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畢昇是中國古代活字印刷術的創始人。由於有關的歷史記載太少,所以畢昇的身份始終沒有搞清。他到底是刻字工人,還是鍛工,或者是讀書人,乃至書商,眾說紛紜,至今沒有定論。對其活字是何物製成,學者也有爭論。
沈括《夢溪筆談》中有兩處分別提到畢昇和畢昇,其一是卷十八載:“慶曆中,有布衣畢昇又為活版。”是說畢昇發明了膠泥活字印刷,用膠泥刻成一個個“薄如錢唇”的活單字,用火燒硬,然後用一塊鐵板,上面敷上松脂、臘和紙灰,再放一個鐵框,把活單字按要求一個個排進去,密佈滿鐵框後,放在火上加熱,使松脂和臘熔化,同時用一板壓平活字,冷卻後,鐵框中的活字變得堅固而平整,即可上油墨印刷了。印刷完畢,也可再用火使脂臘熔化,活字便從鐵板上脫落,按音韻裝在專用木格中,以備下次使用。
其二是卷二十載:“祥符中,方士王捷本黥卒,嘗以罪配沙門島,能作黃金,有老鍛工畢昇曾在禁中為捷鍛金。”是說畢昇是個熟練的冶金能手,曾在宮廷中為方士鍛金,其方法是先造好爐灶,使人隔著牆鼓風,因為不想讓人看到爐子的啟閉和鍛造運作。煉好的金,初從爐子中出來時,顏色尚黑,凡百餘兩為一餅,每餅可輻解為八片,稱作“鴉嘴金”者即是,當時人就有收藏此金者。
上述一人是印刷高手,一人是冶金能手。兩人生活的年代略有差距,一個在慶曆年間(1041~1048),一個在大中祥符年間(1008~1016)。兩人的名字也有一些微小的差別,一個升字有日字頭,一個升字沒有。那麼兩人有什麼關係嗎?
有學者認為他們倆是一人,身份是布衣,職業是鍛工。如王國維、胡適等。馮漢庸在《畢昇活字膠泥為六一泥考》中還提出更為詳盡的考證,他否定了畢昇用粘土製活字的流行說法,認為用粘土製成的活字,再經火燒加硬,便成了陶活字或瓷活字,瓷的吸水率近於零,陶的吸水率僅百分之二十,都是不能著油墨印刷的。而煉丹時封爐鼎用的“六一泥”,是由七種礦物研細活合後再入醋攪拌而成的泥狀物,此種泥用火燒硬後,可以著油墨印刷。而作為鍛工的畢昇,曾和方士一起煉丹和冶金,掌握了“六一泥”的製作方法及其特性,才將它採用到活字印刷方面。所以,印刷高手的畢昇,也曾經是個鍛工和冶金能手。
有學者不同意上述觀點,運用多種旁證材料證明以泥土鑄成的字是能夠印書的。《夢溪筆談》記畢昇在印書過程中,遇到“有奇字素無備者,旋刻之,以革火燒,瞬息可成。”其泥字瞬息即可燒成,用的又是溫度很低的草火,估計並未將膠泥字燒成陶字或瓷字,只燒成瓦字,其吸水率較高,可以著油墨印刷。葉德輝《書林清話》中介紹自己藏有畢異活字版印成的《韋蘇州集》十卷,書中“字廁時若齧缺”,說明應是瓦字印成的,因為瓦字不夠堅固,造成筆畫時有斷缺。元朝農學家王禎自著自印的《農書》,就是用了工匠製造的三萬餘個陶活字(《造活字印書法》)。就是在北韓、日本,用陶活字印書之記載也不乏其例。此外,歷史上學畢昇造活字印書的事蹟中,我們還時可見有瓷活字的記載,其印刷質量也非常清晰。如清代印《周易說略》和《蒿庵閒話》兩書,所用磁字稱“泰山磁版”。因此,泥活字無論燒成瓦字、陶字、瓷字,都能印刷,且印得很好。所以,畢昇不是鍛工,也沒有為道家方士做助手煉丹,自然不知道什麼“六一泥”的製作。
