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美好的愛情,都是奔著一輩子在一起,哪怕是短暫的分開,都像離開了很久,情不自禁的想起,就證明了對一個人的思念。有人說,相見恨晚,然而又成了有緣無分。有人說,既然有緣無分就忘了吧,重新開始。愛上了一個有緣無分的人,可能做到不打擾,不聯絡,但卻不能做到忘卻。即使過了很久,自己已有家室,但他仍然在心的最深處。如劉德華演唱的《忘情水》中,唱到“ 給我一杯忘情水,換我一夜不流淚,給我一杯忘情水,換我一生不傷悲。”可時間真的有“忘情水”嗎?顯然是沒有的。深愛過一個人,就在心上烙下了印記,就像人的影子,無論速度多快、多慢,你到哪,跟到哪,想要拼命的驅趕也無濟於事,那就是感情,和喜歡的人產生的感情,即使他是有緣無分的人。忘不掉,是因為愛的太深,在心裡留下了不可抹去的印記。愛一個人不是隨隨便便的事情,當真正愛上了一個人,那就是影響一輩子的事情。即使以後不在一起了,心裡仍然給他單獨留了一個位置。忘不掉一個人,不是隨隨便便說的,而是因為愛的太深,愛之入骨。那怕最後成了單相思,那也會思念一輩子。很多人說“心中有愛不孤單”,可真實情況是那樣的嗎?好像是一句不攻自破的謊話。心中住著一個人,而又不能在一起,其實是特別孤單的。而這種孤單,會讓人時刻思念他,希望一抬頭,他就能出現在眼前。一伸手就能牽著他的手。然而,身邊什麼也沒有,有的只是一個孤獨的影子,那就是自己。行屍走肉般的回到家,以為他在等自己回家吃晚飯,然而開啟門卻依然是漆黑一片。無數次的翻看著手機,生怕錯過想要的訊息。然而,當眼皮不能在支撐眼睛睜開的時候,依然是一些不想要的訊息。愛一個人,愛得太深,成了一個無緣的結局,身心疲憊也沒辦法。唯有一生的思念,來表明自己愛過,並且會永遠愛下去。忘不掉,或許連知己都不能做,而彼此的一種默契,懂得“保護”對方。愛一個人不是簡簡單單的事情,心裡也想掙扎了很久,要不要接受,要不要去愛。可能即使相愛了,依然是有緣無分,到最後依然分開了。也許彼此會成為知己,相互幫助,相互開導,無話不說的好知己。當你遇到困難時,他會即使出現,當你需要幫助時,他立馬放下手上重要的工作。這樣的異性知己,在別人看來,多半是有問題。好像也無法反駁,沒有關係的人怎麼會那麼拼命的為對方好?也確實如此,因為她是最好的人。可對方終究是要結婚生子的,那也不可能一直那樣,否則就打擾了她的生活。當她的愛人知道有這樣的一個知己存在的時候,她會怎麼樣?所以慢慢的,只有悄悄的藏起來,埋在心底。愛她,所以要她幸福,那麼如何“保護”她?也許只有減少聯絡,儘可能的不見面。因為越是常聯絡,越是放不下,愛得也就越深。如此下去,本來就不可能忘掉的一個人,成了影響她的罪人。自己退一步,不表示不愛了,而是為了更好的愛,把那一份美好的愛珍藏起來,不管是海角天涯、海枯石爛,只要知道她過得好就行。忘不掉,因為分別不久,時間還沒沖淡一切不少人說,忘不掉一個人,不過是才分手,時間還沒有沖淡一切。現在忘不掉,只是暫時的忘不掉。時間是一個過程,一般的傷口,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復原。而對感情的傷口,或者是烙印是永遠無法復原的。時間能把燈油耗盡,時間能把人打倒。即使如此,經歷過的感情,依然存在。當思念湧上心頭,有些苦澀,有些難受。但還是想要去回想,在苦澀中找到一絲甜蜜,在難受中找到安慰。即使斷了聯絡很久了,即使心裡沒有當初那麼難受了,可能還有些細節想不起來了。但思念一個人的的那種感覺依然存在。偶爾想起,她長什麼樣了,她過得好嗎?忘不掉,以為今生還會相遇,甚至預定來世忘不掉,因為心底還有一絲期待,即使知道沒那種可能了,但仍然不甘心。一次次渴望有機會重逢,再次牽手、再次擁抱,彌補那麼長時間的思念。也許再重逢時,已經是七老八十了,但任然熱淚盈眶,任然心跳加速。