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6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量刑原則:按血液酒精含量判刑,原則上不對醉駕司機適用緩刑。本案基準刑為3個月拘役。 一、在被告人如實供述並認罪的前提下,以血液酒精含量為標準設定了三重基準刑: 1、血液酒精含量在80以上不足140的,基準刑為1個月; 2、血液酒精含量在140以上不足200毫克的,基準刑為2個月; 3、血液酒精含量在200以上的,基準刑為3個月。 4、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個月的刑期。 二、相應的罰金數額也以上述規定為基礎。 對危險駕駛罪並處的罰金數額在1000到3000元之間,量刑幅度內由罰金刑調節以體現量刑均衡,即接近處刑期間上限的,適當加大罰金數額,反之降低罰金數額。 三、最高法院關於酒駕的司法解釋中明確了7項從重處罰情節: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除上述第二項外,被告人每具備上述從重情節一項的增加刑期1個月,但總刑期不超過6個月,情節較嚴重的,可透過罰金調節。
醉駕,6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量刑原則:按血液酒精含量判刑,原則上不對醉駕司機適用緩刑。本案基準刑為3個月拘役。 一、在被告人如實供述並認罪的前提下,以血液酒精含量為標準設定了三重基準刑: 1、血液酒精含量在80以上不足140的,基準刑為1個月; 2、血液酒精含量在140以上不足200毫克的,基準刑為2個月; 3、血液酒精含量在200以上的,基準刑為3個月。 4、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個月的刑期。 二、相應的罰金數額也以上述規定為基礎。 對危險駕駛罪並處的罰金數額在1000到3000元之間,量刑幅度內由罰金刑調節以體現量刑均衡,即接近處刑期間上限的,適當加大罰金數額,反之降低罰金數額。 三、最高法院關於酒駕的司法解釋中明確了7項從重處罰情節: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除上述第二項外,被告人每具備上述從重情節一項的增加刑期1個月,但總刑期不超過6個月,情節較嚴重的,可透過罰金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