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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027275920831

    妒忌心當然會有 這個要看他是在什麼情況下 父母離婚的 給他造成了什麼樣的傷害 從而導致了他的妒忌 一般意義上的妒忌就是失去了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的愛 導致核同齡小朋友在一起的時候比較妒忌人家媽媽的關懷 或者爸爸來接他放學什麼的 這個都是小孩子的 大了的孩子就會妒忌別人有而自己沒有的那份愛

  • 2 # 周生命理起名

    離異發生在孩子心理還未成熟時,雖然時間會沖淡一切,但若真沒有任何影響,恐怕不行。分享我的真實經歷。父母離婚時我八歲,當時的我可謂相當純粹,連談戀愛都不知為何物。對於他們忽然的離婚,我只知道一件事——我的世界破碎了。(實際上並非突然,之前很多吵鬧,但小孩子聽不懂,也不知道這些吵鬧會導致什麼,因此突然)他們離婚之前,我的全部世界就是爸爸,媽媽和我。我一直認為我們是全世界最幸福最開心的一家,沒有任何同學的家會比我們好。上面的表述沒有任何修辭方式,單純的我是真的這麼認為的。所以請設想當這個世界第一幸福的家破裂的時候,我的撕心裂肺。我的世界觀被打破了,我相信的事情被事實否定,我不知道該相信什麼。大人說你要接受現實。不好意思,我還不理解這句話。1、自卑感/自責感他們離開是因為我不乖嗎?是因為不愛我了嗎?爸爸為什麼不跟媽媽住?是因為不想看見我嗎?都怪我每天瞞著他們沒有背書……沒有誇張,我是真的這麼想的。到後來,我覺得是不是我不值得他們愛?上了初中我有了第一個有相同經歷的朋友,她說她的父母為了她憋到現在才離婚。而我的父母甚至都不屑於為我這麼做。(現在完全沒這麼想,大家放心)還好後面母親開導我,和我談心,他們的離婚造成我內心的陰暗時期,足足長達四年。這四年裡我一提到這件事就會哭。沒有修辭手法。四年後我小學畢業,可能因為久了傷疤癒合,可能因為成熟了世界變得沒那麼小了。2、奇葩的成長經歷現在來說成長經歷比我奇葩比我扭曲的無辜孩子大有人在,我該高興麼?呵呵父母離異後我的生命中必然會出現繼父繼母,我本能地抗拒他們,還有繼父繼母的孩子,抵抗,討厭,憎恨。我隨母親,跟繼父以及他的孩子的磨合時間佔據了我整一個童年和少年。一開始我對這些陌生人除了討厭就是討厭,要和他分享我最愛的母親,這簡直太噁心了,我無法正視我母親跟他睡一起或其他親密行為;還有繼父的孩子,我無法忍受他們和我一樣分享母親的愛。造成我童年灰色的原因不止磨合還有——親生與非親生問題。晚上我和繼父孩子一同睡一起,開著空調,我冷醒了,聽到繼父進房間來,佯裝繼續在睡。他給他的孩子們蓋好被子之後,給我蓋了個被角。(現在看來應該是角度問題他沒蓋好,或者也是考慮不周到,反正都是小事,但無疑在當時迎合了我本來有的觀點,作為他不愛我偏心的佐證)再後面,我是女孩,開始成長髮育,出現了可以稱之為童年陰影的事情:繼父對我動手動腳。譬如我舉起手從袖口能看到胸,他經常盯著,而我是後面才發覺他在看。這個都是小事,還有比較過分的,晚上我媽媽不在家,我去敲房門問他一些什麼事(具體我忘了,不重要),他似乎在洗澡,從房門探出頭來回答我,但他每次探頭下面都會有一個肉色的東西一起露出來。(現在的我懂是什麼了,但當時我不懂)就不自覺盯著看。或者一起去海邊游泳的時候,他游到我旁邊,說你看前面多好看,一手托起我下面,一手按住我胸部把我托起來。這些我都沒有證據,沒法和母親說。我當時也不確定性質,對於他是否有意而為持不確定的態度。有很多次我在洗澡的時候看廁所門下面的排氣口(斜向裡面的設計,要是蹲在那能看到裡面在洗澡)我很多次都懷疑外面沒人的時候他在看,所以一直拿凳子加毛巾擋住。有一次我不知是忘了還是犯懶,沒放,偶然看過去有個肉色的東西一瞬間拿開了。應該是手。我驚著再也忍不下去了,一邊哭一邊穿好衣服掩得嚴嚴實實跑出去跟媽媽說了(她當時在廚房做菜,而我在他們房間洗澡)。繼父定是百般解釋,這件事因為沒有實證不了了之,但母親和他之間有了裂縫。很深的裂縫。到後面我們母女搬出去住,繼父和母親之間的關係已經無法挽回了。具體什麼時候我忘了,但繼父後來是承認了他確實有動手動腳。我一直做噩夢,直到和繼父分開了好多年我還在做,夢裡他對我各種xxxxx而我無力還手,非常非常恨,卻什麼也做不了。3、不相信愛情的長度。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父母離異後他們說接觸的朋友,過半以上家庭不幸福。我當然沒結過婚,但我看過形形色色在夫妻關係上出問題的人。我相信有愛情的存在,但我真的沒法相信愛情的長度。包括我的初戀,我認為他沒有理由喜歡我,比我好的人比比皆是,或許這一刻他確實喜歡我,下一刻就會不喜歡了。或許他喜歡的是他對我的幻想,當他知道真實的我,就會發現我不好,於是幻滅走人。我很想更加地喜歡他,但我怕我一旦付出真心他就要走了。所以我常常記得他的缺點,沒事念一念,以防我墮入愛河。4、離異後再婚的困難人都是自私的。一婚是兩人從零開始建立各種東西,財產、家庭、關係。二婚以後就是再分配。需要把你原來的財產分給對方甚至留給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年輕時有衝動,有愛情;當年紀上去了閱歷多了,愛情這種虛幻的東西很容易被看透,剩下赤果果的現實。綜上,要怎麼做?1、結一場不離的婚。離婚對誰都不好。2、一旦離了要給孩子解釋說明引導,不是要騙他,而是讓他正確理解這件事,尤其是這件事與他無關不是他的錯。雖然遲了點但我母親這一點做的非常好。這也是我現在如此健康快樂開朗向上的原因。雖然文中沒有提及。3、結合家庭不容易,要對雙方孩子實現公平公正,給雙方孩子心理引導。尤其是再婚父母有了共同孩子的,這種情況,最難受的就是隻有單方血緣的孩子。我見過很多這樣的孩子,心理陰影都蔓到腳底了,遇事更容易委屈求全,內心自卑弱小……但就是得不到重視。豈一個慘字了得。碼字累了,有心情再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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