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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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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多魚情感諮詢
我想我離開以後,有人會替我活在這個世界,替我繼續看每天的朝陽晚霞,看我最喜歡的這片天空,替我滿懷愛意的繼續愛著這個我曾經來過的世界,活著時候不留遺憾,離開的時候也不想別人留遺憾,離開只是另一種方式重生,活在這世上,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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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dlyycliuqi
社會生態環境越來越好好,正氣、正義、……!祝華人民團結一心,始終與國內、國外邪惡勢利、反動派、分裂勢利、醜惡行徑作鬥爭!就必須捐獻。因為我們必須熱愛生養我們的偉大祝國!!最後為社會做點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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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風來疏竹007
我覺得至少我會。我不怎麼信奉死後還會如何,至少對於我來說。捐獻了器官給其他需要的人,一方面能延續他們的生命。另一方面,也為了自己心安理得,甚至覺得即使死了,但是我還是存在這個世界上的,只是換了一種方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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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玉璽金龍
假如以後我真的生命到了盡頭了,願意捐獻給需要的人,因為留在自己身上已經是廢物了,留給別人而且可以繼續延續生命,中國文化傳統,死者為大,入土為安,百分之九十九不會願意捐獻死者的任何東西,現在時代的變化太大了,以後大家會不會改變思路就不知道了,目前為止,特別小捐獻的,農村人基本上我瞭解的還沒有捐獻的,但是新聞報道上看到過。反正目前捐獻身體器官等等等的,我們國家屈指可數,九牛一毛多不夠→_→希望以後大家到生命終點站,奉獻自己的如生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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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十教南222
我會的。這就是我的志願登記卡。
在我們老一輩的眼裡,由於封建迷信,還想著死後能夠上天堂享受,講究入土為安,他們連火化都無法接受更不用說把本屬於自己身體一部分的器官捐獻給他人了。連身體都不完整,怎麼能上天堂呢?來世怎麼會幸福呢?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外來文化的影響,越來越多的人衝破了傳統封建迷信,開始慢慢地接受了器官移植,把它當成生命的另一種新生和延續。
據瞭解,中國每年有150萬名器官衰竭病人,其中有30多萬人適宜並需要進行器官移植,但只有1萬左右的人能獲得器官進行移植,器官移植供需比例大致為30:1,而同期美國的比例是5:1,英國是3:1。
雖然捐遺之路路漫漫其修遠兮,但是我相信只要經過大家的努力,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們開始認識並接受遺體捐獻,並主動報名成為志願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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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洛水清風
若問人去世後,願意不願意捐獻器官,估計90%的人都會搖頭。這一半來自傳統思想的影響,一半來源於宣傳工作的不到位。儘管國家對死後捐獻器官者給予很多優惠政策和很高的榮譽,比如減免醫療費,將死者名字刻在紀念牆上等等,但願意死後捐獻器官,還是鳳毛麟角。
據統計,在中國生前簽下協議願意死後捐獻器官者,不足總人口的千分之一。與歐美髮達國家相比,少之又少。華人自古講究死後留全屍,這個傳統觀念在人們心中根深蒂固。過去人們都講究視死如生,相信人死了靈魂不死,並且會再次投胎轉世。若果被摘取心肝腎等器官,那怎末能算一個完整的人,如何面對低下的列祖列宗呢,如何再次投胎轉世、重新做人呢!
我們這裡有個小夥子,出車禍被截肢,他老爸用一塊白布將兒子被截下的那條腿揹回家中埋了。老人說兒子這輩子都成肢體不全的人,我把他的腿埋了,就是希望他下輩子來到世上做個健全的人。
現代很多人不像古人那麼迷信,也知道人死如燈滅,何來靈魂之說,更不存在投胎轉世。但是想讓人死後心甘情願把器官捐獻出去,很多人還是難以接受。當然,中國從來不缺敢為天下先者。歌星姚貝娜病逝後,將自己眼角膜捐獻出來,讓三個眼疾患者重見光明,四川一個小夥子出車禍後,按照他生前簽下的捐獻器官的協議,將自己的心肝腎捐出來,幫助六名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獲得新生。他們這種善舉值得全社會學習,值得大書特書。雖然他們人走了,但他們器官卻在別人身體里正常執行,這也是他們生命的一種變相延續。
人死後捐獻器官,是最後對社會做的一件有意義的事,是一種善舉,更是一種博愛。他不僅讓無數患者重獲新生,也是自己的生命得到別樣的延續。要想把這件有意義的事,在全社會推廣開了,除了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外,更需眾多社會名流像姚貝娜一樣,以身作則,給社會帶個好頭。因為名人們的一次身體力行,勝過千百次的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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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二蹦躂
只要能幫助更多的人,能匹配到其實也是緣分吧,人生在世短短几十載。靈魂才是最重要的,器官只是個皮囊。用自己最後一點力量 成就一個家庭 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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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一點,這位父親是很偉大的,以華人的傳統觀念來看,人一定要健全,才能入土為安,更何況這還是一位父親要捐出自己親生女兒的器官,那要多大的決心和無私的心。
另外就“器官捐獻”這一點,我也問了問同事,回答其實還是很讓人值得深思的!
同事的回答有人極力反對,有人模稜兩可。
反對者的意見是:缺乏第三方的監管,我捐獻的器官是否真的會被用到最有須要的人身上,並且保證不會被——販賣!另外,受體是好人還是壞人,當然“壞人”的定義是什麼,應該由法律判斷還是道德衡量,還是人倫評價,這也是一個問題!
模稜兩可人的態度是:想法可以接受,但同樣擔心器官是否會認販賣,受體是否是好人,捐得是否有意義!
我本人的意思是,我選擇捐贈,畢竟人已經沒有了,燒了就是一把灰,還不如捐出去,可以救活一個人,自己家是悲劇,但也希望別的家庭是可以圓滿的。
所以我做了捐獻登記
但是,同樣的,我也有這些疑慮,在捐獻過程中,昌否有第三方監管,受體是否是最須要的受體,而不是以錢多錢少和身份貴重與否來決定。
目前“雙盲”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但是對於捐獻者來說,不透明化,應該是我們最大的疑慮
華人的覺悟已經開始覺醒,也有越來越多的人願意捐獻出自己的器官,但是……也正式因為這些種種疑慮,制約了器官捐獻的迅速發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