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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等著

    喜歡一個女孩子,她30歲。她一直沒有談過戀愛,我算是她的初戀,然而最後還是分手了。 實在不想講分手的原因,因為確實不光彩。對我來說,真的傷透了心。 在一起總共一年多的時間,她給我的感覺,是很保守的。她懼怕結婚,她懼怕結婚後另一半出軌,她懼怕如果離婚後有孩子的話,孩子會非常可憐。她雖然只有高中文化水平,但是給我的感覺,她懂得什麼是自尊自愛。 她有一點,我不是很喜歡,就是道理很長,對任何東西感覺都有評判,表面看是個很有主見的人。其實,一切都很主觀。 她喜歡旅遊,而我工作又比較忙,她住她家裡,我住我家裡,一禮拜可以見兩三次,休息日除了晚上各自回家,基本都會去商場給她買衣服,帶她吃飯,買化妝品,看電影各種,這其中的費用,都是我拿。 她工作屬於低端銷售類,工資不高,大概5000一個月,好的時候也不過8000。每個月工資還不夠她還信用卡。雖然我的工資也不高,20000多一點,但是,起碼夠用。有幾次,我勸她存點錢,她總是說,做人開心最重要,錢是賺不完的。30歲了,負債小十萬,我挺不認同她觀點的。有幾次想幫她還信用卡,但是她都拒絕了。後來,我也不想太直接,索性,她需要花錢的地方,我都提她買,連點餐,下午茶我都承包了。 8月份,正當我事業上取得一定進展,準備在這個城市買10萬一平的房子,準備跟她結婚的時候,我們分手了。 永遠忘記不了,那個晚上,我去她公司找她,路上,打了好幾個電話,她都沒接。發微信,也沒有人回覆。平時這一天,我是不會去找她的。我想給她個驚喜,偷偷的上了她們公司樓,門是關著的,但是辦公室有燈,想著她還在加班吧。 然而,當我推開門那一刻,我驚呆了。辦公室就她和她的直屬領導(一個讓公司員工連續5個月拿不到工資的廢物)做出了我永遠忘不了的事情。她摟著那個男的脖子,臉蹭在一起。看到這一幕,瞬間萬箭穿心。她連發現都沒發現我,我轉身下樓。出門那一刻,胸脯感覺憋的難受,我跑到路邊上,頭暈目眩,內心的痛,噴湧而出。以前在電視劇中看到,人傷心到一定程度會吐血,我從來沒有信過,我覺得那都是演員演出來的。然而,那一刻,我信了,吐出來的,除了下午吃的一點點飯,剩下的是血,鮮紅的血。顧不得擦掉嘴角沾著的殘渣和血跡,顫抖著從褲兜裡掏出煙和火,打火機從來都是打一下就燃了,而那一夜,我打了足足幾十下,才點燃一根菸。 我坐在她們公司樓下抽了兩根菸,她才慢慢悠悠從樓上下來。見到我那一刻,她很從容。她很淡定。她微笑著問我是不是等了很久,我沒有搭話。 那一晚,我走路送她回家。一開始,兩個人只顧著走,久久無話,我已經說不出什麼話來。 後開,我忍不住開口了,我問她,要不要說一說咱倆的事情。她笑著說,有什麼好說的。那一刻,我的心,徹底碎了,她的從容,她的無所畏懼,讓我看到了她的真面目。 後來,她願意講了。我問她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情,她說,上半年,我們經常吵架,而且見面機會少,我的工作又特別忙,很少關心她,那個男的經常噓寒問暖。(這半年,所謂的吵架,比如說,我問她想去哪裡吃飯,她說隨便,我找一家,她說不想去,再找一家,還是說不想去。我說那你想去哪,她說我就想你每次安排好了,直接帶我去,然後就生氣了,我是一個情商不怎麼高的人,他生氣了,我也挺難過,不知道該怎麼哄她開心。我學過如何哄女孩子開心,一有空,就會去問女的同事下屬,問朋友,然而,始終在她這裡用不上。所謂的忙,一週我們見三四次,見完她,送她回家,等我回家,基本凌晨1點。我怕我忘記關心她,一週至少有三四天,我會給她點下午茶,我怕她餓了又不按時吃飯。每天晚上回家給她發微信,等她收拾完畢睡覺我才去收拾),然後她就從了。這裡要說一下這個男的,38到40歲左右,孩子上一年級,她老婆沒什麼工作,做一下零工。這個男的一直覺得自己老婆醜,兩人矛盾比較大,他老婆反過來也不怎麼能瞧得起他,覺得他掙錢少(一個月7000左右)。 關於她和那個男的到底做了什麼,其實我並不太清楚,那一幕已經讓我肝腸寸斷了。她沒有講太多,她仍然表現得沒有一絲一毫覺得自己做錯了。她話裡話外,都表現出,她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我不夠關心她,在她最希望我在身邊的時候不在身邊。其實,我挺難過,我希望努力賺錢,給她一個家。她一直跟我講,她是一個沒有安全感的孩子。努力賺錢,必然不能時時刻刻陪在她身邊。她喜歡旅遊,我不希望每次出去旅遊還要精打細算。她喜歡各種漂亮衣服,每週都要去買,我不希望,我給她買不起她喜歡的衣服。然而,那一刻,我覺得我的所有努力,都變得毫無意義。送她到樓下,她只說了一句對不起。我讓她先轉身,看著她消失在黑暗中。我的眼淚奪眶而出,我好想,大聲的哭出來,哭的像個孩子一樣,那樣,我能稍微舒服點。然而,我不能。 默默的轉身離開,一個人步履蹣跚的往家裡走,腦海裡永遠是那個心碎的畫面。 那一夜,我輾轉反側,難以入眠 我永遠記得,那一天是9號。而陰曆16號就是她的生日。我強忍著痛,給她定了生日蛋糕,買了答應要給她的無線耳機。提前去海底撈定了位置,最後一頓飯了,就在海底撈湊合湊合吧,不想再去找餐廳了。那一晚,我倆都吃的很少,蛋糕送上來,也只是吹滅了蠟燭。那一晚,海底撈送了一道菜給我們,叫“佳偶天成”,感覺,真是個笑話。 我們分手了,我不想再做朋友了。 分手了,做不了朋友。 有人可能會說,為什麼你輕易就放過那個男的了。首先,那一晚,我看到她其實是很主動的。其次,我想給她留一條活路,如果要對那個男的做點什麼,其實很簡單,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很容易的事。但是,我什麼都沒做,我窩囊一回,算是還我上輩子欠她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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