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知道所謂的內審和外審是按照審計主體的不同來對審計的分類。內部審計的主體是單位設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外部審計包括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國家審計是指由國家審計機關所實施的審計。國家審計的主體是審計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縣設立的審計機關。社會審計是指由經政府有關部門稽核批准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其主體是註冊會計師。內部審計與國家審計、社會審計都是中國完整的審計組織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三者特徵突出、自成體系、各司其職,又相互聯絡、相互補充。(一)聯絡:如果非要找出聯絡的話,內審與外部審計相比,共同點為掌握基本的財務審計技術,審計結果在一定情況下可以相互借鑑。 (二)區別:兩者的區別就很多了: 1、獨立性不同。根據IIA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於2011年釋出的IPPF內部審計實務框架第1100、1110章節,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包含兩方面,一方面是指內審人員履職時免受威脅,另外一方面指審計組織機構的獨立,即與董事會的彙報關係的獨立。相比外部審計常用的《獨立審計準則》,因兩者的目標不同和服務物件不同,導致兩者獨立性不相同。 2、兩者的審計目標不同。 外部審計的目標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務合同的限制,如常見業務——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部審計的目的是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 3、兩者關注的重點領域不同。 外部審計的關注重點領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例如財務報表審計中,外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會計資訊的質量和合規性,也就是對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目標達成、經營效率等方面。 4、業務範圍不同。 外部審計的業務範圍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財務報表審計、內部控制審計、鑑證審計、盡職調查等業務。而內部審計是以企業經濟活動為基礎,拓展到以管理領域為主的一種審計活動。 5、審計標準不同。 內部審計的標準是非法定的公認方針和程式,如IPPF;外部審計的標準是法定的獨立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 6、專業勝任能力要求不同。 內部審計要求具備一定的管理知識水平,由於內部審計的目標是幫助企業實現其目的,改善機構運作並增加價值,故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一定的管理知識與水平。
首先,我們知道所謂的內審和外審是按照審計主體的不同來對審計的分類。內部審計的主體是單位設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外部審計包括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國家審計是指由國家審計機關所實施的審計。國家審計的主體是審計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縣設立的審計機關。社會審計是指由經政府有關部門稽核批准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其主體是註冊會計師。內部審計與國家審計、社會審計都是中國完整的審計組織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三者特徵突出、自成體系、各司其職,又相互聯絡、相互補充。(一)聯絡:如果非要找出聯絡的話,內審與外部審計相比,共同點為掌握基本的財務審計技術,審計結果在一定情況下可以相互借鑑。 (二)區別:兩者的區別就很多了: 1、獨立性不同。根據IIA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於2011年釋出的IPPF內部審計實務框架第1100、1110章節,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包含兩方面,一方面是指內審人員履職時免受威脅,另外一方面指審計組織機構的獨立,即與董事會的彙報關係的獨立。相比外部審計常用的《獨立審計準則》,因兩者的目標不同和服務物件不同,導致兩者獨立性不相同。 2、兩者的審計目標不同。 外部審計的目標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務合同的限制,如常見業務——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部審計的目的是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 3、兩者關注的重點領域不同。 外部審計的關注重點領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例如財務報表審計中,外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會計資訊的質量和合規性,也就是對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目標達成、經營效率等方面。 4、業務範圍不同。 外部審計的業務範圍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財務報表審計、內部控制審計、鑑證審計、盡職調查等業務。而內部審計是以企業經濟活動為基礎,拓展到以管理領域為主的一種審計活動。 5、審計標準不同。 內部審計的標準是非法定的公認方針和程式,如IPPF;外部審計的標準是法定的獨立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 6、專業勝任能力要求不同。 內部審計要求具備一定的管理知識水平,由於內部審計的目標是幫助企業實現其目的,改善機構運作並增加價值,故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一定的管理知識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