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很喜歡”,那麼,會。
如果沒有那麼喜歡,也就是潛意識感動自己了,想象中的自己很深情,可是現實中什麼都沒有做的,依然是意識裡會後悔,可是實際上,你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愛她。
我們換個角度想想,真正能夠當下你做出“選擇”放棄的,必然是你當下的心態和利益,放在心中權衡以後的一個“最佳”的結果。也許你真的很喜歡,可是不夠愛。
換句話說,這種程度的“喜歡”,是可以捨棄的。或者說,在那個時候,遠不如自己的其他的利益來的重要。這個利益可以是自己的理想,可以是生活,可以是家人,可以是所有的其他。
這個時候,都會毫不猶豫的被你擺在了“喜歡”的前面。
也許你多年以後會後悔,可是真的歷史重演,你還是會放棄。
當出現“比較”的時候,就算在愛情裡你投入了百分之百,可是你對於愛情在生命裡所佔的比例和分量,遠不到“很喜歡”,或者“最在乎”那麼深。
人都有貪念,什麼都想要。既然如此,就一定會有後悔的情況。
哪怕是沒有那麼喜歡。
就像《紅玫瑰與白玫瑰》裡說的那樣,
通常來說,真的“會”讓人後悔的,其實是一種“沒有完成的狀態”。
比如,本來你已經在內心規劃好了,和心愛的她一起共度一生,孩子和孫子叫什麼名字都已經想好了。可是,結果後來因為各種原因,你們沒有繼續,也沒有在一起。
就這麼分開了。有可能還是你自己想要主動分開的。為了前途。
當利益出現取捨而不得不放棄的時候,你雖然心如刀割的糾結了一下,可是還是決定“放棄她”,哪怕你的那個即將迎來的未來里根本沒有這個人,你也想要。
好像這個“未來”,讓你的人生能夠煥然一新,太重要了。
多年以後,回想起來,當時真的很喜歡她。現在也是,可是權衡利弊的時候,你還是會放棄。
那麼,這個“很喜歡”,還有多少價值呢?
我們很多人都會把自己想象的十分深情,可是往往自己真的沒有那麼深情。
你覺得自己“很喜歡”,那麼關鍵的時候,你會不會選擇拋下她?
男女皆是。
很多人心理的OS是,那要看是什麼樣的誘惑了。
在幾年前的學生時代的我,依然對愛情抱有很強烈的理想的想法。
認為只要能夠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任何的時候,任何生活的苦,我都可以承受,因為我是個男人。
結果,後來,我被放棄了。
理由是,她想要一個包,我買不起,有的人買的起,她就想要那個,結果。我就被果斷的放棄在了第二線。
後來,他們過的很不好,那個男生是個典型的富二代花花公子,交往了不到一個月,就分手了。
她哭著回來找我,抱著我,說這一個月,每天每夜每分鐘都在想我。我反問她,“那你們在親熱的時候呢?”
也許有些東西一旦失去了,就已經意味著發生了質變。
我當時說的很決絕,反問的也很冷漠。看到她難過的樣子,我真的比她還痛,因為我真的很喜歡她,一個月,分手。真的撂誰身上,只要是真心投入過的感情都很難說走的出來的。
喜歡,難過,不甘心,還有一點報復的快感,都混合在一起,講真的,我只是圖了一時的口舌之快,其實還是很難過的。
事後,說句掏心窩的話,我後悔過。不過,更難受的是一種痛心的感覺。
放棄自己喜歡的人以後會不會後悔,基本上絕大多數可能是會的。
就算自己可能時隔多年,現在也算是幸福了,可能回望過去的時候說,由於看到現在還算滿意的自己,現在確實也不那麼後悔了,也可能會感謝前任的不娶/不嫁之恩。
可是,只要是真心真意愛過的人,無論是主觀的分開(像是在關係裡已經付出了全部真心,結果還是被辜負了;自己已經很努力了,結果被對方作的,消磨光最後那點感情基礎了;不滿意,不甘心,覺得自己在感情裡委屈了;或者和自己的理想相悖了。);
還是客觀的分開(不情願,可是自己愛的人出軌/劈腿了;家裡人和身邊的人死活不同意,強行分開的;異地雙方誘惑太多,事業發展不允許,雙方權衡以後也不願意自己妥協的;雙方希望的未來和個人發展相悖的的,等等。)
其實,說真的,就算是清醒了,只要你真的在關係裡投入過真的感情的,只要你真的真的很喜歡過對方的,說“完全一點都不後悔”,也是不可能的。你也還是會多少有些後悔。
“要是當時....就好了。”
或者說,
“如果ta能夠多愛我一點該多好啊。”
午夜夢迴的時候,多少還是和自己說過這樣的話。
只可惜,當時沒有現在的條件和心智罷了。
以上,我是能靠顏值非要靠才華的 @國士九顏,我想用我的文字讓每個人都擁有愛與被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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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很喜歡”,那麼,會。
