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人對於婚禮習俗是有一定講究的,舊時較注重“明媒正聘”。 其禮俗雖各地繁簡有異,但較一致的提法和儀禮是:提親、合婚、定親、行聘、請期、迎親,俗稱“六禮”。也有將其概括成“四禮”:文定、請期、送聘、迎娶。 託媒提親 合婚定親 “提親”、“合婚”、“定親”,即“四禮”的“文定”。首先由媒人到男、女方家提親。經女家同意後,再由媒人到女家問明姓名、生辰八字、籍貫、祖宗三代,並寫成庚帖送交男方,若男方家裡三日內沒有發生不吉利的事(俗稱“三日順”),男方便把自己的庚帖交與女方,雙方即可占卜合婚(也稱合時日)。“定親”又稱“訂婚”、“行定”、“食定”,是由男方備禮物到女方家下定親事。禮物通常是一對金耳環或一隻金戒指,還有餅食、糖果等,女方必有回禮。定親時男方要到女家去“食定”,一般是食甜蛋或甜面(若是四個甜蛋,只能吃兩個;若是兩個,只能吃一個,另一個要用箸一分為二)。男女雙方都要給親戚、朋友、四鄰送餅食、甜麵湯(記得以前是酒餅糖,合人食歡喜),報告親事已定。 行聘擇吉 操辦嫁妝 “行聘”又稱“送聘”,是比較隆重的禮節,婚書帖式、聘禮等都有嚴格規定。清以前及民國初,富家除送金銀、綵緞外,還有豬羊、酒果;貧家除送雞酒外,還送檳榔;大多數地方還要送豬肉,俗稱“洗屎肉”,以示報答女方父母養育之恩。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除送金銀外,還送收音機(電視)、腳踏車、縫紉機和手錶;現在多數是納聘金。女方在收到男方的聘禮之後,具帖復聘,並回復一定的禮物,主要有:鴛鴦蕉(雙孖的香蕉,喻夫妻親密無間)、豬肝豬心(表示肝膽同心)、雌雄雞各一隻(象徵鴛鴦比翼)等。女方在復聘時,還要考慮男方堂上的老人,若老媽(祖母)在堂,須加送“老媽糕”;祖父在堂,應加送“老公餅”。女家在送豬心給男家之前,須切出一片,配糖、蔥煮熟後,與女同吃;男方家收到女方送來的豬心豬肝後,也要配糖、蔥煮熟後與家人及親友同吃,取義“男女同心”。 “請期”也稱“擇日”、“送日”、“提日”。行聘過後,男方即擇定結婚吉日,包括裁剪結婚禮服、“挽面”和沐浴、確定迎娶的時間及時辰,並通知女方。此時,男女方的親戚朋友都要送賀禮。送女方的賀禮稱為“送花粉”。女方除準備好嫁妝外,還要準備出嫁時攜帶的特殊物品,主要有:一是“上轎鞋”5雙,春夏秋冬各一雙,另加水鞋一雙,表示夫妻風雨同心,共同走好今後的道路;二是烏絲和白絲縛箸,喻婚後早得貴子,夫妻白頭偕老;三是桔餅、龍眼乾各一碗(俗稱“公婆碗”),用於新婚時拜“花公媽”,並以此象徵生活甜蜜,“桂子蘭孫滿堂前”;四是香粉及五色絲線。女方出嫁前,要用絲線“挽面”,意謂“去開額”(開竅、會持家),出嫁滿月和四個月,也要“挽面”,俗稱“挽脫產”。“挽面”用過的絲線要掛在石榴花上;五是紅殼、酒餅、綠豆、早粟、芝麻等五色種子,寓意“五子登科”,財丁興旺;六是“鴛鴦肚兜”(也稱“荷包”、“腰袋”)一個,用於裝五色種子和新剪的“鴛鴦草”(雙株的厚香草)草頭及一對“如意”,喻結髮夫妻,成雙成對,吉祥如意。七是手帕捻紅糖,新娘出閣伊始要把包著紅糖的手帕捻在手中,到夫家後,在蓋井之前,要將紅糖倒入井中,寄意新娘“合內合外合厝邊”,“過門合人惜”;八是“花頭”、扇子(諧音“送子”)等。富有人家舊時嫁女,除辦嫁妝和上述特殊物品外,還陪嫁田地,甚至壽板(棺材);現在則陪嫁電器、摩托車或汽車等。 迎娶新娘 儀式隆重 最後一禮是“迎親(迎娶)”,即男方到女方家迎娶新娘。