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我愛你....為了你的幸福,我願意放棄一切-包括你。
失望,有時候也是一種幸福,因為有所期待所以才會失望。因為有愛,才會有期待,所以縱使失望,也是一種幸福,雖然這種幸福有點痛。
世上最悽絕的距離是兩個人本來距離很遠, 互不相識, 忽然有一天, 他們相識, 相愛, 距離變得很近。 然後有一天,不再相愛了, 本來很近的兩個人, 變得很遠, 甚至比以前更遠。
愛情使人忘記時間,時間也使人忘記愛情。
孤單不是與生俱來,而是由你愛上一個人的那一刻開始。
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痛苦的。愛一個人,也許有綿長的痛苦,但他給我的快樂,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
兩個人一起是為了快樂,分手是為了減輕痛苦,你無法再令我快樂,我也唯有離開,我離開的時候,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為我首先說再見,首先追求快樂的是我。
凡事皆有代價,快樂的代價便是痛苦。
開始的時侯,我們就知道,總會有終結。
緣起緣滅,緣濃緣淡,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我們能做到的,是在因緣際會的時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暫的時光。
曾經相遇,總勝過從未碰頭。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
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陰晴圓缺,在一段愛情中不斷重演。換一個人,都不會天色常藍。
愛情要完結的時候自會完結,到時候,你不想畫上句號也不行。
同一個人,是沒法給你相同的痛苦的。當他重複地傷害你,那個傷口已經習慣了,感覺已經麻木了,無論再給他傷害多少次,也遠遠不如第一次受的傷那麼痛了。
愛情, 原來是含笑飲毒酒。
愛一個人很難,放棄自己心愛的人更難。
當愛情來臨,當然也是快樂的。但是,這種快樂是要付出的,也要學習去接受失望、傷痛和離別。從此,人生不再純粹。
我們也許可以同時愛兩個人,又被兩個人所愛。遺憾的是,我們只能跟其中一個廝守到老。
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總會有點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不能見面的時候,他們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夠見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們又會互相折磨。
只想找一個在我失意時可以承受我的眼淚;在我快樂時,可以讓我咬一口的肩膊。
如果我不愛你,我就不會思念你,我就不會妒忌你身邊的異性,我也不會失去自信心和鬥志,我更不會痛苦。如果我能夠不愛你,那該多好。
愛火,還是不應該重燃的。重燃了,從前那些美麗的回憶也會化為烏有。如果我們沒有重聚,也許我們帶著他深深的思念活著,直到肉體衰朽;可是,這一刻,我卻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經遠遠一去不回了。
追求和渴望,才有快樂,也有沮喪和失望。經過了沮喪和失望,我們才學會珍惜。你曾經不被人所愛,你才會珍惜將來那個愛你的人。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扔到海中,那麼,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語,我愛聽,卻不懂得,我的沉默,你願見,卻不明白...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遠。我們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遊走半個地球,而是人間相伴。
無法廝守終生的愛情,不過是人在長途旅程中,來去匆匆的轉機站,無論停留多久,始終要離去坐另一班機。
離開之後,我想你不要忘記一件事:不要忘記想念我。想念我的時候,不要忘記我也在想念你。
在愛情的世界裡,總有一些近乎荒謬的事情發生,當一個人以為可以還清悔疚,無愧地生活的時候,偏偏已到了結局,如此不堪的不只是愛情,而是人生。
忘掉歲月,忘掉痛苦,忘掉你的壞,我們永不永不說再見。
人生的大部份時間裡,承諾同義詞是束縛,奈何我們嚮往束縛。
愛情從希望開始,也由絕望結束。死心了,便是不再存在著任何我曾經對你有過的希望。
愛上了你,我才領略思念的滋味、分離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還有那無休止的佔有慾.為什麼你的一舉一動都讓我心潮起伏?為什麼我總害怕時光飛逝而無法與你終生廝守?
