點現實意義和哲學性。作者詼諧的語言為小說增添了笑料和幽默感,讓人覺得輕鬆,沈眠有韓潛默默支援慢慢變得強大,很羨慕這樣默默的愛情,可畢竟,是現實,現實永遠是殘酷的,他把你不為人知的秘密曝光在大眾之下,無處遁形,無影可逃。真是很棒的一本書。很喜歡!特別喜歡!大概最後十章吧,真的很好笑!作者風格挺獨特的!
書評:主人公是方煜和鄢慈。另類娛樂圈文,非常好看,以感情線為主,毒舌嘴炮max傲嬌打臉狂金牌編劇男主方煜 VS 人美聲甜精分神經病成長型演員女主鄢慈。我路遇荊棘,就看到光芒;我陷入泥沼,又步入天堂。一路苦澀心酸,有你陪我嘗;我所有加身榮光,都與你共享。真的非常好看。
書評:一直甜,從頭到尾沒有小三沒有白蓮花,文章輕鬆愉快,男女主角是初戀,雖然男主也是那種身份顯赫的,但也沒有一次懷孕一次流產一次失憶等等等狗血劇情,男主地位都是自己打拼來的,沒有豪門世傢什麼哦,而且男主也很可愛,也不霸道,文中會有的摻入。全文下來,我沒哭,一點兒也不虐,很搞笑很甜很有趣。
部分內容:1.以身相許
元賜嫻又做怪夢了。
這是第三次。
夢中照舊一片漆黑,什麼也瞧不見。她被困在一塊四壁潮溼的橋石裡,壓抑非常。
百姓在橋上議論紛紛,說元氏父子舉兵造反,活該慘死,倒可惜了元家小娘子無辜受累,這樣的絕色美人,竟落了個遭人拋屍沉河的下場。
有人說:“聽說是逃到了這橋上,然後被亂箭射死的。”
“嘖,年紀輕輕的,才十八呢。”
又有人接話調侃:“可美人終歸是美人,死了也吃香,就昨兒夜裡,我還瞧見一夥人在這兒偷摸打撈。”
昨年孟春,元賜嫻頭一回做這夢時,只覺哭笑不得。
她好好的一枝花,卻成了塊千人踩萬人踏的石頭,遭烈陽炙烤,雨雪覆凍,日日與髒臭的鞋底板子和車軲轆為伴,這叫個什麼事?
且不說父兄怎麼就造反了,她倒是好奇,誰人竟稀罕她的屍首啊。
可別瞎撈了吧。她在石頭裡,能幫幫忙將她鑿出來不?
但頭回碰上如此荒誕的夢,她到底一笑置之了,直至今年孟春,再度被這夢桎梏折磨,方才察覺不對。
這第二回,夢裡似乎過了很多年。
她聽見有人在橋上感慨世事難料,說是當年,元氏父子慘遭皇六子手刃,不想如今,這樁謀逆案竟峰迴路轉,得了平反。
有人悄悄附和,說可不是嗎,瞧瞧這大半年來瞬息萬變的,先是徽寧帝被逼禪位,做了空殼子太上皇,再是排行十三的幼皇子上位,由太上皇曾經最寵信的臣子輔佐登基……這樣諷刺的事,誰能料想得到?
說到這裡,似有車馬駛近,兩人當下噤了聲。
元賜嫻也醒了,睜眼回想一番,不由悚然一驚。
這夢怎麼好像不單是夢。
她生於國都長安,九歲那年隨受封“滇南王”的父親遷居姚州,直至昨年及笄才因聖人欽點,回了趟京,得封“瀾滄縣主”,而後很快復返西南。
她既常年遠離朝堂,對那些個膩歪的政事所知甚少,何來道理憑空夢見這些?更令人險些驚掉下巴的是,她旁敲側擊地向父親打聽了一番,發現當今聖人還真有個四歲的幼子,排行恰好十三。
細思之下,元賜嫻一陣寒顫。
部分內容:第1節 第1章 三俗啊!媳婦!
沈楓說,在反三俗的年代,我還能活得這麼滋潤簡直是一個奇蹟。當沈楓姍姍來遲的時候,我這個奇蹟正腳踏奈克,身穿PUMIAO,手拿山寨機,來電提示,一邊振動一邊放著天涯神曲《愛情買賣》,高分貝不甚清晰地唱著“襠處是你咬分開,分開就分開,現在你又用針挨,把我縫回來……”
沈楓手快地掐斷了電話,在看到我之後立刻轉身當做不認識。
我將手機塞回包裡,慢走向她,一隻手搭在她肩膀上。沈楓右手撫額,一臉慘痛:“周小琪,我只有逼自己相信你是故意的,才能剋制自己不將你人道毀滅!”
“親愛的楓,凡是中國產的,我們都要支援,凡是洋貨,我們都要支援山寨。我知道你這種一身名牌、英語過八級的人永遠體會不了我這種實業愛華人士的高尚情操。”
沈楓無力地垮下肩膀,放棄跟我鬥嘴,拖著我的手直奔婦產科。
“你們家秦徵呢?”在婦產科外排隊的時候,沈楓雙手叉腰,橫眉怒目地問。
我做小媳婦狀,哀怨道:“他今天有會要開,不能陪我,親愛的楓,幸好還有你啊……”
沈楓別過臉,罵了句三字經,然後才回過頭來看我:“周小琪,你是故意懷上的吧?”
我就知道他們都不相信我……我真真以為“杜雷斯”只是“杜蕾斯”的另外一個翻譯版本,哪有山寨的還賣那麼貴的?平生唯一一次真心想崇洋媚外買正版,結果還是習慣性中招了。
我和秦徵本來說好30歲再結婚生子,結果因為這個小小的意外,把原計劃提早了五年。
“秦徵沒讓你打掉孩子,還算有良心了。”沈楓對秦徵不太感冒,雖然她也承認,一表人才、天之驕子的秦徵會選擇和我在一起,不是眼睛瞎了就是心腸太好,扶貧救災了。她這麼說是無視我當年辛辛苦苦追求他所付出的努力了,我效仿愚公移山,鍥而不捨,終於融化了那座冰山,我容易嗎我!
以上這5本,你更喜歡是哪一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