迎親的形式有兩種:一是新郎上門迎接新娘;一是派“好命人”上門代接新娘,新郎在自家門口等親,新娘由女方派伴娘陪伴。迎親的程式繁多,儀式隆重,。新娘在孃家和到夫家後都要分別“食五碗頭”,出門前還要給兄弟姐妹“分錢米”,吃“姐妹桌”。新娘上轎前,家人要端一盆清水,輕灑向花轎,有的則提一小桶清水,用紅花(即石榴花)蘸清水噴灑花轎和花轎經過的一段路程。現在雖多用腳踏車、摩托車、小車迎娶,但仍有人保留此一習俗。花轎一般都要“彩青”。“彩青”主要是彩榕樹(潮人稱為“成樹”)枝和青翠的竹枝,以示對“夫有成,妻有德”的祝福。婚娶之日,男方家出入的門都要貼上婚聯,門楣正中要貼上一條寫有“麒麟到此”的紅紙條。新娘到男方家門口,新郎要“踢轎門”、“扎如意”,新娘要“跨火煙”。新郎新娘進入洞房要吃“合房圓”。吃“合房圓”時“青娘母”要“做四句”,新郎新娘各吃兩粒甜圓後互換圓盞,再吃兩粒圓,俗稱交杯換盞。此時,“青娘母”又要“做四句”。“做四句”要貫穿於迎娶的全過程,從新娘出門上轎到進入洞房,“青娘母”都要“做四句”。“鬧洞房”時“青娘母”要代新娘與客人對歌,若遇到一些淘氣者作歪詩打趣時,“青娘母”要立即“做四句”回擊,幫助新娘化解尷尬局面。迎娶之日,要設婚慶喜宴,宴請前來慶賀的親朋好友。 除上述儀禮外,新娘在新婚的第三天要舉行“開井”、“舂米頭”、“攪泔”等儀式;滿十二天或滿四個月要行“歸寧”禮——“返厝”。頭、二“返厝”,新娘在孃家炊煙起時返回,“三返厝”方可在孃家過夜。有些地方在新婚後第一個元宵節,還要舉行婚禮追憶儀式,新娘打扮如初,端坐廳堂或站於村頭、井邊,讓親朋、四鄰再看“新娘”,好事者還可敲鑼打鼓再鬧一番“洞房”。此儀式現已基本廢除。 新婚禮俗會因時因地而異,雖然移風易俗之後,已逐步朝向婚事新辦,但一些有意義的禮俗仍保留下來。
潮汕人對於婚禮習俗是有一定講究的,舊時較注重“明媒正聘”。 其禮俗雖各地繁簡有異,但較一致的提法和儀禮是:提親、合婚、定親、行聘、請期、迎親,俗稱“六禮”。也有將其概括成“四禮”:文定、請期、送聘、迎娶。 託媒提親 合婚定親 “提親”、“合婚”、“定親”,即“四禮”的“文定”。首先由媒人到男、女方家提親。經女家同意後,再由媒人到女家問明姓名、生辰八字、籍貫、祖宗三代,並寫成庚帖送交男方,若男方家裡三日內沒有發生不吉利的事(俗稱“三日順”),男方便把自己的庚帖交與女方,雙方即可占卜合婚(也稱合時日)。“定親”又稱“訂婚”、“行定”、“食定”,是由男方備禮物到女方家下定親事。禮物通常是一對金耳環或一隻金戒指,還有餅食、糖果等,女方必有回禮。定親時男方要到女家去“食定”,一般是食甜蛋或甜面(若是四個甜蛋,只能吃兩個;若是兩個,只能吃一個,另一個要用箸一分為二)。男女雙方都要給親戚、朋友、四鄰送餅食、甜麵湯(記得以前是酒餅糖,合人食歡喜),報告親事已定。 行聘擇吉 操辦嫁妝 “行聘”又稱“送聘”,是比較隆重的禮節,婚書帖式、聘禮等都有嚴格規定。清以前及民國初,富家除送金銀、綵緞外,還有豬羊、酒果;貧家除送雞酒外,還送檳榔;大多數地方還要送豬肉,俗稱“洗屎肉”,以示報答女方父母養育之恩。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除送金銀外,還送收音機(電視)、腳踏車、縫紉機和手錶;現在多數是納聘金。女方在收到男方的聘禮之後,具帖復聘,並回復一定的禮物,主要有:鴛鴦蕉(雙孖的香蕉,喻夫妻親密無間)、豬肝豬心(表示肝膽同心)、雌雄雞各一隻(象徵鴛鴦比翼)等。女方在復聘時,還要考慮男方堂上的老人,若老媽(祖母)在堂,須加送“老媽糕”;祖父在堂,應加送“老公餅”。