也許再次重逢,生命已經不多時了,但誰又在乎呢?和心愛的人在一起,不是用時間的長短來衡量幸福程度的,而是和他在一起的每時每刻都是幸福。想想那麼多年不是和心愛的人在一起是多麼的難受。經常有,有緣無分的人在分別時說:這輩子我們不能在一起,那麼我們希望下輩子早點認識,從此不分不離。可誰知道下輩子的事情呢?下輩子會變成什麼?一切都是未知數。一種無奈的心情,讓自己更加的思念。更加的忘不掉。一切都不會按照自己的假設而發生,一切也都不會重來,即使有重逢,也不及那份原本的思念。忘不掉,沒有人能替代曾經愛過的人能愛上一個人,肯定是付出了真心的。偽裝的愛,是堅持不了多久的。只有深愛過,才會在心中留下痕跡。有人說,無法忘記,是因為還沒有遇到更好的人。然而當一個人住進了心房,即使再尋找新的愛人,也會以曾經的摯愛為參照。即使新的愛人看上去什麼都好,但依然會在心裡做比較,那很顯然,依然沒有忘記曾經的愛人。有人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然而真的有說的那麼容易嗎?也許只有當時的新鮮豔會讓你暫時忘卻曾經的真愛。過了之後,開始心痛,開始懷念,想去找曾經深愛的人。人是有感情的,太思念一個人,會成為一種病。雖然相隔千里,但也希望自己有透視眼,能穿透重重障礙看到心愛的他。還有一種愛叫做先入為主,那是最用對待的愛情,是最真、最純的,毫無雜質的愛,深深的影響了一個人的判斷和選擇。後來的“愛人”怎麼能比呢?忘不掉是一種難受的感覺,捨不得放下,會輾轉難眠,因為深愛過,所以難以忘記。忘不掉一個人有緣無分的人,有人有緣認識,甚至還相愛了,然而各種原因造成不能在一起,或者會面臨很大的壓力。要麼不顧一切的在一起,要麼狠心分手。如果分開了,還時不時聯絡,時不時的見面,那隻會讓你更難受,更思念。甚至會影響到兩個人的正常生活。如果是那樣,道不如把思念留在心底,當做一個美好的回憶。
所有美好的愛情,都是奔著一輩子在一起,哪怕是短暫的分開,都像離開了很久,情不自禁的想起,就證明了對一個人的思念。有人說,相見恨晚,然而又成了有緣無分。有人說,既然有緣無分就忘了吧,重新開始。愛上了一個有緣無分的人,可能做到不打擾,不聯絡,但卻不能做到忘卻。即使過了很久,自己已有家室,但他仍然在心的最深處。如劉德華演唱的《忘情水》中,唱到“ 給我一杯忘情水,換我一夜不流淚,給我一杯忘情水,換我一生不傷悲。”可時間真的有“忘情水”嗎?顯然是沒有的。深愛過一個人,就在心上烙下了印記,就像人的影子,無論速度多快、多慢,你到哪,跟到哪,想要拼命的驅趕也無濟於事,那就是感情,和喜歡的人產生的感情,即使他是有緣無分的人。忘不掉,是因為愛的太深,在心裡留下了不可抹去的印記。愛一個人不是隨隨便便的事情,當真正愛上了一個人,那就是影響一輩子的事情。即使以後不在一起了,心裡仍然給他單獨留了一個位置。忘不掉一個人,不是隨隨便便說的,而是因為愛的太深,愛之入骨。那怕最後成了單相思,那也會思念一輩子。很多人說“心中有愛不孤單”,可真實情況是那樣的嗎?好像是一句不攻自破的謊話。心中住著一個人,而又不能在一起,其實是特別孤單的。而這種孤單,會讓人時刻思念他,希望一抬頭,他就能出現在眼前。一伸手就能牽著他的手。然而,身邊什麼也沒有,有的只是一個孤獨的影子,那就是自己。行屍走肉般的回到家,以為他在等自己回家吃晚飯,然而開啟門卻依然是漆黑一片。無數次的翻看著手機,生怕錯過想要的訊息。然而,當眼皮不能在支撐眼睛睜開的時候,依然是一些不想要的訊息。愛一個人,愛得太深,成了一個無緣的結局,身心疲憊也沒辦法。唯有一生的思念,來表明自己愛過,並且會永遠愛下去。忘不掉,或許連知己都不能做,而彼此的一種默契,懂得“保護”對方。愛一個人不是簡簡單單的事情,心裡也想掙扎了很久,要不要接受,要不要去愛。可能即使相愛了,依然是有緣無分,到最後依然分開了。