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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凱夕說

    首先你要知道一點,只要有人參與,那必然會存在主觀因素。你目前遇到的情況可能是你存在的問題,也可能是因為其他原因。所以這裡要進行理性判斷,然後考慮下步計劃。

    一、自身工作是否達到預期?

    通常來說,我們在工作時的績效分數是直接與我們的工作交付成果直接掛鉤的。也就是看你的工作是否能達到崗位要求。

    如果工作中的各方面都能做的很好,又沒有什麼重大的失誤,通常來說領導不會給你打最低分。如果真的犯了什麼比較嚴重的錯誤,那最低分也是合理的,以後改進即可。

    如果在工作上各方面都沒有問題(不能是自己評價的,你可以去問問其他同事自己的表現),那就要考慮和領導之間是否發生了什麼不愉快的事。

    二、和領導是否有私人矛盾

    工作上如果都能按要求完成,那也並不代表自己就一定就能拿高績效。領導作為我們的直接管理者,想要給人穿小鞋都是非常容易的。

    當然了,為了能更有效的管理團隊,他們輕易不會這樣做,因為這樣是很容易讓團隊成員寒心的。

    但如果真的確定自己沒任何工作問題,但是領導還是這樣對你,那你就該好好考慮一下自己到底怎麼得罪領導了,讓他不惜使用這樣的手段也要讓你不爽。

    如果是因為某些誤會,那應該想辦法找機會解釋清楚,自己不方便溝通也可以委託同事幫忙說情。

    如果是因為一些不可調和的矛盾,那還是早點跳槽吧,比較頂頭上司給你穿小鞋,基本你在這裡的職業發展已經被限制死了。而且這麼大的仇怨,哪怕你換了工作的部門,也不一定能完全躲開。換個工作可能是最好的選擇。

    我們在工作的過程中會涉及方方面面很多因素,工作本身只是一個方面,還需要考慮到和同事、領導、客戶等諸多人員的感受。所以,在工作中我們要多換位思考,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問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 2 # 霧漫奶糖

    如果沒有看錯的話你應該做銷售型別的工作,對於績效考核是跟工資多少有很大關係哦。現在很多公司都開始實行績效考核了!也就是你的考核分數高你的收入都會高一點。

    至於你的領導給你打低分應該有什麼因素在裡面。你有沒有問過你的同事他們的是多少,如果都比你高要麼就是你那個環節做的不夠好。還有就是你平時在你的領導那裡有什麼樣的評價:就好比你平時跟你的領導有沒有什麼過節,還有就是你跟你的領導平時溝通多不多!他安排給你的任務有沒有做到即使沒有做到有沒有跟他打個招呼。

    要麼就是你平時也沒怎麼跟他聊過天,關係可能也是不怎麼好,你給他的印象也是比較差他故意找你茬。反正都會有這樣的因素需要你好好想想哪裡出了問題。

  • 3 # 金甲談職場

    這要分幾種情況。

    一、是所有的領導、還是一部分領導,還是個別領導給你打最低分?

    二、如果所有的領導或者大多數領導給你打最低分,說明你的工作肯定出現了問題。也許是你的工作能力不行,也許是你的工作態度不行。

    三、如果是個別領導給你打最低分。可能你的工作還是可以的,但是,你的人際關係出現了問題,至少在和這些個別領導的關係上,出現了問題。

    這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訊號。你的工作已經出現了危機。

    如果是工作能力的問題,就要加強學習和提高,不斷提高工作能力。

    如果是工作態度的問題,就要端正態度,改變領導對你的看法。

    如果是人際關係的問題,就要想辦法改善人際關係。

    績效不但關係到你的收入,還關係到你在職場前途,還關係到你在職場的顏面,一點兒都馬虎不得。

    當然,如果是極個別的小人對付你,也不要怕,不要聲張,需找機會,悄悄地找回來。

  • 4 # 老西雜彈

    績效考核被領導打最低分,除非有明顯過失,否則確實是很挫傷自尊心的事。但不妨先阿Q一下,總有人墊底,以此冷靜下來好加以分析。

    問題本身陳述太簡單,只能推斷你對領導打分是在定性指標上有歧義,如果量化指標對比業績就一目瞭然。同時,不知你們績效考核有幾方參與,有平級同事互為考核嗎?有幾階主管參與等。若有,對比其他人考核你的綜合位置。如果都在最末一二位,那很大的問題在你身上。須深入對照自己的表現與標準,找出差距做改善規劃。

    如果除了領導給你最低分,其他人與之出入較大,那隻可能二種情況,一是領導個人對你有成見,分析下什麼因素造成,是長期原因,還是臨近考核期有不愉快發生導致印象變壞。

    第二種情況,領導給的分大家都相近,只是你差一二分墊底,那麼很可能你個性隨和,被當著軟柿子捏。績效考核對考核者也是一場考驗,很多不成熟考核者在定性指標上拿捏不定,打後幾名分時心理波動極大,最後往往吃虧的是老實人和他認為對其威脅不大的員工。

    但這二種情況對你都是不利的,要嘛有成見要嘛可有可無,總之就是被領導邊緣化了。建議自己重新客觀的做一份自我評價,找領導直接申訴,視其說法。

    坦率說,我對績效考核的定性指標很不感冒。人為主客因素太多,越考核越激化內部矛盾。當年我在設計二線人員指標時,最後採用記錄與任務書制,按完成率將積極性、配合度等定性指標轉為量化指標,才勉強反應客觀性。但這也帶來許多無效動作。之後我能影響大局的兩家公司,都被我取消了學院派的績效考核制,採用最簡單的結果原則一票否決制。

    總之,績效考核的定性指標是把雙刃劍,即可以傷被考核者,也傷考核者。被考評最低分並不一定是你的錯,客觀評價自己,若是一致性認識,咱們就找原因並加以改進。若僅是一家之識,主動申訴要求糾正人為偏見。反正,不扳回來也很難熬了,不如儘早說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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