女家在送豬心給男家之前,須切出一片,配糖、蔥煮熟後,與女同吃;男方家收到女方送來的豬心豬肝後,也要配糖、蔥煮熟後與家人及親友同吃,取義“男女同心”。 “請期”也稱“擇日”、“送日”、“提日”。行聘過後,男方即擇定結婚吉日,包括裁剪結婚禮服、“挽面”和沐浴、確定迎娶的時間及時辰,並通知女方。此時,男女方的親戚朋友都要送賀禮。送女方的賀禮稱為“送花粉”。女方除準備好嫁妝外,還要準備出嫁時攜帶的特殊物品,主要有:一是“上轎鞋”5雙,春夏秋冬各一雙,另加水鞋一雙,表示夫妻風雨同心,共同走好今後的道路;二是烏絲和白絲縛箸,喻婚後早得貴子,夫妻白頭偕老;三是桔餅、龍眼乾各一碗(俗稱“公婆碗”),用於新婚時拜“花公媽”,並以此象徵生活甜蜜,“桂子蘭孫滿堂前”;四是香粉及五色絲線。女方出嫁前,要用絲線“挽面”,意謂“去開額”(開竅、會持家),出嫁滿月和四個月,也要“挽面”,俗稱“挽脫產”。“挽面”用過的絲線要掛在石榴花上;五是紅殼、酒餅、綠豆、早粟、芝麻等五色種子,寓意“五子登科”,財丁興旺;六是“鴛鴦肚兜”(也稱“荷包”、“腰袋”)一個,用於裝五色種子和新剪的“鴛鴦草”(雙株的厚香草)草頭及一對“如意”,喻結髮夫妻,成雙成對,吉祥如意。七是手帕捻紅糖,新娘出閣伊始要把包著紅糖的手帕捻在手中,到夫家後,在蓋井之前,要將紅糖倒入井中,寄意新娘“合內合外合厝邊”,“過門合人惜”;八是“花頭”、扇子(諧音“送子”)等。富有人家舊時嫁女,除辦嫁妝和上述特殊物品外,還陪嫁田地,甚至壽板(棺材);現在則陪嫁電器、摩托車或汽車等。 迎娶新娘 儀式隆重 最後一禮是“迎親(迎娶)”,即男方到女方家迎娶新娘。迎親的形式有兩種:一是新郎上門迎接新娘;一是派“好命人”上門代接新娘,新郎在自家門口等親,新娘由女方派伴娘陪伴。迎親的程式繁多,儀式隆重,。新娘在孃家和到夫家後都要分別“食五碗頭”,出門前還要給兄弟姐妹“分錢米”,吃“姐妹桌”。新娘上轎前,家人要端一盆清水,輕灑向花轎,有的則提一小桶清水,用紅花(即石榴花)蘸清水噴灑花轎和花轎經過的一段路程。現在雖多用腳踏車、摩托車、小車迎娶,但仍有人保留此一習俗。花轎一般都要“彩青”。“彩青”主要是彩榕樹(潮人稱為“成樹”)枝和青翠的竹枝,以示對“夫有成,妻有德”的祝福。婚娶之日,男方家出入的門都要貼上婚聯,門楣正中要貼上一條寫有“麒麟到此”的紅紙條。新娘到男方家門口,新郎要“踢轎門”、“扎如意”,新娘要“跨火煙”。新郎新娘進入洞房要吃“合房圓”。吃“合房圓”時“青娘母”要“做四句”,新郎新娘各吃兩粒甜圓後互換圓盞,再吃兩粒圓,俗稱交杯換盞。此時,“青娘母”又要“做四句”。“做四句”要貫穿於迎娶的全過程,從新娘出門上轎到進入洞房,“青娘母”都要“做四句”。“鬧洞房”時“青娘母”要代新娘與客人對歌,若遇到一些淘氣者作歪詩打趣時,“青娘母”要立即“做四句”回擊,幫助新娘化解尷尬局面。迎娶之日,要設婚慶喜宴,宴請前來慶賀的親朋好友。 除上述儀禮外,新娘在新婚的第三天要舉行“開井”、“舂米頭”、“攪泔”等儀式;滿十二天或滿四個月要行“歸寧”禮——“返厝”。頭、二“返厝”,新娘在孃家炊煙起時返回,“三返厝”方可在孃家過夜。有些地方在新婚後第一個元宵節,還要舉行婚禮追憶儀式,新娘打扮如初,端坐廳堂或站於村頭、井邊,讓親朋、四鄰再看“新娘”,好事者還可敲鑼打鼓再鬧一番“洞房”。此儀式現已基本廢除。 新婚禮俗會因時因地而異,雖然移風易俗之後,已逐步朝向婚事新辦,但一些有意義的禮俗仍保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