如果沒有那麼喜歡,也就是潛意識感動自己了,想象中的自己很深情,可是現實中什麼都沒有做的,依然是意識裡會後悔,可是實際上,你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愛她。
我們換個角度想想,真正能夠當下你做出“選擇”放棄的,必然是你當下的心態和利益,放在心中權衡以後的一個“最佳”的結果。也許你真的很喜歡,可是不夠愛。
換句話說,這種程度的“喜歡”,是可以捨棄的。或者說,在那個時候,遠不如自己的其他的利益來的重要。這個利益可以是自己的理想,可以是生活,可以是家人,可以是所有的其他。
這個時候,都會毫不猶豫的被你擺在了“喜歡”的前面。
也許你多年以後會後悔,可是真的歷史重演,你還是會放棄。
當出現“比較”的時候,就算在愛情裡你投入了百分之百,可是你對於愛情在生命裡所佔的比例和分量,遠不到“很喜歡”,或者“最在乎”那麼深。
人都有貪念,什麼都想要。既然如此,就一定會有後悔的情況。
哪怕是沒有那麼喜歡。
就像《紅玫瑰與白玫瑰》裡說的那樣,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通常來說,真的“會”讓人後悔的,其實是一種“沒有完成的狀態”。
比如,本來你已經在內心規劃好了,和心愛的她一起共度一生,孩子和孫子叫什麼名字都已經想好了。可是,結果後來因為各種原因,你們沒有繼續,也沒有在一起。
就這麼分開了。有可能還是你自己想要主動分開的。為了前途。
當利益出現取捨而不得不放棄的時候,你雖然心如刀割的糾結了一下,可是還是決定“放棄她”,哪怕你的那個即將迎來的未來里根本沒有這個人,你也想要。
好像這個“未來”,讓你的人生能夠煥然一新,太重要了。
多年以後,回想起來,當時真的很喜歡她。現在也是,可是權衡利弊的時候,你還是會放棄。
那麼,這個“很喜歡”,還有多少價值呢?
我們很多人都會把自己想象的十分深情,可是往往自己真的沒有那麼深情。
你覺得自己“很喜歡”,那麼關鍵的時候,你會不會選擇拋下她?
男女皆是。
“把你女朋友賣了,你願意嗎?”很多人心理的OS是,那要看是什麼樣的誘惑了。
在幾年前的學生時代的我,依然對愛情抱有很強烈的理想的想法。
認為只要能夠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任何的時候,任何生活的苦,我都可以承受,因為我是個男人。
結果,後來,我被放棄了。
理由是,她想要一個包,我買不起,有的人買的起,她就想要那個,結果。我就被果斷的放棄在了第二線。
後來,他們過的很不好,那個男生是個典型的富二代花花公子,交往了不到一個月,就分手了。
她哭著回來找我,抱著我,說這一個月,每天每夜每分鐘都在想我。我反問她,“那你們在親熱的時候呢?”
也許有些東西一旦失去了,就已經意味著發生了質變。
我當時說的很決絕,反問的也很冷漠。看到她難過的樣子,我真的比她還痛,因為我真的很喜歡她,一個月,分手。真的撂誰身上,只要是真心投入過的感情都很難說走的出來的。
喜歡,難過,不甘心,還有一點報復的快感,都混合在一起,講真的,我只是圖了一時的口舌之快,其實還是很難過的。
事後,說句掏心窩的話,我後悔過。不過,更難受的是一種痛心的感覺。
放棄自己喜歡的人以後會不會後悔,基本上絕大多數可能是會的。
就算自己可能時隔多年,現在也算是幸福了,可能回望過去的時候說,由於看到現在還算滿意的自己,現在確實也不那麼後悔了,也可能會感謝前任的不娶/不嫁之恩。
可是,只要是真心真意愛過的人,無論是主觀的分開(像是在關係裡已經付出了全部真心,結果還是被辜負了;自己已經很努力了,結果被對方作的,消磨光最後那點感情基礎了;不滿意,不甘心,覺得自己在感情裡委屈了;或者和自己的理想相悖了。);
還是客觀的分開(不情願,可是自己愛的人出軌/劈腿了;家裡人和身邊的人死活不同意,強行分開的;異地雙方誘惑太多,事業發展不允許,雙方權衡以後也不願意自己妥協的;雙方希望的未來和個人發展相悖的的,等等。)
其實,說真的,就算是清醒了,只要你真的在關係裡投入過真的感情的,只要你真的真的很喜歡過對方的,說“完全一點都不後悔”,也是不可能的。你也還是會多少有些後悔。
“要是當時....就好了。”
或者說,
“如果ta能夠多愛我一點該多好啊。”
午夜夢迴的時候,多少還是和自己說過這樣的話。
只可惜,當時沒有現在的條件和心智罷了。
以上,我是能靠顏值非要靠才華的 @國士九顏,我想用我的文字讓每個人都擁有愛與被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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