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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開周說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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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寶藏
關於雪花銀的說法,眾所周知的一種說法就是:“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這裡的“清知府”,並不是清代的知府,而是清廉的知府的意思。
因此有人認為這句話最早出自宋代,其實是有問題的,宋代白銀還沒有明清時應用普遍,並且在宋人文集中,也並沒有雪花銀的相關記載。
“雪花銀”的說法,應該是源自清代。
吳敬梓像
清人吳敬梓在《儒林外史》中有言:
"王太守笑道:可見‘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話,而今也不甚準了!"《儒林外史》成書於乾隆十四年,雖然內容是記載明朝之事,實乃借古諷今。“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之句應該是當時的一個民謠。在清代的文學作品《雅觀樓》和《繪芳錄紅閨春夢》中,均有關於知府之職與“十萬雪花銀”的記載。結合當時官場的腐敗,可知這句話應該是流行於清朝。
白銀作為一種通行於明清時期的貨幣,人們最關心的,當然是其成色與重量。重量是比較好辦的,稱量起來不是很難。
而成色這東西就不好說了。含銀百分之八十與含銀百分之九十,並沒有太直觀的判定方式,用眼看是看不出來的。
而銀子成色最為直觀的表現,就是其顏色。不同顏色的白銀,顯示其不同含銀量
純度越高的白字,表面越是會呈現雪白的光澤,亮白耀眼,自然就更被世人認可喜愛,因此人們會對這種質量好,純度高,鑄造精美的銀錠美稱為“雪花銀”。
由此可知,“雪花銀”是對銀錠成色的一個視覺化判定。正如明清時期常用的“紋銀”這一表示銀錠特殊物理性質的詞彙一樣,白銀在鑄造成型的過程中,由於金屬的熱脹冷縮,以及模具及鑄造工藝等因素,也會在白銀的表面形成像雪花似的枝狀紋理。
紋銀上的紋理
“雪花白”這個物理特徵也是直觀判定白銀成分的重要方式。
綜上所述,“雪花銀”就是含銀量高的,質量上乘的銀錠。在清代特指上好的白銀。正因為如此,“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句話就更飽含諷刺意味了,當上三年號稱清廉的知府官,就會有十萬上好的銀子作為收益,更何況那些不清廉的貪官汙吏呢,更是榨盡民脂民膏,全化為貪官口袋裡的雪花白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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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彥姊情感觀
雪花銀最早出自宋代語句”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後來在歷代文字中頻繁出現,但仍只是民間對白銀的稱呼。在中國古代以白銀作為貨幣的歷史中,對銀子的官方稱呼是”銀“或”白銀“,計量單位為”兩“。清朝時期官方以”紋銀“作為銀貨幣的標準純度,全稱“戶部庫平十足紋銀”。
雪花銀是指麗江出產的銀子,純度極高,因此稱之為雪花銀。在古時候,白銀也稱之為雪花銀,因為重量大、純度高,很白很耀眼,所以就有了“雪花銀”的美稱。
麗江雪花銀民間有“祛災避邪”和“健康情雨表”之稱,雪花銀飾品的光澤度明暗,能準確地反映出飾品佩戴者的健康狀況。
回覆列表
凡是純度較高的白銀,無論銀錠還是碎銀,無論是銀幣還是首飾,也無論產地在雲南還是在江南,都有可能被元明清三代的古人定義為“雪花銀”。
剛剛鑄造好的銀錠,或者剛剛提煉好的銀子,或者剛剛打磨好的銀飾品,只要含銀量在九成以上,都會呈現出銀白色,彷彿雪花,故名雪花銀。
但是時間長了,白銀會氧化,純度越高,氧化越明顯,經過一兩百年以後,會氧化成這種灰暗難看鏽跡斑斑的鬼樣子:
雪花銀並非官稱,更不特指某一地特產的白銀。百度百科中所謂“雪花銀產自雲南麗江”云云,那是沒有任何文獻依據的胡扯,是麗江商家別有用心的廣告宣傳,大家聽了可以付之一笑,不理它就是了。
“雪花銀”一詞最早出現於元曲,明代話本集《三言二拍》中也有四處提到“雪花銀”,清初戲曲《桃花扇》裡也有這個詞。可是查考元明清三代的《食貨志》和《會典》以及文人筆記,並沒有一條文獻對雪花銀的成分和產地做出明確定義。
清代戶部文獻有對銀錠進行分級的描述,無非是按含純銀的比例進行劃分,分為“九八足銀”、“九六銀”、“九五銀”、“九二銀”、“八九銀”、“八六銀”、“七五銀”以及“紋銀”等等,並沒有雪花銀。其中“紋銀”是指含銀93.5%的銀錠,以其表面有皺紋而得名。
明朝文人方以智《物理小識》第七卷按照產地和重量對銀錠進行分類,有“京槽”、“南京山銀”、“瓜洲錠”、“灑沙”、“白絲”、“高白絲”等種類,也沒有提到雪花銀。
目前可以推定,所謂雪花銀,只是元明清三代民間對成色較好、鑄造教新的白銀的愛稱。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句民諺沒有絲毫誇張。清代知府薪俸極低,作為“從四品”文官,每年俸銀105兩,俸米105石,但俸米通常都不能足額髮放,而是按照比市價低得多的標準折算成白銀,兩項相加,年薪還不到200兩,連僱一個精通錢糧或刑名的師爺都不夠(清朝知府通常需要僱用六到九個師爺,這些幕僚統統由知府個人掏腰包發錢)。
雍正以後,清朝知府都有養廉銀,數額高低根據任職地的工作難易程度而定,如直隸地區的知府每年養廉銀1000兩至2600兩,廣東地區的知府每年養廉銀1500兩至2000兩,貴州地區的知府每年養廉銀1200兩至1500兩。
知府有了養廉銀,錢其實仍然不夠花,因為他們的日常開銷實在太大。我查過同治年間彰德知府劉一經的日記,他的養廉銀加官俸,一年合法收入為1130兩,但他僱傭了三個稿案師爺和四個錢糧師爺,總共需要發給他們1500兩的薪水。再加上每個知府都要迎來送往,都要向上面的巡撫和總督進貢,包括官服都要他們自己花錢來做,連轎伕和廚子也要他們自己花錢去養,每年正常開銷加起來約在6000兩左右。
掙一千兩,花六千兩,幹一年陪一年,清知府哪來的十萬雪花銀呢?
很簡單,靠當地賦稅的“火耗”(相當於農業稅沒取消時地方加徵的統籌款),靠州縣官員的進貢,靠轄區商界的“規費”,這些才是知府收入的大頭。
彰德知府劉一經是相對清廉的清知府,他在任兩年半,卸任時帶走了一萬七千兩。假如是貪官,十萬雪花銀肯定打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