明知會失去自由,明知這是一生一世的合約,為了得到對方,為了令對方快樂,也甘願作出承諾。戀愛是一個追求不自由的過程,當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時候,就是你不愛他的時候。
愛情,是自身的圓滿,我不再缺少些甚麼了。
愛情也是一種發明,需要不斷改良。只是,這種發明跟其他發明不一樣,它沒有專利權,隨時會給人搶走。
暗戀最偉大的行為,是成全。你不愛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戀,是一生的事業,不因他遠離你而放棄。沒有這種情操,不要輕言暗戀。
愛,從來就是一件千迴百轉的事。不曾被離棄,不曾受傷害,怎懂得愛人? 愛,原來是一種經歷,但願人長久。
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我愛你....為了你的幸福,我願意放棄一切-包括你。
失望,有時候也是一種幸福,因為有所期待所以才會失望。因為有愛,才會有期待,所以縱使失望,也是一種幸福,雖然這種幸福有點痛。
世上最悽絕的距離是兩個人本來距離很遠, 互不相識, 忽然有一天, 他們相識, 相愛, 距離變得很近。 然後有一天,不再相愛了, 本來很近的兩個人, 變得很遠, 甚至比以前更遠。
愛情使人忘記時間,時間也使人忘記愛情。
孤單不是與生俱來,而是由你愛上一個人的那一刻開始。
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痛苦的。愛一個人,也許有綿長的痛苦,但他給我的快樂,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
兩個人一起是為了快樂,分手是為了減輕痛苦,你無法再令我快樂,我也唯有離開,我離開的時候,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為我首先說再見,首先追求快樂的是我。
凡事皆有代價,快樂的代價便是痛苦。
開始的時侯,我們就知道,總會有終結。
緣起緣滅,緣濃緣淡,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我們能做到的,是在因緣際會的時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暫的時光。
曾經相遇,總勝過從未碰頭。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
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陰晴圓缺,在一段愛情中不斷重演。換一個人,都不會天色常藍。
愛情要完結的時候自會完結,到時候,你不想畫上句號也不行。
同一個人,是沒法給你相同的痛苦的。當他重複地傷害你,那個傷口已經習慣了,感覺已經麻木了,無論再給他傷害多少次,也遠遠不如第一次受的傷那麼痛了。
愛情, 原來是含笑飲毒酒。
愛一個人很難,放棄自己心愛的人更難。
當愛情來臨,當然也是快樂的。但是,這種快樂是要付出的,也要學習去接受失望、傷痛和離別。從此,人生不再純粹。
我們也許可以同時愛兩個人,又被兩個人所愛。遺憾的是,我們只能跟其中一個廝守到老。
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總會有點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不能見面的時候,他們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夠見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們又會互相折磨。
只想找一個在我失意時可以承受我的眼淚;在我快樂時,可以讓我咬一口的肩膊。
如果我不愛你,我就不會思念你,我就不會妒忌你身邊的異性,我也不會失去自信心和鬥志,我更不會痛苦。如果我能夠不愛你,那該多好。
愛火,還是不應該重燃的。重燃了,從前那些美麗的回憶也會化為烏有。如果我們沒有重聚,也許我們帶著他深深的思念活著,直到肉體衰朽;可是,這一刻,我卻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經遠遠一去不回了。
追求和渴望,才有快樂,也有沮喪和失望。經過了沮喪和失望,我們才學會珍惜。你曾經不被人所愛,你才會珍惜將來那個愛你的人。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扔到海中,那麼,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語,我愛聽,卻不懂得,我的沉默,你願見,卻不明白...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遠。我們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遊走半個地球,而是人間相伴。
無法廝守終生的愛情,不過是人在長途旅程中,來去匆匆的轉機站,無論停留多久,始終要離去坐另一班機。
離開之後,我想你不要忘記一件事:不要忘記想念我。想念我的時候,不要忘記我也在想念你。
在愛情的世界裡,總有一些近乎荒謬的事情發生,當一個人以為可以還清悔疚,無愧地生活的時候,偏偏已到了結局,如此不堪的不只是愛情,而是人生。
忘掉歲月,忘掉痛苦,忘掉你的壞,我們永不永不說再見。
人生的大部份時間裡,承諾同義詞是束縛,奈何我們嚮往束縛。
愛情從希望開始,也由絕望結束。死心了,便是不再存在著任何我曾經對你有過的希望。
愛上了你,我才領略思念的滋味、分離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還有那無休止的佔有慾.為什麼你的一舉一動都讓我心潮起伏?為什麼我總害怕時光飛逝而無法與你終生廝守?
明知會失去自由,明知這是一生一世的合約,為了得到對方,為了令對方快樂,也甘願作出承諾。戀愛是一個追求不自由的過程,當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時候,就是你不愛他的時候。
愛情,是自身的圓滿,我不再缺少些甚麼了。
愛情也是一種發明,需要不斷改良。只是,這種發明跟其他發明不一樣,它沒有專利權,隨時會給人搶走。
暗戀最偉大的行為,是成全。你不愛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戀,是一生的事業,不因他遠離你而放棄。沒有這種情操,不要輕言暗戀。
愛,從來就是一件千迴百轉的事。不曾被離棄,不曾受傷害,怎懂得愛人? 愛,原來是一種經歷,但願人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