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發票由出口企業自行繕制和結文三部分。 作為出口商向進口商收款的根,無統一格式,但基本欄目大致相同,分首文、本文首文部分包括髮票名稱、號碼、出票日期、信用證或合同號碼、收貨人或抬頭、運輸工具及運輸線路等。 本文部分包括嘜頭、貨物描述、單價與總金額等。 結文部分包括許可證號、匯票出票條款、信用證要求在發票上證明或宣告的其他內容、發票製作人簽章等。 發票主要內容如下:
1.出票人的名稱與地址。發票的出票人一般為出口公司。
2.合同編號(Contract No.)和信用證編號(L/C N0.)。
3.起訖地點(From/To/Via…)。該欄標明瞭貨物運輸的實際起訖地點。如貨物需要轉運,則註明轉運地。有的還註明運輸方式。
4.抬頭(To/Sold to Messrs/For Account and Risk of Messrs)。抬頭即收貨人,一般註明合同買方的名稱和地址。
5.嘜頭及件號(Mark&Nos.或者Shipping Marks)。該欄一般註明運輸標記和集裝箱號。無嘜頭時,列明“N/M”或者空白。
6.品名和貨物描述(Name and Commodity/Description of Goods)。該欄一般註明具體裝運的貨物的名稱、品質、規格及包裝狀況等內容。
7.數量(Quantity)、單價(Unit Price)和總價(Amount/Total Price)。數量為實際裝運的數量。單價包括計價貨幣、具體價格數、計價單位、貿易術語四部分。總價一般由大小寫組成。如果合同單價含有佣金或折扣(Rebate/Discount),發票上一般也會註明。另外,有時根據買方的要求,對按照CIF、CIP或者CFR、CPT成交的,還分別列明運費(Freight)、保費(Insurance/Premium)和FOB或FCA價格。
8.特殊條款。主要是根據買方和信用證的要求,對一些特殊事項加以註明。比如,加註進口許可證號、貨物產地、淨重和毛重(一般只列總淨重和總毛重)、船名、匯票出票條款等。簽字人一般為出口公司的法人代表或經辦制單人
商業發票由出口企業自行繕制和結文三部分。 作為出口商向進口商收款的根,無統一格式,但基本欄目大致相同,分首文、本文首文部分包括髮票名稱、號碼、出票日期、信用證或合同號碼、收貨人或抬頭、運輸工具及運輸線路等。 本文部分包括嘜頭、貨物描述、單價與總金額等。 結文部分包括許可證號、匯票出票條款、信用證要求在發票上證明或宣告的其他內容、發票製作人簽章等。 發票主要內容如下:
1.出票人的名稱與地址。發票的出票人一般為出口公司。
2.合同編號(Contract No.)和信用證編號(L/C N0.)。
3.起訖地點(From/To/Via…)。該欄標明瞭貨物運輸的實際起訖地點。如貨物需要轉運,則註明轉運地。有的還註明運輸方式。
4.抬頭(To/Sold to Messrs/For Account and Risk of Messrs)。抬頭即收貨人,一般註明合同買方的名稱和地址。
5.嘜頭及件號(Mark&Nos.或者Shipping Marks)。該欄一般註明運輸標記和集裝箱號。無嘜頭時,列明“N/M”或者空白。
6.品名和貨物描述(Name and Commodity/Description of Goods)。該欄一般註明具體裝運的貨物的名稱、品質、規格及包裝狀況等內容。
7.數量(Quantity)、單價(Unit Price)和總價(Amount/Total Price)。數量為實際裝運的數量。單價包括計價貨幣、具體價格數、計價單位、貿易術語四部分。總價一般由大小寫組成。如果合同單價含有佣金或折扣(Rebate/Discount),發票上一般也會註明。另外,有時根據買方的要求,對按照CIF、CIP或者CFR、CPT成交的,還分別列明運費(Freight)、保費(Insurance/Premium)和FOB或FCA價格。
8.特殊條款。主要是根據買方和信用證的要求,對一些特殊事項加以註明。比如,加註進口許可證號、貨物產地、淨重和毛重(一般只列總淨重和總毛重)、船名、匯票出票條款等。簽字人一般為出口公司的法人代表或經辦制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