也有學者從其他有關方面推斷,他們完全是兩個人。首先,古代“昇”和“升”是同音異字,而古代人名用字,一般不會通假。治學嚴謹的沈括,不可能將一人的名字寫成兩個字。其次,從時間上看,大中祥符和慶曆相差二三十年,在大中祥符年間已經“老”了的鍛工,說他在二三十年後居然發明了活字印刷,似乎也可能性不大。再次,從地域上看,鍛工畢昇在宮禁中和方士冶金,那是在汴京開封;而造活字的畢昇是在沈括的家鄉,印刷業發達的杭州。一南一北,相隔幾千裡,也很難是一個人。所以劉國鈞、胡道靜、徐仲濤等學者,都認為畢昇就是一位刻字工人,這種說法還頗為流行。
也有學者認為,活字印刷術從鑄造單字、鐵板排檢到加固印刷,有一套完整的方法。尤其是先要鑄造出數以萬計的單字,其中哪些字應各造多少,然後採用當時較為先進的“音韻分類排檢法”按規律編排起來,其中的工作操作起來是非常複雜的,沒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是不能勝任的。同時,其工作量不小,需要僱用工匠,甚至花費數年的時間進行試驗和改進,如從木活字到泥活字的改進過程定有不少困難,它沒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也是難以辦到的。如元代王禎為印《農書》,單用工匠制活字就花費了兩年時間。清代瞿金生使用了十五個人力,經三十年才造出十幾萬泥活字。宋朝的工匠地位低賤,一般很少讀書識字,不具備相當的文化素質;同時收入微薄,生活艱難,不擁有一定的經濟財力,所以一般刻字工人是難以完成這項艱鉅工作的。
那麼,是否可以假定刻字工人畢昇是在出版商人的支援下創造了這項技術的呢?可能性也不大,因為如果真是如此,其發明成果必然會冠以出版商的名字,有關印刷器材也必然歸主人所有。而《夢溪筆談》最後說:“昇死,其印為餘群從所得,至今保藏。”由此,從發明、試驗和使用活字印刷術所必須具備的文化素質、資金財力及技術助手等方面的條件分析,畢昇決非是一般工匠,而應該是有殷實家底和熱心圖書出版事業,並有一幫“群從”的實力人物,可能就是書商。《夢溪筆談》說畢昇是“布衣”,泛指平民,有可能是頗具文化素養的讀書人,有可能是未入仕途的鄉紳,有可能是民間的文化出版商人。
總之,種種說法其實都拿不出確切可靠的證據,而只能作一些猜想罷了。
沈括畢昇是中國古代活字印刷術的創始人。由於有關的歷史記載太少,所以畢昇的身份始終沒有搞清。他到底是刻字工人,還是鍛工,或者是讀書人,乃至書商,眾說紛紜,至今沒有定論。對其活字是何物製成,學者也有爭論。
沈括《夢溪筆談》中有兩處分別提到畢昇和畢昇,其一是卷十八載:“慶曆中,有布衣畢昇又為活版。”是說畢昇發明了膠泥活字印刷,用膠泥刻成一個個“薄如錢唇”的活單字,用火燒硬,然後用一塊鐵板,上面敷上松脂、臘和紙灰,再放一個鐵框,把活單字按要求一個個排進去,密佈滿鐵框後,放在火上加熱,使松脂和臘熔化,同時用一板壓平活字,冷卻後,鐵框中的活字變得堅固而平整,即可上油墨印刷了。印刷完畢,也可再用火使脂臘熔化,活字便從鐵板上脫落,按音韻裝在專用木格中,以備下次使用。
其二是卷二十載:“祥符中,方士王捷本黥卒,嘗以罪配沙門島,能作黃金,有老鍛工畢昇曾在禁中為捷鍛金。”是說畢昇是個熟練的冶金能手,曾在宮廷中為方士鍛金,其方法是先造好爐灶,使人隔著牆鼓風,因為不想讓人看到爐子的啟閉和鍛造運作。煉好的金,初從爐子中出來時,顏色尚黑,凡百餘兩為一餅,每餅可輻解為八片,稱作“鴉嘴金”者即是,當時人就有收藏此金者。
上述一人是印刷高手,一人是冶金能手。兩人生活的年代略有差距,一個在慶曆年間(1041~1048),一個在大中祥符年間(1008~1016)。兩人的名字也有一些微小的差別,一個升字有日字頭,一個升字沒有。那麼兩人有什麼關係嗎?
