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言為重
這個成語出自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學家王安石的七言詩《商鞅》:“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公元前365年,在秦孝公的支援下,商鞅制定的新法。為了讓人們相信新法必定施行,他在京都南門外,立了一根三丈多高的木柱,聲稱誰能將此木柱搬到北門,就賞給黃金十金。開始,人們不相信這是真的,沒有人響應。商鞅又宣佈,誰能將木柱搬到北門,賞給黃金五十金。這時,有一個年輕人壯著膽子把木柱搬到北門,果真得到了五十金。這件事在廣大群眾中產生了強烈的反響,百姓認為商鞅說話算數,都相信新法,服從新法,這也是變法成功的重要原因。
北宋的王安石極力主張改革政治。他大力推行青苗法、均輸法、市易法、免役法、農田水利法等新法,但遇到重重阻力。在此種情形下,他寫了《商鞅》這首詩為表明了自己推行新法的決心。根據商鞅變法的故事和王安石的詩,人們便引申出“一言為重”這個成語,比喻說話算數,言行一致。
2、以狸餌鼠
這一成語出自《商君書·農戰》:“我不以貨事上而求遷者,則如以狸餌鼠爾,必不冀矣。”
為了實現富國強兵的目的,秦孝公任用商鞅推行了以“農戰”和“法治”為中心的變法運動。商鞅主張獎勵耕戰,他認為:“我不以貨(財物)事(奉事)上(上級)而求遷(升官)者,則如以狸(同“狸”,貓)餌(餌:誘)鼠爾,必不冀(希望)矣。若以情(感情)事上而求遷者,則如引(用)諸絕(斷絕)繩而求乘(攀)枉(彎曲)木也,愈不冀矣。之二者不可以得遷,則我焉得無下動眾取貨以事上,而以求遷乎!”
人們根據這一記載引申出“以狸餌鼠” 這一成語故事。捕捉老鼠用貓作誘餌,比喻事情不能成功。
3、作法自斃
這一成語出自《史記·商君列傳》:“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喟然嘆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
商鞅新法規定,告發奸人可以得到獎賞,不告發的則處以腰斬。旅店不能收留沒有官府憑證的住宿,否則店主連坐。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曾受打擊的貴族誣告商鞅謀反。這些人煽動了秦惠王的仇恨,唆使他釋出逮捕商鞅的命令。商鞅聽到訊息,帶著手下和老母逃跑。他們一直逃出京城,想找個客棧投宿。客棧的主人不敢收留商鞅,說“商君定了法律,誰讓沒有憑證的旅客住宿,誰就要連坐的”商鞅又逃往魏國避難,但是因為他曾帶領秦兵攻打過魏國,所以也被拒之城外。無奈之下,商鞅又逃往商地,最後遭擒,被車裂而死。
人們根據這一記載引申出成語“作法自斃”,形容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
4、道不拾遺
這一成語出自《史記·商君列傳》:(商鞅變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國“兵革大強,諸侯畏懼”。
商鞅變法的目的的富國強兵,經過十多年的變法,取得一定的成效。政治上,舊制度廢除了,新制度建立了;軍事上,秦國的戰鬥力大大提高;經濟上,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
人們根據這一記載,人們引申出成語“路不拾遺”。遺,指失物。路上沒有人把別人丟失的東西撿走,形容社會風氣好。
1、一言為重
這個成語出自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學家王安石的七言詩《商鞅》:“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公元前365年,在秦孝公的支援下,商鞅制定的新法。為了讓人們相信新法必定施行,他在京都南門外,立了一根三丈多高的木柱,聲稱誰能將此木柱搬到北門,就賞給黃金十金。開始,人們不相信這是真的,沒有人響應。商鞅又宣佈,誰能將木柱搬到北門,賞給黃金五十金。這時,有一個年輕人壯著膽子把木柱搬到北門,果真得到了五十金。這件事在廣大群眾中產生了強烈的反響,百姓認為商鞅說話算數,都相信新法,服從新法,這也是變法成功的重要原因。
北宋的王安石極力主張改革政治。他大力推行青苗法、均輸法、市易法、免役法、農田水利法等新法,但遇到重重阻力。在此種情形下,他寫了《商鞅》這首詩為表明了自己推行新法的決心。根據商鞅變法的故事和王安石的詩,人們便引申出“一言為重”這個成語,比喻說話算數,言行一致。
2、以狸餌鼠
這一成語出自《商君書·農戰》:“我不以貨事上而求遷者,則如以狸餌鼠爾,必不冀矣。”
為了實現富國強兵的目的,秦孝公任用商鞅推行了以“農戰”和“法治”為中心的變法運動。商鞅主張獎勵耕戰,他認為:“我不以貨(財物)事(奉事)上(上級)而求遷(升官)者,則如以狸(同“狸”,貓)餌(餌:誘)鼠爾,必不冀(希望)矣。若以情(感情)事上而求遷者,則如引(用)諸絕(斷絕)繩而求乘(攀)枉(彎曲)木也,愈不冀矣。之二者不可以得遷,則我焉得無下動眾取貨以事上,而以求遷乎!”
人們根據這一記載引申出“以狸餌鼠” 這一成語故事。捕捉老鼠用貓作誘餌,比喻事情不能成功。
3、作法自斃
這一成語出自《史記·商君列傳》:“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喟然嘆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
商鞅新法規定,告發奸人可以得到獎賞,不告發的則處以腰斬。旅店不能收留沒有官府憑證的住宿,否則店主連坐。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曾受打擊的貴族誣告商鞅謀反。這些人煽動了秦惠王的仇恨,唆使他釋出逮捕商鞅的命令。商鞅聽到訊息,帶著手下和老母逃跑。他們一直逃出京城,想找個客棧投宿。客棧的主人不敢收留商鞅,說“商君定了法律,誰讓沒有憑證的旅客住宿,誰就要連坐的”商鞅又逃往魏國避難,但是因為他曾帶領秦兵攻打過魏國,所以也被拒之城外。無奈之下,商鞅又逃往商地,最後遭擒,被車裂而死。
人們根據這一記載引申出成語“作法自斃”,形容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
4、道不拾遺
這一成語出自《史記·商君列傳》:(商鞅變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國“兵革大強,諸侯畏懼”。
商鞅變法的目的的富國強兵,經過十多年的變法,取得一定的成效。政治上,舊制度廢除了,新制度建立了;軍事上,秦國的戰鬥力大大提高;經濟上,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
人們根據這一記載,人們引申出成語“路不拾遺”。遺,指失物。路上沒有人把別人丟失的東西撿走,形容社會風氣好。