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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情緒別緻的流氓i

    首先,我也是離婚的人,也是沒有結婚證就離婚了,而且我家是雙胞胎兒子。

    我不知道題主是不是已經到了合法結婚年齡,如果雙方已經到了合法年齡,那應該先登記結婚,領取結婚證,之後再走正常的法律程式,因為當初我離婚的時候年齡還不夠領取結婚證的年紀,這是法院告訴我的,應該先等結婚證,可是種種原因,我等不了這麼長時間,所以,我就是沒有結婚證就離婚的。

    還有就是年紀不夠就離婚,過不下去了,這種所謂的離婚其實不叫離婚,叫解除同居關係,這種分離方式其實很簡單,就是任何財產,任何東西,該是誰的還是誰的,只有孩子才能算共同的,所以,再法庭上能爭奪的只有孩子的撫養權。

    最後我勸一下,想離婚的男同志們和女同志們,在離婚前都靜下心來好好想想,不要只在氣頭上想對方的壞處,想想當初為什麼要在一起,在一起的原因就說明對方身上有優點,所以,多想想對方的優點,想想孩子的感受,想想雙方父母的心情,不管做了什麼事,只要能真的改了,那他她還有救,不要等到失去才後悔。

  • 2 # 追星趕月585

    這個事情可以看出,你和這個女人根本就沒有結婚,只不過是非法同居有了一個孩子,如果你兩結婚了怎麼會沒有結婚證呢?這樣的事情,過來就過,過不來就分開罷了,不受法律保護!也不必要離婚!

  • 3 # 自貢冷吃兔

    離什麼婚?既然沒結婚就不存在離婚!兩方商量好孩子的歸屬,各自的財務歸各自。就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媽了!真不錯,當初就想好了不麻煩民政局的吧!沒結婚就敢生孩子?沒結婚還想著離婚?腦殼瓦特了!

  • 4 # 老蔣閒言

    夫妻沒有結婚證,就不存在夫妻關係,沒有夫妻關係,離婚又從何談起?你不尊重法律,難道要法律來尊重你?

    在過去,中國對婚姻上採取的是銘文法和習慣法相併重的原則,尊重舊的婚姻習俗,把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共同有了孩子視為事實上的婚姻,是合法的夫妻,受到法律保護。從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法頒佈實施以後,就廢除了習慣法,把男女生活在一起,視為非法同居,不是合法夫妻,不受法律保護。

    但是,對同居期間生下的孩子是受法律保護的。依據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不受社會歧視。父母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在生活上的撫養義務,和接受教育以及保障身體健康上的責任。

    因為不是夫妻,不受法律保護,想分手就分手,沒有共同財產這一說,只能靠雙方協商解決。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如果發生意見不統一,一方不願意撫養孩子的話。以不撫養孩子為由,可以將對方告到法院,要求判決對方履行撫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

  • 5 # 原野1280942

    我有一朋友離婚,她們的結婚證是一代身份證辦理的,而且不是當事人去的,託人辦的,不算數。後來上午領結婚證下午辦理離婚證。

  • 6 # 宅女影視剪輯

    1:雖然沒有結婚證,但是有孩子,已是事實婚姻,如果想要分開,需要首先透過協商公正進行訴訟解決此事

    2:要明確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義務,及其他財產分割,要有協議書

    3:事實婚姻雖然沒有結婚證,也受到法律保護

  • 7 # 好想和微信同名

    沒有結婚證,就談不上離婚一說,只是苦了孩子,沒名沒份,你們不想在一起生活,就好聚好散,孩子嘛,你們自己商量。

  • 8 # 草自春

    謝邀。有證的才叫結婚,沒證的叫非法同居,孩子不明身份叫野孩子,雖說孩子無辜,投胎這種父母,也是孽障。婚生孩子,妻子各種遷就和包容,都給不了孩子一個乾淨完整的童年,原因就是渣男出軌渣女,這一行為足以逼良家婦女無助跳樓。這種渣女想死是她的自由,受威脅你就輸了,此時比的是看誰更渣,你能搭上這種渣,說明你底子也不薄。良家婦女的孩子不需質疑,渣女的孩子有待考證,需要鑑定。渣女不受保護,尋死覓活屬無賴,再繼續下去,後患無窮。孩子處理好,不是六萬的事。最好經司法部門,永絕後患。

  • 9 # 清沐彤

    都沒結婚離的哪門子婚?開玩笑呢!

    離婚的前提是結婚,你們結婚了嗎?你們只能說是非法同居,還怎麼離婚,法盲真多!

  • 10 # 江西老表小張

    哈哈。你這個情況都沒結婚離啥婚?兩口子說好誰撫養小孩,該散就散了,各奔東西就行了。各找各媽各回個家就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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