有學者認為他們倆是一人,身份是布衣,職業是鍛工。如王國維、胡適等。馮漢庸在《畢昇活字膠泥為六一泥考》中還提出更為詳盡的考證,他否定了畢昇用粘土製活字的流行說法,認為用粘土製成的活字,再經火燒加硬,便成了陶活字或瓷活字,瓷的吸水率近於零,陶的吸水率僅百分之二十,都是不能著油墨印刷的。而煉丹時封爐鼎用的“六一泥”,是由七種礦物研細活合後再入醋攪拌而成的泥狀物,此種泥用火燒硬後,可以著油墨印刷。而作為鍛工的畢昇,曾和方士一起煉丹和冶金,掌握了“六一泥”的製作方法及其特性,才將它採用到活字印刷方面。所以,印刷高手的畢昇,也曾經是個鍛工和冶金能手。
有學者不同意上述觀點,運用多種旁證材料證明以泥土鑄成的字是能夠印書的。《夢溪筆談》記畢昇在印書過程中,遇到“有奇字素無備者,旋刻之,以革火燒,瞬息可成。”其泥字瞬息即可燒成,用的又是溫度很低的草火,估計並未將膠泥字燒成陶字或瓷字,只燒成瓦字,其吸水率較高,可以著油墨印刷。葉德輝《書林清話》中介紹自己藏有畢異活字版印成的《韋蘇州集》十卷,書中“字廁時若齧缺”,說明應是瓦字印成的,因為瓦字不夠堅固,造成筆畫時有斷缺。元朝農學家王禎自著自印的《農書》,就是用了工匠製造的三萬餘個陶活字(《造活字印書法》)。就是在北韓、日本,用陶活字印書之記載也不乏其例。此外,歷史上學畢昇造活字印書的事蹟中,我們還時可見有瓷活字的記載,其印刷質量也非常清晰。如清代印《周易說略》和《蒿庵閒話》兩書,所用磁字稱“泰山磁版”。因此,泥活字無論燒成瓦字、陶字、瓷字,都能印刷,且印得很好。所以,畢昇不是鍛工,也沒有為道家方士做助手煉丹,自然不知道什麼“六一泥”的製作。
也有學者從其他有關方面推斷,他們完全是兩個人。首先,古代“昇”和“升”是同音異字,而古代人名用字,一般不會通假。治學嚴謹的沈括,不可能將一人的名字寫成兩個字。其次,從時間上看,大中祥符和慶曆相差二三十年,在大中祥符年間已經“老”了的鍛工,說他在二三十年後居然發明了活字印刷,似乎也可能性不大。再次,從地域上看,鍛工畢昇在宮禁中和方士冶金,那是在汴京開封;而造活字的畢昇是在沈括的家鄉,印刷業發達的杭州。一南一北,相隔幾千裡,也很難是一個人。所以劉國鈞、胡道靜、徐仲濤等學者,都認為畢昇就是一位刻字工人,這種說法還頗為流行。
也有學者認為,活字印刷術從鑄造單字、鐵板排檢到加固印刷,有一套完整的方法。尤其是先要鑄造出數以萬計的單字,其中哪些字應各造多少,然後採用當時較為先進的“音韻分類排檢法”按規律編排起來,其中的工作操作起來是非常複雜的,沒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是不能勝任的。同時,其工作量不小,需要僱用工匠,甚至花費數年的時間進行試驗和改進,如從木活字到泥活字的改進過程定有不少困難,它沒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也是難以辦到的。如元代王禎為印《農書》,單用工匠制活字就花費了兩年時間。清代瞿金生使用了十五個人力,經三十年才造出十幾萬泥活字。宋朝的工匠地位低賤,一般很少讀書識字,不具備相當的文化素質;同時收入微薄,生活艱難,不擁有一定的經濟財力,所以一般刻字工人是難以完成這項艱鉅工作的。
那麼,是否可以假定刻字工人畢昇是在出版商人的支援下創造了這項技術的呢?可能性也不大,因為如果真是如此,其發明成果必然會冠以出版商的名字,有關印刷器材也必然歸主人所有。而《夢溪筆談》最後說:“昇死,其印為餘群從所得,至今保藏。”由此,從發明、試驗和使用活字印刷術所必須具備的文化素質、資金財力及技術助手等方面的條件分析,畢昇決非是一般工匠,而應該是有殷實家底和熱心圖書出版事業,並有一幫“群從”的實力人物,可能就是書商。《夢溪筆談》說畢昇是“布衣”,泛指平民,有可能是頗具文化素養的讀書人,有可能是未入仕途的鄉紳,有可能是民間的文化出版商人。
總之,種種說法其實都拿不出確切可靠的證據,而只能作一些猜想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