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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171291003381

    古人云:毀或無妨,譽則可怕。如果不能正確對待名和利,則是相當危險的,尤其是對於那些人生觀確立不太牢靠、在事業上淺嘗輒止的人而言,很容易走入死角。在對待名利上,曾國藩真無愧是一面“人鏡”,他可以識人、識事,尤其可以恰到好處地修行自己,坦然應對不利的局面,化不利為有利。曾國藩是在他的母親病逝,在家守喪期間響應咸豐帝的號召,組建湘軍的。不能為母親守三年之喪,這在儒家看來是不孝的。但由於時勢緊迫,他聽從了好友郭嵩燾的勸說,“移孝作忠”,出山為清王朝效力。可是,他的鋒芒太露,因此處處遭人忌妒,受人暗算,連咸豐皇帝也不信任他。1857年2月,他的父親曾麟書病逝,清朝給了他三個月的假,令他假滿後回江西帶兵作戰。曾國藩伸手要權被拒絕,隨即上疏試探咸豐帝,說自己回到家鄉後日夜惶恐不安。“自問本非有為之才,所處又非得為之地。欲守制,則無以報九重之鴻恩;欲奪情,則無以謝萬節之清議。”咸豐皇帝十分明瞭曾國藩的意圖,他見江西軍務已有好轉,曾國藩此時只是一隻乞狗,效命可以,授予實權萬萬不可。於是,咸豐皇帝硃批道:“江西軍務漸有起色,即楚南亦就肅清,汝可暫守禮廬,仍應候旨。”假戲真做,曾國藩真是哭笑不得。同時,曾國藩又要承受來自各方面的輿論壓力。此次曾國藩離軍奔喪,已屬不忠,此後又以復出作為要求實權的砝碼,這與他平日所標榜的理學家面孔大相徑庭。因此,招來了種種指責與非議,再次成為輿論的中心。朋友的規勸、指責,曾國藩還可以接受,如吳敏樹致書曾國藩,談到“曾公本以母喪在籍,被朝命與辦湖南防堵,遂與募勇起事。曾公之事,暴於天下,人皆知其有為而為,非從其利者。今賊未平,軍不少息,而迭遭家故,猶望終制,蓋其心誠有不能安者。曾公誠不可無是心,其有是心而非訛言之者,人又知之。奏摺中常以不填官銜致被旨責,其心事明白,實非尋常所見。”吳敢把一層窗紙戳破,說曾國藩本應在家守孝,卻出山,是“有為而為”。上給朝廷的奏摺有時不寫自己的官銜,這是存心“要權”。在內外交困的情況下,曾國藩憂心忡忡,遂導致失眠。朋友歐陽兆熊深知其病根所在,一方面為他薦醫生診治失眠,另一方面為他開了一個治心病的藥方,“歧、黃河醫身病,黃、老可醫心病”。歐陽兆熊借用黃、老來諷勸曾國藩,暗喻他過去所採取的鐵血政策,未免有失偏頗。但朋友的規勸,不能不使其陷入深深的反思。自率湘軍東征以來,曾國藩有勝有敗,四處碰壁,究其原因,固然是由於沒有得到清政府的充分信任而未授予地方實權所致。同時,曾國藩也感到自己在修養方面有很多弱點,在為人處事方面固執己見,自命不凡,一味蠻幹。後來,他在寫給弟弟的信中,談到了由於改變了處世的方法而引來的收穫,“兄自問近年得力唯有一悔字訣。兄昔年自負本領甚大,可屈可伸,可行可藏,又每見得人家不是。自從丁巳、戊午大悔大悟之後,乃知自己全無本領,凡事都見得人家有幾分是處,故自戊午至今九載,與四十歲以前遇不相同,大約以能立能達為體,以不怨不尤為用。立者,發奮自強,站得住也;達者,辦事圓融,行得通也。”以前,曾國藩對官場的逢迎、諂媚及腐敗十分厭惡,不願為伍,為此所到之處,常與人發生矛盾,從而受到排擠,經常成為輿論諷喻的中心,“國藩從官有年,飽歷京洛風塵,達官貴人,優容養望,與在下者漸疏和同之氣,蓋已稔知之。而慣嘗積不能平,乃變而為慷慨激烈,軒爽骯髒之一途,思欲稍易三四十年不白不黑、不痛不癢、牢不可破之習,而矯枉過正,或不免流於意氣之偏,以是屢蹈愆尤,叢譏取戾。”經過多年的實踐,曾國藩深深地意識到,僅憑他一人的力量,是無法扭轉官場這種狀況的,如若繼續為官,那麼唯一的途徑,就是去學習、去適應。“吾往年在官,與官場中落落不合,幾至到處荊榛。此次改弦易轍,稍覺相安。”此一改變,說明曾國藩在宦海沉浮中,日趨成熟與世故了。然而,認識的轉變過程,如同經歷煉獄再生一樣,需要經歷痛苦的自省,每當曾國藩自悟昨日的是與非時,常常為追憶昔日“愧悔”的情緒氛圍所籠罩。因此,在家守制的日子裡,曾國藩脾氣很壞,常常因為小事遷怒諸弟,一年之中和曾國荃、曾國華、曾國葆都有過口角。在三河鎮戰役中,曾國華遭遇不幸,這使曾國藩陷入深深的自責。在其後的家信中,屢次檢討自己在家其間的所作所為。他在1858年12月16日的家信中寫到:“去年在家,因小事而生嫌釁,實吾度量不宏,辭氣不平,有以致之,實有愧於為長兄之道。千愧萬悔,夫復何言!……去年我兄弟意見不和,今遭溫弟之大變。和氣致祥,乖氣致戾,果有明徵。”1859年1月6日,又提到,“吾去年在家,以小事急竟,所言皆錙銖細故。泊今思之,不值一笑。負我溫弟,既愧對我祖我父,悔恨何極!當竭力作文數首,以贖餘愆,求沅弟寫石刻碑。亦足少抒我心中抑鬱悔恨之懷。”在經歷了一段時期的自省自悟以後,曾國藩在自我修身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變。及至復出,為人處事不再鋒芒畢露,日益變得圓融、通達。因此,我們要視名利為煙雲,當名利場中的過客,萬不能因名利而高人一等。這主要包括三個方面:首先,對於不屬於自己應得的名和利,絕不可要,否則,在日常生活中,做一個沽名釣譽者,即便能暫時獲得某些大紅大紫的得意和快意,日後真相大白時,也必有無窮無盡的煩惱接踵而來;其次,對於那些勉強可以得到的名和利,要有一種謙讓的精神,將其推讓與其他人,這既會增加同事間彼此的友好關係,又是個人具有自知之明的一種表現;再次,即使是自己應得的名和利,也要善於將其化為前進的動力,絕不能使之成為人生的負累、前進的阻力,也不能把名利當做炫耀的資本。我們知道,滿桶水不響,半桶水晃盪,絕不能做“半桶之水”!須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功成名就需要一種謙遜的態度,自覺地在名利場中做看客,開拓廣闊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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