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等權,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即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3)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5)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和通訊自由。(6)勞動權、休息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力時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7)受教育權,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8)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9)保護華僑、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10)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卹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殘廢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11)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在中國,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義務有:(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2)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3)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4)勞動的義務。(5)受教育的義務。(6)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7)依法納稅。(8)夫妻雙方有義務實行計劃生育,父母有義務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扶助父母。公民基本權利的特點: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具有廣泛性、真實性和權利與義務一致性、平等性的特點。中國公民,不論是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其他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都平等地享有《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只是為了保衛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權利,才依法剝奪為數極少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政治權利。公民在社會主義制度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制的一條基本原則,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也不受歧視。《憲法》規定中國國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各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憲法》規定,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憲法》規定,國家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參考資料來源:
(1)平等權,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即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3)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5)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和通訊自由。(6)勞動權、休息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力時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7)受教育權,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8)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9)保護華僑、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10)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卹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殘廢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11)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在中國,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義務有:(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2)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3)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4)勞動的義務。(5)受教育的義務。(6)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7)依法納稅。(8)夫妻雙方有義務實行計劃生育,父母有義務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扶助父母。公民基本權利的特點: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具有廣泛性、真實性和權利與義務一致性、平等性的特點。中國公民,不論是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其他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都平等地享有《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只是為了保衛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權利,才依法剝奪為數極少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政治權利。公民在社會主義制度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制的一條基本原則,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也不受歧視。《憲法》規定中國國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各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憲法》規定,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憲法》規定,國家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參考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