也許彼此會成為知己,相互幫助,相互開導,無話不說的好知己。當你遇到困難時,他會即使出現,當你需要幫助時,他立馬放下手上重要的工作。這樣的異性知己,在別人看來,多半是有問題。好像也無法反駁,沒有關係的人怎麼會那麼拼命的為對方好?也確實如此,因為她是最好的人。可對方終究是要結婚生子的,那也不可能一直那樣,否則就打擾了她的生活。當她的愛人知道有這樣的一個知己存在的時候,她會怎麼樣?所以慢慢的,只有悄悄的藏起來,埋在心底。愛她,所以要她幸福,那麼如何“保護”她?也許只有減少聯絡,儘可能的不見面。因為越是常聯絡,越是放不下,愛得也就越深。如此下去,本來就不可能忘掉的一個人,成了影響她的罪人。自己退一步,不表示不愛了,而是為了更好的愛,把那一份美好的愛珍藏起來,不管是海角天涯、海枯石爛,只要知道她過得好就行。忘不掉,因為分別不久,時間還沒沖淡一切不少人說,忘不掉一個人,不過是才分手,時間還沒有沖淡一切。現在忘不掉,只是暫時的忘不掉。時間是一個過程,一般的傷口,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復原。而對感情的傷口,或者是烙印是永遠無法復原的。時間能把燈油耗盡,時間能把人打倒。即使如此,經歷過的感情,依然存在。當思念湧上心頭,有些苦澀,有些難受。但還是想要去回想,在苦澀中找到一絲甜蜜,在難受中找到安慰。即使斷了聯絡很久了,即使心裡沒有當初那麼難受了,可能還有些細節想不起來了。但思念一個人的的那種感覺依然存在。偶爾想起,她長什麼樣了,她過得好嗎?忘不掉,以為今生還會相遇,甚至預定來世忘不掉,因為心底還有一絲期待,即使知道沒那種可能了,但仍然不甘心。一次次渴望有機會重逢,再次牽手、再次擁抱,彌補那麼長時間的思念。也許再重逢時,已經是七老八十了,但任然熱淚盈眶,任然心跳加速。也許再次重逢,生命已經不多時了,但誰又在乎呢?和心愛的人在一起,不是用時間的長短來衡量幸福程度的,而是和他在一起的每時每刻都是幸福。想想那麼多年不是和心愛的人在一起是多麼的難受。經常有,有緣無分的人在分別時說:這輩子我們不能在一起,那麼我們希望下輩子早點認識,從此不分不離。可誰知道下輩子的事情呢?下輩子會變成什麼?一切都是未知數。一種無奈的心情,讓自己更加的思念。更加的忘不掉。一切都不會按照自己的假設而發生,一切也都不會重來,即使有重逢,也不及那份原本的思念。忘不掉,沒有人能替代曾經愛過的人能愛上一個人,肯定是付出了真心的。偽裝的愛,是堅持不了多久的。只有深愛過,才會在心中留下痕跡。有人說,無法忘記,是因為還沒有遇到更好的人。然而當一個人住進了心房,即使再尋找新的愛人,也會以曾經的摯愛為參照。即使新的愛人看上去什麼都好,但依然會在心裡做比較,那很顯然,依然沒有忘記曾經的愛人。有人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然而真的有說的那麼容易嗎?也許只有當時的新鮮豔會讓你暫時忘卻曾經的真愛。過了之後,開始心痛,開始懷念,想去找曾經深愛的人。人是有感情的,太思念一個人,會成為一種病。雖然相隔千里,但也希望自己有透視眼,能穿透重重障礙看到心愛的他。還有一種愛叫做先入為主,那是最用對待的愛情,是最真、最純的,毫無雜質的愛,深深的影響了一個人的判斷和選擇。後來的“愛人”怎麼能比呢?忘不掉是一種難受的感覺,捨不得放下,會輾轉難眠,因為深愛過,所以難以忘記。忘不掉一個人有緣無分的人,有人有緣認識,甚至還相愛了,然而各種原因造成不能在一起,或者會面臨很大的壓力。要麼不顧一切的在一起,要麼狠心分手。如果分開了,還時不時聯絡,時不時的見面,那隻會讓你更難受,更思念。甚至會影響到兩個人的正常生活。如果是那樣,道不如把思念留在心底,當做一個美好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